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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36 条问答 · 搜索 “专项附加扣除”

Q

退休人员有发放退休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四川省)

A
您好,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无需申报个税的,所以不能单独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是再继续任职取得的工资收入,是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14:24四川
Q

生产经营所得是否可以扣除减除费用?(四川省)

A
您好,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经营所得】,点击左侧【预缴纳税申报】,双击打开投资者信息,在表格中会显示【投资者减除费用】:1、征收方式为“据实预缴”、“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所得率)”时:默认为(税款所属期止-税款所属期起+1)*月度减除标准(默认5000),可修改但只能改小。2、征收方式为“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核定应纳税额所得额征收”、“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征收率)”时:默认为0,不可修改的。注:如投资者本人有综合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在综合所得中已扣除,建议经营所得中不再填写扣除,具体执行,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再确认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14:23四川
Q

通过邮寄申报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报送哪些资料?(四川省)

A
您好,纳税人选择邮寄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五)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或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六)纳税人有按规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七)纳税人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的,需附报有关证据资料。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单下载”栏目下载。(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10四川
Q

申报多次点击预填专项是否会重复下载?(四川省)

A
您好,多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不会重复下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软件会以最后一次下载的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0四川
Q

由扣缴义务人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能否删除?(四川省)

A
您好,分为以下情形:1.首次采集,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状态为“待报送”的,可以直接点击“删除”,删除后该条记录消失。2.已经报送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状态为“报送成功”的,点击“删除”后,系统会提示删除成功,但该条记录仍然存在,且状态显示为“待报送”,此时需要再次报送,报送成功后该条记录消失。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15四川
Q

个税申报,点击报表提示:后期已申报,不允许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四川省)

A
您好,您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判断:情形一:更正之前月份申报数据时不允许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数据,若确实需要新增或修改,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情形二:更正本月报表,是可以新增人员或者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6:38四川
Q

专项附加扣除之前月份填错,是否需要修改重新申报?(四川省)

A
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税款的,如果之前月份专项附加扣除填写错误,可以在本月申报时修改正确,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更正之前月份的报表。注:因为各地税局要求可能不同,具体再和所属税局确认一下更稳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6:37四川
Q

不再享受住房贷款支出,如何处理?(四川省)

