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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消费税”

Q

购进酒再销售出去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A
您好,对于用外购的已税烟丝、已税酒及酒精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白酒是生产环节缴纳,购进散酒再包装销售出去也要缴纳,若是购进包装好的酒再销售不用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6:46:13消费税全国
Q

山东企业如何判断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否需要对方确认?

A
您好,蓝字数电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空、“消费税用途标签”为“未勾选库存”、“入账状态标签”为“未入账”或“已入账撤销”的,不需对方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8 23:41:13红字发票山东
Q

(湖南)税收统计调查总、分机构填报要求?

A
您好,税收统计调查总、分机构数据填报要求如下:一是仅有总机构纳入调查范围时,税收及财务数据均须按照合并数据填报;二是总、分机构同时列入调查范围时,汇总下级缴纳的总机构仅填报本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以及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指标;财务指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填写。其分支机构仅须填写本级(含三级机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和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指标。如果三级机构也纳入调查范围,二级分支机构要确保和纳入调查范围的三级机构填报的数据不重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7 12:16:03总机构湖南
Q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局关于准予设立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函

A
三门峡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书》收悉。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由你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  保税物流中心(B型)选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0.12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三门峡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南至冶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西至冶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北至209国道。你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署加发〔2011〕426号印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办妥土地和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建设完毕后,由郑州海关会同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对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审核。验收结果审核通过后,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有关税收政策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扩大试点期间适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外汇政策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你公司和三门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监管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此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7三门峡全国
Q

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换算后的附征率,依据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实行附征。实际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6 16:34:36个人所得税全国
Q

山东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需符合什么条件适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A
您好,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出口信息。(二)出口货物从国内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手续。(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6 16:31:14跨境电子商务山东
Q

厦门市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

A
【事项名称】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设定依据】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点击查看全文)【申请条件】经营免税商品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免税商品经营企业于年度终了的5个月内,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清算当年应交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并上缴中央金库。免税商品是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的进口商品和实行退(免)税(增值税、消费税)进入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免税商品经营业务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的免税商品经营业务,以及设立在机场、港口、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和海关监管特定区域的免税商店以及在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向出境的国际旅客、驻华外交官和国际海员等提供免税商品购物服务的特种销售业务。【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必要性报送情形备注1《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原件2纸质必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12366【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注意事项】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表单及填写范本】《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0 14:29:43厦门
Q

厦门市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

A
【事项名称】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设定依据】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修正)(点击查看全文)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申请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机关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必要性报送情形备注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原件1纸质必报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原件1纸质必报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原件1电子必报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1纸质必报5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原件1纸质条件报送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纳税人材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4.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上述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5.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由于税务机关自身原因造成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主管税务机关在上报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具体为,税务机关信息系统或者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的,主管税务机关详细说明信息系统或网络故障出现、持续的时间,故障原因及表现等。6.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无需办理本事项。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仍需办理本事项。【表单及填写范本】《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Q

厦门市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

A
【事项名称】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设定依据】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点击查看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号)第一条:“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为省内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申请条件】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的业务。【办理材料】见附件--厦门市存量房交易办税资料。注:存量房交易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上述办税资料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系统”网签合同时以电子影像形式提交,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1.税务机关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序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办理窗口1市政务服务中心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一楼B区0592-7703127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B厅8、9、15、16、17号窗口),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岛内房地产交易)2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0592-6586922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21、22、23、24号窗口3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二楼0592-6159100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楼9、10、11号窗口4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8号0592-7558563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24、25、26、27、28号窗口5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二楼0592-7060259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房产交易窗口4号、5号2.存量交易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办理地点为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处。【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序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办理窗口1市政务服务中心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一楼B区0592-7703127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B厅8、9、15、16、17号窗口),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岛内房地产交易)2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0592-6586922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21、22、23、24号窗口3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二楼0592-6159100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楼9、10、11号窗口4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8号0592-7558563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24、25、26、27、28号窗口5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二楼0592-7060259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楼房产交易窗口4号、5号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存量房交易税费纳税申报表实行免填单。《厦门市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存量房交易税收减免备案表》由纳税人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系统”网签合同时同步填报。存量房交易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存量房交易税收减免备案表》实行免填单。【表单及填写范本】《厦门市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存量房交易税收减免备案表》《厦门市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委托书》
Q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的规定是什么?

A
您好,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自2025年7月20日起,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9 11:12:09消费税全国
Q

图书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应如何计算?(宁波)

A
您好,图书通常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8 10:08:59宁波
Q

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如何确定?

A
您好,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一般以纳税人营业执照等登记证照上注明的住所地(经营场所、营业场所等)确定。下列特殊情形,按以下规定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  (一)实行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在总机构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以总机构住所地确定;总机构、分支机构各自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分别以总机构、分支机构住所地确定;  (二)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分别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别以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或委托代征方式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分别以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人所在地确定;  (四)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以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确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7 10:15:30城市维护建设税河北
Q

江苏省成品油生产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进行成品油票据认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A
您好,注意事项如下:一、成品油票据认证勾选即认证;二、成品油票据认证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三、平台可获取消费税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认证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消费税),若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消费税),本次认证的票据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认证;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消费税申报工作后,系统会根据不同情况出现以下提示:(一)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本次认证不成功,您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认证”;(二)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认证成功”;四、认证成功后,请前往【成品油认证统计】功能查询认证统计情况,可自行打印或导出认证明细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9:46:58勾选江苏
Q

山东省自贸区内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货物有什么税收优惠?

A
您好,融资租赁业务实行出口退税。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2 11:44:51自贸区山东
Q

内蒙古水利建设基金如何计算?

A
您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计征,利息收入不含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业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2023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7:07:16水利建设基金内蒙古
Q

设立于本省的外资企业,是否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青海省)

A
您好,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日后发生的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前发生的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5 15:05:02城市维护建设税青海
Q

青岛跨境电商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是否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A
您好,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出口货物从国务院同意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手续。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4 14:26:59跨境电商出口青岛
Q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河北)

A
您好,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1 17:46:47消费税河北
Q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有哪些?(河北)

A
您好,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1 17:46:46消费税河北
Q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河北)

A
您好,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1 17:46:45消费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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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0 14:29:17厦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9 18:18:17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