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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新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已申报的印花税?(河北)

A
您好,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通过以下方式查看申报信息:1.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申报表明细信息及附列资料,并可以进行打印或导出。2.还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查看申报情况。注意:查询企业申报信息,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个人申报信息,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1:05:12印花税河北
Q

印花税申报时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河北)

A
您好,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六税两费”时,税务机关会结合纳税人自身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自动判断带出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和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系统将结合政策判断纳税人优惠享受情况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额。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享受“六税两费”时,如选择“确认式申报”,提交税源信息后卡片页面右下角“普惠减免”处默认勾选;如选择“填表式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减免明细申报附表界面,系统在申报表中自动勾选“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并带出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减免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1:00:26印花税河北
Q

河北省内实收资本的印花税怎么申报?

A
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依次点击【新增税种】-【印花税】-【税源采集】,税目选择“营业账簿”,将项目信息填写完整点击“保存”,返回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点击“提交”再发送申报即可。注:1.营业账簿是按年申报,每年的1月份申报。2.需要做税费种认定后才能申报,没有税费种认定只能按次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1:00:14印花税河北
Q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间?(河北)

A
您好,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一般在1月份申报。例如:2024年1月可以报2023年的印花税。提醒:按年核定的具体申报期限可以参考税费种认定信息中的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1:00:13营业账簿 河北
Q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收到未申报或少申报印花税风险提醒,应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目前按照开票时间统计年度已申报的印花税,可能和您签订合同时间,即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如果您确认相关事项已完成印花税纳税义务,可忽略,无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反馈。如果您未完成印花税纳税义务,可区分以下情形办理:一、印花税更正申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进入该模块后可以根据“申报日期”或者“税款所属期”查找对应属期的《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点击【更正】按钮,进入即可修改。二、印花税补申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即可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2 17:13:54电子税务局江苏
Q

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失败,提示“申报表信息不能为空”应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请您检查申报表中是否存在必填项为空,申报印花税时,需分别勾选按季申报和按年申报印花税税目后,再进行申报缴税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1 17:02:49信息江苏
Q

广西的A公司收购B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部分款项不再支付,而是折算为A公司股权由B公司持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A
您好,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部分为现金支付部分为置换股权的,按合同的总金额缴纳印花税,现金支付的部分按实际支付金额计算,置换为股权的部分按市场公允价值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0 11:52:13现金支付广西
Q

广西个人转让未按规划许可证楼层数建造的房产如何征税?

A
您好,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以个人名义报建房产,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上的层数建造封顶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现将该栋一层的楼房对外转让,由于纳税人报建的房产没有封顶且没有办理房产证,故未发生房屋权属转移。因此,建议该房产应按转让土地征收契税;按个人买卖自建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0 08:37:32转让广西
Q

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如何扣除已缴纳的印花税?(河北)

A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7 14:08:54扣除河北
Q

广西的个人出租房产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税费是否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教育附加?

A
您好,属于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的,包括财产租赁所应纳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7:33:37扣除广西
Q

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以前年度的印花税?(吉林省)

A
您好,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补申报以前年度的印花税,如有需要可联系主管税务局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6:08:10吉林
Q

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时,如何填写应纳税凭证的“书立时间”?(广西)

A
您好,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必填项。申报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税目的,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1:40:14印花税广西
Q

江苏省纳税人申报印花税税源明细采集表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如何填写?

A
您好,填写说明如下:【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的值。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进行实际结算时填写。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结算金额。点击【实际结算日期】或【实际结算金额】,系统弹出表格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和实际结算金额2列,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以增行、删行,对填写内容进行保存和取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5 09:09:06申报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进行印花税申报时,提示本年度存在按次申报,不允许按季申报,应如何处理?

A
您好,遇到上述提示,您可以对照自查,如果本年度确已按次申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需延续按次申报,次年才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申请按期申报。印花税申报期限规定如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4 17:40:28电子税务局江苏
Q

广西自然人业务导办预约服务预约的具体流程?