A
您好,您参考以下情形判断一下:1、住房贷款提前还完:修改一下【贷款期限】,则【扣除有效期止】会自动变更,就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了;2、按照贷款合同采集的期限还款完毕:不需要修改,软件中【扣除有效期止】之后月份就不会继续累计扣除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5:17四川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A
1.如何更正或作废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表?(地方补充)您好,经营所得申报后发现有误,需要更正或作废的,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更正申报或作废,具体操作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经营所得】模块,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年度汇缴申报】,点击【启动更正】或【作废】按钮解锁报表状态后重新填写报送;申报成功并缴款成功后发现有误,可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启动更正后,对数据进行修改后更正申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一)可使用投资者(业主)个人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或者【未完成】-【查看】-【计税详情】-【修改】即可。(二)可使用财务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单位办税】-【经营所得】-选择【预缴纳税申报】/【年度汇缴申报】-【更正】即可。注意:一、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B表)申报,则不允许更正A表。二、A表已申报信息中存在税款所属期止大于当前税款所属期止的申报记录,则属于后期已申报,存在后期已申报时,不允许更正。三、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C表)申报,即申报B表的被投资单位在C表的被投资单位列表中存在,则不允许更正B表。四、若点击了【立即缴费】并生成支付订单,在没有完成缴税或者支付订单未作废情况下,则不能进行更正。五、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不支持在该渠道修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办理。2.如何申报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补充)您好,受让方已确认您之前报送的个人股权转让资料,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即可发起个人所得税申报。【提醒】申报信息全部来源于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信息,如需调整,必须从源头资料报送改起!一、发起申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进入查询与申报页面。对于受让方已确认且税务机关受理通过的,可以发起申报。完成这一步后,就可以缴税并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了。具体操作路径: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选择【缴税记录】后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即可生成完税证明。二、更正申报(如有需要)若您在提交申报后需更正申报信息,需返回对已报送资料进行修改并提交,待受让方再次确认并经由税务机关受理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更正申报自动加载最新受理审核通过的股权转让报送资料并重新发起申报。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版的网址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端)登录渠道:一、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直接进入。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nan.chinatax.gov.cn)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即可进入登录页面。4.半年奖、季度奖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补充)您好,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具体流程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下载服务】-【软件工具】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成功后注册登录,进入系统后按以下流程申报:(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据实际情况采集或下载更新员工通过其他渠道(税务局端、WEB端、APP端)采集并指定该扣缴单位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扣缴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报送并获取反馈。(三)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据实填写涉及到的所有报表再进行【税款计算】、【附表填写】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四)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按以下流程申报:(一)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手机号码/证件号+密码登录(WEB端或APP端的账户名和密码)两种方式登录。(二)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使用。对于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后才能登录使用。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三)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上方【单位办税】菜单选择扣缴单位,点击【扣缴申报】模块。(四)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添加或批量导入境内人员或境外人员相关信息。(五)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六)按要求填写收入、减除相关信息,也可以使用模板批量导入数据,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税款计算】。(七)若有符合条件的减免税等事项还需在【附表填写】中填写相关报告。(八)收入和附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报送】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5.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地方补充)您好,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信息,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如果您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个税APP修改路径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查询年度】中,选择已填写的【赡养老人】-【修改】-【修改分摊方式】,“是否独生子女”栏选择为“独生子女”。也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修改:【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模块,选择扣除年度,选择【赡养老人】进行修改。6.申请个税手续费退付之后如何查看申请进度?(地方补充)如何查询手续费返还的进度?(地方补充)您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的,从界面左侧菜单栏“代扣代缴”子目录下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如已完成过申请,纳税人可以在【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右上角查看【申请状态】。如需撤销,可以点击下方的【撤销申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的,可以在【扣缴申报】-【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中的申请状态查询。7.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南如何下载?(地方补充)您好,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右上角【操作手册】-文档下载保存在桌面,然后双击打开即可查看扣缴端操作指南。您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下载中心】-【其他下载】中点击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南。8.员工离职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员工离职后人员信息采集报送成功之后无法删除,企业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修改相应信息。具体操作路径如下:一、单个离职人员操作(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单击离职人员姓名。(二)填写离职日期后保存。(三)勾选离职人员进行信息报送。二、多个离职人员操作(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勾选需要批量操作的离职人员。(二)点击右上角【更多操作】,选择批量修改。(三)待修改属性选择【离职日期】,填写日期后,点击【修改】。(四)对批量勾选的人员进行信息报送。(五)也可以导出人员,在表格录入【离职日期】后再导入更新。温馨提示:一、若希望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不再显示该人员,可以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离职人员】即可。二、请在完成员工当月的个税申报后再进行离职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员工当月的个税申报,在完成离职操作前和员工核对确认好收入信息,避免不必要的申诉。三、若扣缴义务人需要为离职人员申报补发的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等,需在【人员信息采集】如实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离职日期”,并选择“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然后进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选择对应的小类进行申报。9.扣缴端中如何删除已有申报记录的人员信息?(地方补充)您好,已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申报过的人员,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不能删除,可以在【人员信息采集】中添加“离职日期”。若希望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不再显示该人员,可以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离职人员】即可。如果属于自然人并档情形,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特殊情形处理】中的【信息更新】/【删除重复人员】进行人员信息处理。10.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应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方补充)您好,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且符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条件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具体流程如下: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后,依次点击【首页】-【常用业务】或【我要办税】-【综合所得申报】-【年度汇算(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适用)】进入申报界面。三、办税服务厅办理携带相关资料前往选择办理汇算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11.因夫妻双方未协商,导致双方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均全额扣除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子女教育的扣除方式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因此,夫妻双方应协商后选择一方扣除,另一方需作废填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选择双方分别扣除50%,需修改设置扣除比例。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修改或作废填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子女教育】-【修改】,选择扣除年度,进入后修改或作废。