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股东股权转让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是什么?(青海省)

A
您好,股东转让股权申报流程如下:一、人员信息采集: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在【员工管理】-【人员信息采集】界面采集并报送人员信息;二、报表填写:点击【分类所得】(若是非居民,点击【非居民所得】)-【股权转让所得】,逐个【新增】或【导入】数据,应补(退)税额会自动生成;三、填写【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找到对应人员,点击右侧的【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出让方/受让方信息】;填写数据无误后,和其他分类所得(或非居民所得)报表一起申报即可,有税款需缴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9:02:53个人所得税青海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登录?(青海省)

A
您好,系统支持在线登录和离线登录两种模式:一、离线登录:即使用“本地登录密码”进入系统,如果没有启用登录密码,则直接进入系统。首次选择该方式,系统将会提示是否启用。二、在线登录:包含“实名登录”(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申报密码登录”。(一)实名登录:使用在个人所得税APP/WEB实名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二)申报密码登录:使用单位申报密码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7:24:31登录青海
Q

江苏省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如何享受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A
您好,纳税人同时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可自行选择减征顺序,一项所得减征不完的,可以在另一项所得中继续减征。如果您仅需在其中一处扣除,可点击《个税苏速办|最新江苏省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②》获取最新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6:56:50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办理2025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提示“年度汇算时申报的劳务报酬总收入少于代开发票总金额”该如何处理?

A
您好,出现该提示信息存在以下原因:一、2025年个人申请代开发票,开错后未申请红冲发票。二、本人没有申请代开过发票,但查询到了发票。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一些购物平台对个人的返利行为,第三方会给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给购物平台,购物平台针对这部分返利每期代扣代缴个税申报。存在上述原因,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您的代开发票并核对代开发票信息。如确实未取得相关收入,可对发票进行冲红或作废处理。(一)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点击【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二)选择“我销售的”,点击右侧【筛选】,选择“开票日期”,可选择“自定义”填写汇算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票类型可分别选择“数电票”“税控发票”,选择“发票状态”“发票类别”完成后,点击【确定】查询。温馨提醒:如需申请红冲发票,需先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申请红冲,完成后再更正申报。三、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或少代扣代缴了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一)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如已完成汇算可点击【更正】。(二)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劳务报酬】,点击右上角【新增】填写未申报或少申报的劳务报酬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三)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报。如您需要具体操作指引可点击《个税汇算遇到“报酬少发票多”怎么办?》进行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6:56:47发票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之后如何更正?

A
您好,您可按下列步骤办理: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扣缴申报】-【综合所得申报】,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点击【更正】。注意:申报期内未扣款或税款为0的,可直接作废重报,无需更正。二、报表修改完成后,可按照正常申报流程进行报送。如果有新的应征信息产生,可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的缴纳。三、如您已对更正月份后面的税款所属期进行了综合所得申报,本期更正申报成功后,需对后面所属期进行逐月更正,否则将影响后面所属期申报表的算税和报送功能。例如:若在申报3月数据时,发现1月申报数据有误,则需要先更正1月申报数据,再更正2月申报数据,最后更正3月申报数据即可。更多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更正申报的操作流程,您可以参考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IOgb97vPN2nrKkeQFWcVA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6:56:47更正江苏
Q

江苏省无锡市单位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社保费缴费基数调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A
您好,若缴费人当年已申报缴纳过社保费,但因上年度工资收入下降等原因,需下调当年社保费工资基数,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一、若缴费人为首次申报年度工资,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情况说明;(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表》;(三)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交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办税服务厅窗口根据缴费人提交资料进行录入申报。窗口可通过标准版“单位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记录查询”查询缴费人是否已办理过当年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二、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需调低工资基数的(如往年工资调整、新参保人员工资调整等),缴费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一)《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表》;(二)单位情况说明;(三)工资单及工资发放证明;(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后,窗口审核无误后进行录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6:56:38资料江苏
Q

江西省范围内,对于企业破产有何税收政策支持?

