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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36 条问答 · 搜索 “专项附加扣除”

Q

山东纳税人子女的教育阶段发生变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调整,应如何处理?

A
您好,1.教育阶段发生变化的:纳税年度内当同一个孩子从一教育阶段升入另一教育阶段的情形,应当填报两条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条为升学前教育阶段,一条为升学后教育阶段。具体操作: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子女教育”,确认扣除年度,“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然后按照提示步骤填写,最后“提交”即可。2.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的:如果孩子的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例如从小学升入初中,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不需要新增子女教育信息,只需在原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录中进行修改。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点击需要修改的子女教育,可以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教育信息】直接修改【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或【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55:51子女教育山东
Q

山东纳税人在个税APP修改子女教育的扣除比例,提示和配偶填报比例超过100%,也无法修改成50%,应如何处理?

A
您好,可以让提示中的人员检查下对应的采集信息,夫妻双方都需要采集的可以分别选择扣除50%。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扣除年度”进入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9子女教育山东
Q

山东纳税人的个税APP采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添加配偶信息有错误提示:数据保存失败,请稍后重试,应如何处理?

A
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底部【我的】-【家庭成员】,重新维护配偶相关信息,填写婚姻存续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8子女教育山东
Q

山东纳税人的个税APP汇算清缴,退税提示子女:【身份证号***】未查到学籍信息,应如何处理?

A
您好,更正或作废重新填写专附扣除信息(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扣除年度”,查询到需要更正或作废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修改”或“作废”进行操作)再汇缴,如果都不行,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7退税山东
Q

山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投资方**信息,代扣代缴-专项附加扣除里已采集子女教育,也下载更新,年度汇缴不能带出,怎么办?

A
您好,同一属期的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在经营所得里面扣除的不能在综合所得里面扣除,反之也是如此,选择一处扣除。更正经营所得报表操作:您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用投资者实名信息登录,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或者已完成】-【查看】-【计税详情】,点击“修改”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6经营所得山东
Q

山东个人23年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一键带入,遗漏了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查看已作废的扣除信息模块23年和24年查询都为空,如何处理?

A
您好,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或已失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被带入,需要自行填报:登录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找到对应支出,选择“确认扣除年度”后“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然后按照提示步骤填写,最后“提交”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3子女教育山东
Q

山东个人采集24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比例50%,办理年度汇算提示配偶扣除100%,超过扣除比例,但配偶采集的实际扣除比例是50%,如何处理?

A
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个人中心】-【家庭成员】里面检查配偶关系,没有维护配偶信息的,先重新维护配偶信息,如已存在配偶关系,重新采集:登录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对应支出,点击“确认扣除年度”,选择“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然后按照提示步骤填写,最后“提交”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2子女教育山东
Q

山东纳税人采集配偶的2024大病医疗信息,根据国家医保平台获取的数据填的,提示金额不符,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核实填写采集中的金额是否为国家医保平台中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其次核实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证件信息是否与国家医保平台中查询人员的证件信息一致,不一致的请先修改后重新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0大病医疗山东
Q

山东纳税人办理2024年度个税汇算时提示“您编号为【xxxxxxxxx】的住房贷款可能已结清或为非首套房贷款”,应如何处理?

A
您好,1.确认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如果个人不能确认是否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需联系贷款银行确认贷款信息(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贷款期限等信息)。若不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为“2024”,点击“住房贷款利息”信息记录,点击【作废】作废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查看贷款期限(月数)填写是否正确在“填报详情”界面,查看【贷款期限(月数)】填写是否正确(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若填写不正确,可点击下方【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进行修改。注意事项:若是提前结清贷款的,可将贷款期限(月数)修改为实际贷款期限。3.若经确认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且贷款尚未结清,并已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可点击“我知道了”继续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18首套山东
Q

山东个税APP调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提示“您填报的子女教育(XXX)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存在交叉,请您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如何处理?