A
您好,自然人业务导办预约服务预约的具体流程如下:一、自然人纳税人从“广西税务12366”公众微信号进入,点击左下角【税费业务】-【自然人导办预约】进入。二、在欢迎页选择“自然人”身份进入业务选择界面。三、在业务选择页面,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的业务选择对应的业务大类后再选择具体的业务小类(如:【纳税申报】-【印花税申报】,纳税人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所办业务,否则会导致业务窗口与纳税人所办业务对不上)。四、选择完需要办理的业务后,进入导办服务。五、在导办服务页面,对可以线上办理的业务,系统会通过图文、视频等宣传资料推荐纳税人选择线上办理渠道办理。对相关渠道,纳税人需要点击查看宣传资料15秒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查看时间未满15秒就退出,需要再重新进入查看15秒。以印花税申报为例,印花税电子税务局有四个宣传资料,纳税人需至少查阅其中一个资料。六、纳税人查阅推荐资料结束后,点击右上角的【关闭】按钮,所关联的推荐渠道会默认打钩,表示已查阅,纳税人在此页面下滑,可进一步查看相关业务的“常见问题”及解答,或者系统推荐的其他渠道情况。七、纳税人查阅系统推荐办理渠道情况后,认为其业务仍需线下办理的,可以点击最下方【下一步】按钮,进行办税预约。八、然后进入确认预约事项页面,在这个页面纳税人可以看到所预约的事项,需填写的表格,附报的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预约】按钮,进入下一步。九、然后选择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弹出的页面中,先选择地市如来宾市,再选择办税服务厅如武宣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十、填写到厅办理原因和选择预约的时间段。完成后,点击“提交预约”按钮,在弹出的确认窗口中点击【确认】完成办税预约操作。十一、纳税人预约成功,系统显示“预约成功”页面。在页面上展示纳税人预约的事项,办理人、需填写的表格、携带的资料、预约的办税地点和办税时段。十二、同时,系统会发一条短信告知纳税人预约情况,方便纳税人通过短信查阅需要办理的业务信息及预约时间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3 18:10:26个人广西
Q

印花税法实施后,广西纳税人转让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个人转让二手车的,无论受让方为企业还是个人,均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企业转让二手车的,若受让方为企业,则双方均需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若受让方为个人,则双方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3 17:58:44印花广西
Q

广西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具体涉税流程是怎样的?

A
您好,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具体涉税流程如下:一、被投资企业流程: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被投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资料。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一)办税服务厅办理:1.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2.被投资企业发生自然人股东变动或者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二)网上渠道办理:自然人发生股权变更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股权变更信息报送】模块跳转后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进入【个人股权转让数智化平台】后点击【信息报送】采集。二、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税费申报流程: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一)办税服务厅办理:1.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时,应当报送以下资料:(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3)股权原值的证明资料。(4)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签订日被投资企业上个月的财务报表。(5)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纳税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2)以下属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应提供:①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②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③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二)网上渠道办理:1.个人所得税申报:(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股权的受让方是企业,且被投资企业与受让方企业为同一主管税务机关时,可由受让方企业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按照以下步骤申报个人所得税:首先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其次是填写【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表,然后点击【附表填写】选择【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根据实际情形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填写完毕后发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最后进行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扣款,没有税款的则无需操作缴款。(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①转让方个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资料】模块报送股权转让资料。受让方在个人所得税APP【消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消息中心】确认后流转流至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点击【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查看受理状态,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通过”的,可点击【发起申报】-【确认税款】提交申报并缴税即完成申报。②当股权的受让方是境内企业,且被投资企业与受让方企业为同一主管税务机关时,可由受让方企业以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权限的办税人员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采集人员信息后,点击【单位办税】-【扣缴申报】-【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提交申报并缴税即完成申报。2.印花税申报:股权转让双方涉及的印花税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进行办理。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流程: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在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后即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现场查验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扣缴义务人申报)或《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纳税人自行申报)。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二)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通过网络查验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3 09:23:20
Q

河北省内个人转让股权,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1 14:28:07印花税河北
Q

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A
您好,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报酬的万分之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0 15:45:25税率全国
Q

印花税的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印花税的减免政策规定如下:  一、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二)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家庭农场,具体范围为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业,以农场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三)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学校,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四)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社会福利机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五)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慈善组织,具体范围为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六)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七)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具体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前述优惠政策。  四、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0 15:45:22免征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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