A
您好,一、增值税: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二、契税: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三、个人所得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者经批准关闭、重组改制等原因停产、停业(不包括季节性停产和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一年以上(含)且无生产经营收入的,可以申请困难减免。因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经批准关闭、重组改制等原因停产、停业一年(含)以上的企业有出租房产、土地租金收入,但出租房产、土地取得的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缴交社会保险,且申请困难减免税款所属年度末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以申请困难减免。五、企业所得税: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六、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6:51:33税收政策江西
Q

定期定额户申报后发现超定额开票需要补税,怎么办理?(厦门)

A
您好,定期定额户申报后发现超定额开票需要补税,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点击“更正”进行增值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路径分两种情形:情形一、当系统尚未自动发送定期定额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核定及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情形二、当系统已自动发送定期定额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申报表单选择《简易申报受理清单》(适用于定期定额户)点“更正”,再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应税项,最后提交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6:07:30厦门
Q

在个人所得税APP采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被赡养人出生信息后,下一步是灰色的点不了怎么办?(海南)

A
您好,享受符合规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如采集时无法点击下一步,请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填写正确,被赡养老人是否满足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5:51:15灰色海南
Q

非直系亲属无偿赠与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厦门)

A
您好,一、增值税: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应视同销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二、附加税费:(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所在地适用税率:市区7%,县城、镇5%,其他1%。(二)教育费附加按3%。(三)地方教育附加按2%。三、土地增值税: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予视同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非住房按转让收入全额的5%征收土地增值税。四、印花税:万分之五。五、个税:税率20%。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注:小规模纳税人上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减半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4:16:13厦门
Q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审核不通过,提示有待核实的信息,需要上传资料,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若税务机关对您提交的收入或扣除等信息有疑义,需要您提交相关材料的,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待办】模块,选择【未办结】页签,点击对应待办事项右侧的【去处理】按钮,按照页面提示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1:17:47年度汇算湖北
Q

自然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起劳务报酬发票缴税?(湖北)

A
您好,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若企业已为代开申请人(销售方)发起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信息,则代开申请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待办频道页,可查看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第二步:进入代开申请流程。点击待办的“去处理”,进入发票信息确认页面。在“发票信息”页面,代开申请人确认企业预填的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行为信息、其他信息是否正确,不支持代开申请人修改,如有异常,可联系企业修改。补充说明:企业可登录WEB端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功能进行修改。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页面,确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征收项目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应缴税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代开申请信息提交。第三步:税款缴纳。代开申请提交后,进入税款缴纳流程。选择缴款方式,通过选择的缴款支付应用完成支付后,回到个人所得税APP,确认支付结果。第四步:发票开具。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发票。点击“查看发票”进入发票详情页面,可预览和下载电子发票。点击“查看完税证明”进入完税凭证下载页面,可将凭证下载保存至本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1:17:39代开发票湖北
Q

个人养老金领取是否需要缴纳个税?是否需要并入年度汇算清缴中?(湖北)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领取时,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1:17:39汇算清缴湖北
Q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提示当前企业未获取到有效的征收方式,该怎么处理?(海南)

A
您好,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后,首页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然后点击上方【更新】刷新同步企业最新征收方式信息,如刷新后还有该提示,请点击本对话框左上角的“留言”或“转人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0:11:44征收方式海南
Q

个人所得税扣缴端申报个税时,系统提醒所申报人员未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未注册APP是否会影响正常申报工资薪金?(海南)

A
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会自动核对申报人员是否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并进行提醒。该提醒不会影响个税预缴申报,但可能会影响职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等业务。建议您同步提醒职工完成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确保能及时享受、查询涉税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10:11:44个人所得税海南
Q

广西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如何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A
您好,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应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同一纳税年度内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住房公积金,但不得重复扣除。若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应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5 08:40:41住房公积金广西
Q

企业为自然人代扣代缴的税款,自然人应该如何打印完税证明?(宁夏)

A
您好,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税款,需要换开正式完税证明的,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夏)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进入功能页面,“企业/个人身份”栏次选择“被扣缴人/被代征人”,“扣缴人/代征人”栏次选择对应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查询】后,选择需要打印的税费信息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4 18:20:10打印宁夏
Q

纳税人如果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存在异议,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申诉?(宁夏)

A
您好,如果您发现个人所得税存在“被收入”的申报记录,可以申诉处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诉流程如下: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特色应用】-【申报收入查询】。二、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可查看对应的收入明细。选择需申诉的收入记录,点击【异议申诉】。三、选择申诉类型:从未任职、目前在职、曾经任职,并填写补充说明,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四、提交申诉后,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异议处理查询】查询最新申诉记录和结果。特别提醒:申诉真实性责任由您个人承担,请仔细核实收入情况后,谨慎提起申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4 18:20:10电子税务局宁夏
Q

大额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新疆)

A
您好,基本医疗保险不包含大额医疗保险,无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4 18:12:53新疆
Q

农牧民通过村集体、合作社统一销售自产农产品,款项先打入集体账户再分给个人,是否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新疆)

A
您好,对农牧民从事行业属于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为自产自销的,通过集体统一销售、统一结算再分配的情形,可以享受“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4 18:12:53新疆
上一页121314151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