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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汇算清缴”

Q

单位如何为员工办理汇算清缴集中申报?

A
您好,您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按照下面步骤可以办理集中申报:1.登录: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有办税权限的人员(在企业办税权限中被授权过)的个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选择单位后点击“办理个税业务”。3.报表填写报送: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名单模板导入后,可使用“自动计算”功能自动填写报表。若选择的是【需要自动计算】,系统会获取当前税款所属年度内,扣缴单位为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综合所得明细数据,并进行申报表的自动填写;若选择的是【无需自动计算】则不进行申报表的自动填写,需手动填写数据。4.退税申请:退税状态为“待申请退税”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发起退税申请后,需要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会进行退税,可以点击【更新状态】按钮为“退税状态”为“退税中”的更新退税结果。注意:录入的退税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纳税人本人银行账户。5.税款缴纳: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点击“税款缴纳”办理缴税业务。注:由扣缴单位集中申报的员工需要提前与单位确认,告知单位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因退税无法退到单位账户,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本人退税银行账户,如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4 14:10:47办理全国
Q

山东省内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为何系统未提供A107040表?

A
您好,为了简化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55:44山东
Q

山东纳税人的个税APP汇算清缴,退税提示子女:【身份证号***】未查到学籍信息,应如何处理?

A
您好,更正或作废重新填写专附扣除信息(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扣除年度”,查询到需要更正或作废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修改”或“作废”进行操作)再汇缴,如果都不行,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7退税山东
Q

山东纳税人通过个税APP办理2024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采集住房贷款利息提示“填报存在多个不同的贷款合同编号”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检查各年度填报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贷款合同编号是否一致(2019-2024年度)。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查询年度选择“2024”,点击住房贷款利息。若只是某一年度填报错误其他年度均正确的,可以在错误年度的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贷款合同编号】直接修改;若是两年及两年以上年度填报错误的,需要在【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查询年度选择“2024”,点击“住房贷款利息”的右下角作废相应年度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重新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6汇算清缴山东
Q

​山东个税汇算清缴退税申请审核不通过,修改后再次提交提示:您上次的退税申请未审核通过,请您按照审核意见更正申报并修正数据后再发起申请,应如何处理?

A
您好,同一笔退税申请被两次审核不通过退回的,需要按审核意见更正申报数据再发起,或者作废重新填报,如果都不行,需要前往税务大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3退税山东
Q

山东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什么应退税额为0?

A
您好,如果纳税人汇算年度内的已预缴税额高于汇算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均可以申请退税。请检查您是否符合以下情形:1.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在预扣预缴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汇算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02退税山东
Q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标准分别是多少?(江西省)

A
您好,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其中(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5:20:52金额江西
Q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享受?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需将按规定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为例:第一步:填入应纳税额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页面左上【经营所得】图标,选择【预缴纳税申报】模块。点击【修改】图标。填入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系统将自动计算利润总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点击申报表界面投资者姓名。进入【预缴申报编辑界面】,系统自动填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利润总额和投资者减除费用,并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第二步:填入减免税额点击第十三行次“减免税额”的【编辑】图标在减免扣除明细表中,选择减免事项和减免性质,选择完毕后,系统会自动填入减免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等待数秒后点击【获取反馈】,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5:03:33个体工商户全国
Q

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有期限吗?

A
您好,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0:10:16个人全国
Q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代扣代缴员工工资的个税时,怎么填报享受?

A
您好,预缴时不能享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49:16个人所得税海南
Q

非居民个人可以在什么时候申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

A
您好,符合条件的高端紧缺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享受优惠政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非居民个人在上述期间无法入境办理的,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办理,或在离境前提前三十日以上通过省税务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高端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反馈。被确认为高端紧缺人才的,税务部门按规定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49:15个人所得税海南
Q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佣的员工可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吗?

