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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36 条问答 · 搜索 “专项附加扣除”

Q

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厦门)

A
您好,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境外人员】,点击【添加】,录入人员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2.点击【非居民所得申报】,首先进行【收入及减除填写】。3.点击【无住所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或右侧【填写】。点击【添加】进入表单,根据实际情况录入数据。注意: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非居民没有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返回】。5.点击【附表填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附表进行填写。6.点击【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6 17:48:03厦门
Q

抵押贷是否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贷款专项扣除?(宁波)

A
您好,住房抵押贷款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5 09:28:12宁波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申报可以新增人员吗?(厦门)

A
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不支持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需新增或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当月申报数据,允许新增人员并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2 08:46:58厦门
Q

个人所得税APP采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证件类型选择不到其他个人证件,怎么操作?(宁波)

A
您好,其他个人证件只能线下办理,携带相关证件至办税服务厅,由工作人员协助采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1 08:44:10宁波
Q

个人所得税APP采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证件类型选择不到“其他个人证件”,如何处理?(厦门)

A
您好,原采用其他证件采集个人信息的,需要纳税人携带证件(复印件)至任职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0 17:47:14厦门
Q

个人所得税APP上提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异常,未通过相关部门核验,应如何处理?(宁波)

A
您好,请先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有误。若有误,请修改;若填写的信息无误,建议您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上传佐证资料。该消息仅作提醒,非强制验证不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9 16:57:37宁波
Q

现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是灰色的 怎么处理?(云南省)

A
您好,为了保证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数据的准确性,当前所属期报表申报成功后,“预填扣除信息”按钮就会置灰。注意:往期更正时,不允许修改专项附加数据,所以“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也会置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4 11:01:50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云南
Q

外籍个人填写专项附加扣除时,其子女、父母没有护照等证件怎么办?(厦门)

A
您好,外籍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超过183天的,是中国税收居民。中国税收居民,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用人单位为外籍个人实报实销或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以及外籍个人发生的语言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仍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上述8项补贴免税优惠,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如果确实没有外国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B、C类)等证件的,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本国或本地区的有效证件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2 17:49:24厦门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提示失败怎么办?(厦门)

A
您好,出现导入失败的提示是因为导入文档中的数据项不符合规则,纳税人自行输入的数据项与模板中设置的下拉项不匹配,请检查修正文档对应的数据项,然后重新导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8 17:44:11厦门
Q

父母已经年满60周岁,但是父母有兼职工作,有取得收入,子女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A
可以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指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4 14:23:16安徽
Q

综合所得中可以减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指什么?

A
您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07 11:11:19内容全国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报送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系统提示“婚姻开始时间不能为空”应如何处理?(宁波)

A
您好,提示“婚姻开始时间不能为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填写“婚姻开始时间”,选择有配偶时,婚姻开始时间是必填的,您补充填写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06 15:36:43宁波
Q

请问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A
您好,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04 17:13:41方式全国
Q

山东省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有哪些?

A
您好,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需通过年度汇算享受商业健康保险的,应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需通过年度汇算享受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应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需通过年度汇算享受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应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发生变化的,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30 10:37:41资料山东
Q

年中结婚,婚后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如何各自扣除婚前的住房租金?(厦门)

A
您好,需要先作废配偶信息,各自提交婚前月份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然后再采集配偶信息和后续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28 17:52:13厦门
Q

外地企业来上海提供建筑服务,如何为异地工程作业的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上海)

A
您好,外省市企业来上海提供建筑服务,为异地工程作业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无需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线上就可以完成申报,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下载软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下载服务】—【软件工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第二步按向导操作。完成1、2、3、4步骤(标*为必填项)温馨提示:单位所在省(市)请选择“上海市”。第三步登录。跳转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外省企业需要至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领申报密码,您也可以在对话框中输入“转人工”或点击下方“人工”图标,通过人工坐席咨询。在单位管理中选择对应项目编号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第四步采集人员信息。选择需申报的税款所属月份,进入【人员信息采集】,填写人员基础信息并报送。如需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添加】或【导入】,采集成功后点击【报送】;员工自行采集的,可点击下载更新。第五步工资薪金申报。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后,可进入【综合所得申报】。填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在后方操作栏点击【填写】。点击【添加】弹出“正常工资薪金新增”页面,进行单个数据录入。确认无误后点击进入【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等待获取申报状态和反馈结果。扣缴申报完成后若有税款,完成税款缴纳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24 14:35:19跨区域经营上海
Q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已经采集好的专项附加扣除,多家单位进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都能下载到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湖北)

A
您好,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系统会提供两种申报方式供纳税人选择:1.年度自行申报:如果纳税人选择这种方式,纳税人的任职单位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将无法下载到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纳税人选择这种方式,个人所得税APP会提示选择具体的扣缴义务人(即任职单位)。只有选择的扣缴义务人才能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因此不会出现重复扣除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22 10:34:50湖北
Q

子女存在升学、换学校等情况,个税APP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存在小学升初中、换学校等情况,不需要新增信息,只需要在原有信息基础上修改即可。需要新增一条的情况有:幼儿园升小学、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专科\本科、后续升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22 10:34:42湖北
Q

个税APP如何变更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厦门)

A
您好,自然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相应年份,点击进入需要变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详情界面,点击“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重新选择扣缴义务人并选择变更原因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21 17:45:15厦门
Q

如何为员工采集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厦门)

A
您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添加】,填写需填报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新增】,填写配偶信息。点击【子女教育】-【新增】,填写子女教育相关信息。点击【继续教育】-【新增】,填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情况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情况相关信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点击【住房贷款】,填写相关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均有首套购房贷款】一栏中:若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且婚后选择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此栏填“是”。点击【住房租金】-【新增】,填写相关信息。注意: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点击【赡养老人】-【新增】,填写相关信息。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新增】,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选中需报送的信息条,点击报送。注意事项:1.仅【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的纳税人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2.【下载更新】仅能对【人员信息采集】报送成功的人员进行下载更新,若存在未报送成功的人员,该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无法下载。3.对未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成功下载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论是否有数据)的单位,系统会自动下载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入【综合所得申报】菜单时,系统若校验到本单位有报送成功的人员,且未成功下载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自动弹出下载提示,点击【确定】后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温馨提醒:如果员工自行通过各渠道采集或修改之前已经采集报送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单位务必注意,每月进行预扣预缴申报前,先点击【下载更新】获取最新的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16 09:21:59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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