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可以通过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进入。在【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模块,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子女教育】,进入后修改或作废。【温馨提示】若作废或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涉及以前年度,需进行更正申报;若仅涉及当年,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扣时扣除的,及时告知单位财务人员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股权奖励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补充)您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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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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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地方补充修改)您好,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功能菜单进行办理。2.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商品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吗?(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遵循什么原则?(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4.企业所得税中提供劳务收入如何界定?(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所得税中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对于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如下:一、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一)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二)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三)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四)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五)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六)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七)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八)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5.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具体范围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温馨提醒】一、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二、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6.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政策不再执行。如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可按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扣除。7.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36000元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8.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地方补充)您好,一、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36000元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9.哪些项目是综合所得?(地方补充)您好,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10.哪些情形下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地方补充)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您可通过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河南)企业业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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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个税app如何修改配偶信息和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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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选择已填报的配偶信息或点击【添加】新增配偶信息,如实填写“婚姻结束时间”并保存,以后年度填写无配偶。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您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录入配偶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修改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更新或将添加后的配偶信息带出,点击【确认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08:36修改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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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了税款,为什么办理汇算退税金额是零?(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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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规定,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因此,当我们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时,则既不补税也不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8:13:20退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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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有哪些?(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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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七)纳税人有按规定填报减免税额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二、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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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办理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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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二、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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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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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区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区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一、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其中2021年开始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二、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且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定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生产经营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生产经营收入未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8%。注意:实际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的,按照核定定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经营额超过核定定额的,按照实际经营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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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业主,只有经营所得,能否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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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5:18:08经营所得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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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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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税APP上怎么修改我的基本信息?(地方补充)您好,如果个人所得税APP上您的基本信息填写有误或发生了更新,您可进行修改。操作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个人信息】-【基本信息】,可以修改用户基础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经常居住地信息、联系地址、学历以及电子邮箱等信息。用户基础信息中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隐藏部分数字)、国籍(地区)、出生日期、性别和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其中,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可修改。若您家庭成员信息需要变更,则可通过【我的】-【家庭成员】中进行修改信息,此模块可添加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信息,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后,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业务时会更加便捷。若您手机号码或登录密码需要变更,则可通过【我的】-【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密码】模块进行修改。2.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办理哪些业务?(地方补充)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三、年度汇算期内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并按一定规则预填部分申报信息,申报过程中给予相应提示提醒,根据申报情况自动计算应退(补)税款,帮助纳税人完成申报;四、办理年度汇算退税,查询退税进度;五、提供电子缴税功能,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六、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七、纳税记录开具;八、查询税务热点问题、查看税收政策及解读。