A
您好,出现以上提示是由于纳税人在调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对同一子女的教育阶段时间填写出现了重叠。正确的做法是每个教育阶段的开始时间需与上一个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相衔接。如孩子初中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高中教育的开始时间应填写为2024年7月。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点击需要修改的子女教育,可以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教育信息】直接修改【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或【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14专项附加扣除山东
Q

山东的自然人通过个税APP填报住房租金扣除的时候,选择租赁起始时间是2024年1-12月份,显示本年度存在租赁期交叉情形应如何处理?

A
您好,提示“租赁日期起止存在交叉”,是由于已存在一条住房租金信息,且再次新增新住房租金信息时,租赁日期与您正在新增的信息有日期交叉导致的。您检查一下采集的租金支出,把日期修改正确后再操作就可以了。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点击“住房租金”,可以在错误年度的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直接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7租赁山东
Q

山东纳税人通过个税APP办理2024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采集住房贷款利息提示“填报存在多个不同的贷款合同编号”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检查各年度填报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贷款合同编号是否一致(2019-2024年度)。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查询年度选择“2024”,点击住房贷款利息。若只是某一年度填报错误其他年度均正确的,可以在错误年度的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贷款合同编号】直接修改;若是两年及两年以上年度填报错误的,需要在【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查询年度选择“2024”,点击“住房贷款利息”的右下角作废相应年度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重新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6汇算清缴山东
Q

山东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什么应退税额为0?

A
您好,如果纳税人汇算年度内的已预缴税额高于汇算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均可以申请退税。请检查您是否符合以下情形:1.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在预扣预缴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汇算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2退税山东
Q

山东个税APP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添加配偶信息?

A
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查询年度,点击涉及配偶信息的相应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点击下方【修改】;点击【修改基本信息】,若之前已采集过配偶信息进入修改界面,系统会自动将“配偶情况”修改为“有配偶”,并带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修改】,系统提示“修改成功”,该专项附加扣除配偶信息添加完成。若之前没有采集过配偶信息,进入“确认配偶信息”界面,点击【添加配偶信息】填写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自动返回到“确认配偶信息”界面,点击刚才采集的配偶信息卡片,系统自动返回到修改界面,在修改界面下方点击【确认修改】,系统提示“修改成功”,该专项附加扣除配偶信息添加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0专项附加扣除山东
Q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标准分别是多少?(江西省)

A
您好,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其中(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5:20:52金额江西
Q

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在境外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A
您好,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在境外缴纳的保险费用,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1 16:32:56扣除全国
Q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写的受教育开始时间与上一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存在交叉怎么办?

A
您好,提示当前受教育开始时间和上一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存在交叉,可能存在你之前填写的时间和现在录入的入学时间存在时间重叠,请核实,请确保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月份大于上一受教育阶段结束月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1 13:35:10子女教育全国
Q

年度实际工作月份数不满12个月,个税申报时减除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A
您好,需要区分个税申报的预扣预缴阶段和汇算清缴阶段。一、预扣预缴阶段。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下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即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二、汇算清缴阶段。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减除费用六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1 13:35:10减除费用全国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员工个人所得税提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金额不对怎么处理?(广西)

A
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员工个人所得税提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金额不对,请该员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办&查】-【办税】下方的【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对应年度,下方填报记录点击【住房贷款利息】,查看采集的扣除比例、首次还款日期、还款期限等信息是否正确,信息有误的请修改后联系单位更新信息,单位预缴申报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模块,重新点击【预填扣除信息】;同时单位需要核实该员工人员信息当中的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是否正确。员工在单位任职的月份数会影响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8 15:03:59贷款利息广西
Q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家庭成员证件类型可以选择“其他”吗?

A
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对添加家庭成员证件类型提供了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B、C类)等多种身份证件类型,已经基本涵盖纳税人日常可能涉及的证件。请您根据实际,在上述范围内选择证件类型填报家庭成员信息。目前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不支持纳税人使用和新增证件类型为“其他”的家庭成员用于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如有特殊情况,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8 12:08:03专项附加扣除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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