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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增值税”

Q

一般纳税人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为什么《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无法填写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的相关信息?

A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应先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信息,系统将根据填写情况将数据自动带入附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0001129914|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相关栏次,据此享受相关减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7 12:33:24增值税湖南
Q

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子账户预缴增值税出现提示“您不属于建安行业,无法填写预缴申报”怎么办?

A
您好,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子账户预缴增值税出现“您不属于建安行业,无法填写预缴申报”提示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子账户的行业及税费种认定信息是否有对应的征收品目的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7 12:33:05增值税湖南
Q

怎样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A
您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要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可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采取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等核定方法的,可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核定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7 12:18:42增值税湖南
Q

江苏省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提示:“文件不匹配”,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您按以下方式依次处理:一、重装开票软件,检查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换路径安装开票软件;二、建议重装操作系统,或更换电脑安装。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5 11:44:07增值税江苏
Q

长江三角洲区域企业在区域内完成跨省(市)迁入后,迁移前未完结税务事宜应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人在迁出地已申请但尚未办理完毕的留抵退税业务,迁移后由迁出地税务机关继续办理;纳税人在迁出地已办理完毕留抵退税业务,迁移后发生补退税、追缴税款等有关事项,由迁出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纳税人在迁出地已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迁移后申请办理退补税、追缴税款等事项的,由迁出地税务机关继续办理。纳税人在迁移前已发生的出口业务尚未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由迁入地税务机关受理并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5 10:16:04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进行发票下载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A
您好,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进行发票下载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发票下载功能向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开放;二、纳税人可在此功能查询或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所有增值税发票和海关缴款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5 10:16:00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未确认前,能否在抵扣统计里查询下载到当前税期的发票明细信息?

A
您好,无法查询。查询和下载当前税款所属期的明细数据,只有做完确认后才能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4 20:53:46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页面时提示“此纳税人存在社会信用代码,请使用社会信用代码(91**************)”,如何处理?

A
您好,出现此提示是因为维护的跨区税源登记信息中社会信用代码(91**************)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您需使用提示信息中的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如登记有误,请通过征纳互动人工坐席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将提示信息中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一致后,再重新登录进行业务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1 15:10:55增值税江苏
Q

北京纳税人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的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如何进行减免税申报?

A
您好,北京市纳税人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的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骗取税收优惠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8 12:42:36增值税北京
Q

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时提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但实际符合,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中确认项目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请纳税人检查是否选择有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7 17:07:35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回退税款所属期(增值税)?

A
您好,条件如下:一、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二、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退回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6 13:33:22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勾选哪些发票?

A
您好,可以勾选可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海关缴款书;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的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6 13:33:19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哪些发票?

A
您好,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等异常发票或管理状态非正常的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二、已超过抵扣时限但税局已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5 16:21:10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运行环境有什么要求?

A
您好,要求如下:一、本平台支持WINDOWSXP(非IE8)、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等操作系统;二、纳税人需使用火狐、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三、纳税人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安全证书、盘的驱动、应用客户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5 16:00:55增值税江苏
Q

江西省纳税人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的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如何进行减免税申报?

A
您好,纳税人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4 14:02:59增值税江西
Q

广西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对于免征的增值税税款是否需要并入经营所得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对于个体工商户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税款部分属于营业外收入,应作为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并入经营所得并按规定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4 11:11:55增值税广西
Q

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无法自动带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税标记,手工无法选择减征起止时间,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建议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框进入申报界面,不需要选择所属期,即可正常申报享受。若从待办界面进入申报界面,减征起止时间选择当前所属期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4 10:32:52增值税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享受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优惠,应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A
您好,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中“本期减免税(费)额”栏目下选择对应“减免性质代码”和录入免征额。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6104280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99042802除小规模外月(季)销售额小于10(30)万元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中“本期减免税(费)额”栏目下选择对应“减免性质代码”和录入免征额。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6104280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99129999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8:55:02增值税江苏
Q

江西省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求?

A
您好!一、企业应按照“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二、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应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形式及内容见信息填报系统中要求)。三、企业需在10月11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提交至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版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等纸质文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声明、承诺书等(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刻录成光盘。四、各地工信、发改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于10月20日前将各地申请企业名单及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昌市红谷难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3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1 11:16:18增值税江西
Q

福建省外贸企业是否需要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计入水利建设基金的计费依据?

A
您好,福建省外贸流通企业按照流转税额的0.9%缴纳,无需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计入水利建设基金的计费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0 10:06:57增值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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