如纳税人申报中有疑问,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帮助文档或者在线咨询功能解决等;九、其他经营所得、多处经营所得申报;十、发票管理。提供扫码开票、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处理以及个人票夹功能。3.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方补充)您好,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的,可以自2月25日起(每日6:00-22:00)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步骤一:进入手机APP预约功能页面可通过【首页】-【2025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通过【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步骤二:选择预约日期并提交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步骤三: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4.如何预约办理2025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方补充)您好,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的,可以自2月25日起(每日6:00-22:00)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步骤一:进入手机APP预约功能页面可通过【首页】-【2025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通过【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步骤二:选择预约日期并提交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步骤三: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在预约当日,点击【办&查】页面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即可开始申报。5.我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么?(地方补充)您好,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1月起至12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赠等各项扣除,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对此情形,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您月度收入不均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导致不能足额扣除的,或者还有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扣除并获得退税。一、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无需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二、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清缴:(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全年收入及已申报税额等情况。6.年终奖已经采用了单独计税方法缴纳了税款想合并到综合所得汇算,如果是一年内有几笔年终奖,每笔都采用了单独计税方式申报扣税,汇算时怎么处理?(地方补充)您好,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法:一是可以选择适用单独计税方法,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二是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因此,纳税人若在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对于在多家单位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一年取得多次奖金的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在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其中一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笔均需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操作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工资薪金】-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点击【确定】。7.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简易申报?(地方补充)您好,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办理。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三、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可以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个人基础信息、任职受雇单位、已缴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即可完成简易申报。8.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标准申报?(地方补充)您好,标准申报适用于年收入额6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APP不再为可使用预填服务的纳税人提供“空白表”申报服务,将默认进入预填申报模式;如纳税人不可使用预填申报数据服务,进入空白申报表申报模式。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确认选择填报方式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三、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四、选择奖金计税方式。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择其中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五、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进行核对或填报后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确认“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数据无误后提交完成申报。9.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怎么选择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具体路径如下:登录后,点击首页-【重点服务推荐】-【专项附加扣除】或【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您填报的扣除项目-【选择扣除年度】。10.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时选择单独计税,在年度汇算时,还能选择合并计税吗?(地方补充)您好,扣缴纳税人在预扣预缴时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单独计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模块,点击【确定】。【温馨提示】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扣缴义务人选择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到综合所得申报,那么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无法就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您可与发放奖金的单位沟通,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后,再按照上述操作办理汇算。11.离婚后,个税app如何修改配偶信息和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河南)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选择已填报的配偶信息或点击【添加】新增配偶信息,如实填写“婚姻结束时间”并保存,以后年度填写无配偶。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您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录入配偶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修改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更新或将添加后的配偶信息带出,点击【确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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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热点问题(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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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哪里下载?(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下载: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在网站右边栏选择“个税APP”,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首页,点击“扫码登录”下方的【手机端下载】或者点击右上角【手机APP】,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可通过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也可以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的ITS自然人客户端进入。三、通过点击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download.html跳转至下载页面进行下载安装。四、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一)苹果IOS系统通过App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二)安卓Android系统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后续会在更多应用市场上架。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城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注:苹果IOS系统需要IOS9.0或更高版本;安卓Android系统需要6.0或更高版本。五、更新版本可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关于&更新】-【版本更新】进行下载更新。2.我有几种方式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地方补充)您好,可以使用证件号码、手机号配合密码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开启扫脸/手势/指纹登录后可便捷登录,设置仅对当前手机有效,不同手机支持不同的便捷登录方式,您的手机可能无法同时适用所有的登录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在【我的】-【安全中心】功能中查看并选择开启本机适用的扫脸登录、手势登录、指纹登录。具体操作如下:一、账号密码登录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我的】-【登录/注册】可凭注册的手机号码/证件号码作为账号进行登录。其中,使用外国护照注册的用户,请使用手机号码登录。密码错误超过5次会锁定该纳税人账号,请2小时之后再试或者通过【找回密码】功能解锁账号。二、指纹登录若用户的手机支持指纹登录,则用户登录后可以在【安全中心】开启指纹登录的开关,首次开启需要验证指纹。验证成功后,用户可在登录页面点击指纹登录的按钮,调起指纹校验的弹窗,若匹配,则登录成功。三、扫脸登录若用户的手机支持扫脸登录,则用户登录后可以在【安全中心】开启扫脸登录的开关,首次开启需要验证人脸信息。验证成功后,用户可在登录页面点击扫脸登录的按钮,调起人脸信息校验的弹窗,若匹配,则登录成功。四、手势登录用户登录后可以在【安全中心】开启手势密码登录的开关,录入手势密码成功即可完成设置,设置成功后,用户可在登录页面使用所设置的手势密码完成登录。3.“个人所得税”APP的注册方式有哪些?(地方补充)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APP有两种注册方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是调用公安人像数据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实名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地址及联系电话。4.“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通过大厅注册码注册?