A
您好,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定期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名单,提交给海南省税务部门。确定为高端紧缺人才的,当年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符合高端紧缺人才条件的,当年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佣的员工如在高端紧缺人才名单内,且符合在海南自贸港居住天数、任职受雇单位实质性运营等条件,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49:08个体工商户海南
Q

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A
您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无需做备案或者申请,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要享受优惠的个人只要在当年度的高端紧缺人才名单中且任职受雇的企业提交了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个人即可在个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减免税额“栏次选择优惠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49:08个人所得税海南
Q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

A
您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二、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可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14号)规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包括在境外投资新设分支机构、境外投资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扩股以及收购境外企业股权。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为:企业属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说明及佐证资料;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符合条件的备案核准、投资时间、所得类型、所得归属期的说明及佐证资料;证明企业满足享惠条件的其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49:08企业所得税海南
Q

无住所人员在预缴环节按非居民个人申报个税,到年底达到居民个人标准,是否需要更正个税预缴申报?

A
您好,外籍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如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24:27全国
Q

无住所个人境内居住时间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该怎么处理?

A
您好,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2.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7:24:09不符全国
Q

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优惠政策时需要备案吗?

A
您好,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6:54:02个人所得税全国
Q

外籍个人在中国提供劳务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外籍个人在中国提供劳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您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提供劳务属于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属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6:02:19劳务全国
Q

符合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享惠条件,为什么个人所得税app上选择不到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A
您好,省税务局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申报收入符合标准的人员名单,推送至省人社厅。对于在海南自贸港内注册的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由本人通过任职受雇、生产经营单位,自2024年起,每年度3月1日前,统一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省税务局汇总符合收入标准和实质性运营要求的申请人员信息,提交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社厅汇总上述名单后,推送到相关部门核实居住天数、社保缴纳、信用惩戒等情况,并分批次向税务部门反馈享受优惠资格人员名单,对因职业特点无法满足“累计居住满183天”条件人员名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组织评审认定,及时将享受优惠人员确定名单反馈给省税务局。高端紧缺人才名单分批确定,如符合高端紧缺人才条件,目前尚不在名单内,建议您耐心等待。如您已经在高端紧缺人才目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汇算清缴申报页面的税款计算模块,点击“减免税额”栏右侧小箭头,进入减免税额填报界面,在右上角点击“新增”,选择“收入类型”、“所得项目小类”、“减免项目”后,系统将自动预填“减免税额”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如通过上述方式选择不到高端紧缺人才的优惠,请联系任职受雇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确认是否已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通过【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模块填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填报后请等待2-3个工作日再次尝试选择优惠,如果仍然选择不到优惠,请转人工反馈核实。如您是对在海南居住天数、信用等享惠资格有异议的,您可以通过12345热线,向省人社部门反馈。如是对收入有异议的,您可以通过12366热线,向省税务部门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5:55:39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海南
Q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其他经营所得?

A
您好,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一、申报其他经营所得(A表)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点击【办&查】-【经营所得申报】,并选择【其他经营所得(A表)】,进入申报页面。第二步:选择需要申报的年度,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环节。第三步:选择税款所属期和经常居住地(个人基础信息不可修改),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填写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其中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由系统自动填写且不可修改。据实填写税款属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选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并选填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以上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减免税额和税收协定优惠事项,点击【下一步】。第六步: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若有需要缴纳的税款,点击【立即缴税】可进行在线缴款操作。二、申报其他经营所得(B表)在完成其他经营所得(A表)申报之后,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他经营所得(B表)申报。第一步:登录个税App后点击【办&查】-【经营所得申报】,并选择【其他经营所得(B表)】,进入申报页面。第二步:选择需要申报的年度,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环节。第三步:确认税款所属期和经常居住地后(不可修改),点击【下一步】。第四步:填写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其中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由系统自动填写且不可修改。据实填写税款属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以上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据实填写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选填),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注意:纳税调整后所得=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纳税调整减少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第六步:选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并选填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然后点击【下一步】。第七步:核对税款计算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第八步:根据实际应纳税额,按照提示,点击【立即缴税】进行补缴,或者点击【申请退税】进行退税。应补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应退税额=已预缴税额+减免税额-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5:44:44其他经营所得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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