(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大厅注册码注册具体操作如下:一、自然人须先到就近办税服务厅申请获取注册码,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二、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注册】,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等,填写的个人信息与公安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三、设置自己的密码、手机号(需短信校验)完成注册。设置完成后即可通过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注意事项:一、密码须为8到15位字符,至少包含字母(大小写)、数字与符号中的两种,不允许有空格,字母需区分大小写。二、外国护照只能用大厅注册码注册个人所得税APP。5.个人所得税APP的密码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是注册时自行设置的,设置规则是:密码长度为8-15位,需包含特殊字符(如:%、&、#等),且需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中的两种或以上,不允许有空格。您可以使用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配合密码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以点击【我的】-【安全中心】-【修改密码】,录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并进行手机号短信校验重新设置登录密码;也可以在功能中开启扫脸/手势/指纹登录,设置仅对当前手机有效。若忘记登录密码,可在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重置。温馨提示:不同手机型号支持不同的便捷登录方式,您的手机可能无法同时适用所有的登录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在【我的】-【安全中心】功能中查看并选择开启本机适用的扫脸登录、手势登录、指纹登录。6.如何修改“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地方补充)您好,修改“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步骤如下:一、若您还记得登录密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通过【我的】-【安全中心】-【修改密码】,录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并进行手机号短信校验保存成功即可。二、若您已忘记登录密码,可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注册/登录】,在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进入找回方式界面,选择验证方式【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或【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即可。若通过上述功能仍无法找回密码,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7.“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输错多次后账号被冻结了怎么办?(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输入5次密码错误,会锁定2个小时。您可以等锁定期结束后再登录,也可以通过“找回密码”进行操作。找回密码的步骤如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我的】-【注册/登录】,在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根据提示输入证件号码、姓名和国籍(地区)后进行滑动验证。验证方式有以下两种:一、选择“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输入“验证码”后重新设置密码。二、选择“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输入“银行卡号”和“银行预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重新设置密码即可。若通过上述功能仍无法找回密码,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8.可以注销个税APP账号吗?(地方补充)您好,如要注销个人所得税APP账号,可先登录账户后,点击【我的】-【安全中心】-【更多操作】-【注销账号】功能进行注销。确定注销的,点击【已清楚风险,去注销】完成注销。注销之后账户将无法使用,请谨慎操作,如有需要可以重新注册。9.个人所得税APP怎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地方补充)您好,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在【我的】-【个人信息】模块填写基本信息。可以对用户基础信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联系地址等信息进行填写或修改。1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示专项附加扣除有重复信息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若在年度汇算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重复信息(如同一子女被重复采集、同一年度内同时存在房租及房贷扣除等等),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已经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作废或修改,确保不存在重复事实,才能继续申报。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重点服务推荐】-【专项附加扣除】或【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或者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查看需要更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或者作废。11.个人所得税APP如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地方补充)您好,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的流程如下:一、标准申报适用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APP不再为可使用预填服务的纳税人提供“空白表”申报服务,将默认进入预填申报模式;如纳税人不可使用预填申报数据服务,进入空白申报表申报模式。(一)选择年度:选择汇算年度;(二)标准申报须知:阅读之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进入填报;(三)填写提交数据:确认及填写“基本信息”、“收入和税前扣除”、“税款计算”的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阅读并同意声明即可提交申报;(四)若需缴税:根据提示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五)若需退税:提交之后会根据数据弹出“申请退税”/“放弃退税”,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税需要添加银行卡,补缴税款有多种方式,可以不用添加银行卡。二、简易申报适用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的,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系统出现简易方式申报或标准方式申报,选择简易方式申报,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办理。(一)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三)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可以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个人基础信息、任职受雇单位、已缴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即可完成简易申报。12.个人所得税APP确认专项附加扣除时提示“您提交的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如仍需办理,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大厅采集”,该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收到专项附加扣除家庭成员信息验证不通过的核对提醒应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增加了需先与公安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功能。由于您填报的个税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或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未通过公安部门验证,则会出现家庭成员信息验证不通过的提示。建议您认真核对家庭成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如填报存在错误,请您前往个人所得税APP通过【我的】-【家庭成员】中查看并进行修改之后再通过【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重新提交;如核对后确认填报信息无误或通过修改后仍无法通过验证,请您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采集信息。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13.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时,如何新增符合条件的捐赠扣除?(地方补充)您好,若需新增符合条件的捐赠扣除,您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年度汇算申报流程,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点击最下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进行新增或修改。新增捐赠额后,可点击【分配扣除】设置您要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金额。税款所属年度自2025年起,自然人可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录入准予扣除的捐赠记录,选择由扣缴义务人逐月扣除或者年度汇算时扣除。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办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填报】-选择填报年度-【填报捐赠扣除】进入填报捐赠信息界面,根据取得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填写相关内容及扣除比例,并补充证明材料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或“自行申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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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个人在境外发生的类似我国“专项附加扣除”的款项,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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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境外专项附加扣除款项不能直接抵扣,但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可按规定抵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0:39:15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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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养父母持有《收养登记证》,但未办理户口迁移,能否申报婴幼儿照护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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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养父母持有合法的《收养登记证》,即已与收养的婴幼儿建立了法律认可的亲子关系,有资格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0:39:09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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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28热点问题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25热点问题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9:11:27热点问题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42:20热点问题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