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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哪些人员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宁夏)

A
您好,对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各职级工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全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7:23宁夏
Q

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宁夏)

A
您好,对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各职级工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全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7:22宁夏
Q

自然人代开发票金额未达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代开发票金额未达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且属于本公告中需要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不符合上述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7:17宁夏
Q

单位给个人发放的车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宁夏)

A
您好,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允许在个人所得额中扣除一定公务费用标准后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扣除标准为:以现金支付的,每人每月扣除费用不超过1200元;凭票报销的,每人每月扣除费用不超过1800元。凭票报销的费用包括:燃油(燃气)费、保险费(人险、车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养路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6:03宁夏
Q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需要什么资料?(宁夏)

A
您好,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如下: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5:57宁夏
Q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宁夏)

A
您好,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区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5:56宁夏
Q

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还需要前往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申报个人所得税吗?(宁夏)

A
您好,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5:43宁夏
Q

个人凭票报销的车补,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什么?(宁夏)

A
您好,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允许在个人所得额中扣除一定公务费用标准后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扣除标准为:以现金支付的,每人每月扣除费用不超过1200元;凭票报销的,每人每月扣除费用不超过1800元。凭票报销的费用包括:燃油(燃气)费、保险费(人险、车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养路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5:42宁夏
Q

江苏省纳税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商业健康险?

A
您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进入“标准申报”,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的“其他扣除项目”中,点击【商业健康险】-【新增】,填入税优识别码和相关保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商业健康险填报。如有需要您可以点击《买保险能抵扣个税?认准这个码!》了解更多有关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的操作及热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44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纳税人以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不需要上传资料,为什么现在要求上传资料了?

A
您好,自2023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起,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证明材料必传校验功能。一、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对于“就读国家(地区)”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纳税人须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二、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填报的被赡养人与纳税人关系为父母且年龄差距大于50岁或者小于18岁的情形,须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三、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主要工作城市不为纳税人年度内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单位所在城市的,必须上传证明材料。四、填写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须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五、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支持从医保局获取数据进行预填。对于医保局无相关数据或者纳税人自行采集的数据与医保局数据比对不一致的情形,须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43个人江苏
Q

江苏纳税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

A
您好,子女教育阶段有变化的,纳税人应及时修改相关教育信息。需要在原来信息基础上修改的主要有:子女由小学升初中、转学、换校等情况。此时,不需要新增信息,只需要在原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录中进行修改即可。需要新增一条信息的情况主要有:子女年满三周岁、子女由幼儿园升入小学、初中升入高中、高中升入大学专科/本科、专升本、本科后续升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情况,此时,不可以直接修改原有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新增一条教育阶段信息。例如,您孩子今年幼儿园升小学,如果您直接将今年1-8月的“幼儿园”修改为“小学”,这会导致1-8月的数据被覆盖,无法享受对应阶段的专项附加扣除,正确做法是新增一条,填写小学教育信息,选择“扣除比例”和“申报方式”后点击【提交】。特殊情况:在原就读学校从小学直升初中,无需调整子女教育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一、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三、升学衔接期(如高中毕业至大学入学)7-8月仍可扣除(视为连续学历教育)。四、非全日制教育不可扣除。如需了解个人所得税APP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操作,请点击下方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EeqyrY_aoYZshpG0CMO_Q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42 初中江苏
Q

江苏个体工商户需要给员工申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吗?

A
您好,需要。您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客户端办理。为了助力个体工商户走好“开业第一步”,我们推出了《个体经营手册|第六期:员工工资怎么报?》专题,您可点击查看具体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39个体工商户江苏
Q

江苏企业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个人所得税退付手续费确认提示:“无满足条件的退库银行账号,请先到税务机关报送银行账号”,如何处理?

A
您好,请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选择您需要的银行信息卡片,检查“一般退税账户”标识是否为“是”,如果没有选择或者为“否”,需要修改更新该一般退税账户标识选项,并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如信息均无问题,可联系主管局查看税务端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完善、过期或已更换等,处理完成之后客户端账户才能显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37手续费江苏
Q

江苏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过程中,误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A
您好,您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申报界面点击右上方【…】,选择【重置申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36 汇算江苏
Q

江苏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预扣预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选择不扣除减除费用?

A
您好,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果您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且都按照5000元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在年度汇算时可能需要补税,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建议您与扣缴单位确认后,选择只在一处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扣缴单位办税人员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左侧菜单栏的【人员信息采集】,找到需要设置的已采集人员信息记录,点击打开,在“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项中选择“否”,点击【保存】,并重新报送人员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您单位在预扣预缴环节将不再为该员工扣除减除费用,从而避免重复扣除导致年度汇算时补税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34扣除江苏
Q

江苏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添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会同时显示在多处任职单位个税申报系统?

A
您好,您在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系统会提供两种申报方式供您选择:一、“年度自行申报”:如果您选择这种方式,您的任职单位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将无法下载到您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您选择这种方式,个人所得税APP会提示您选择具体的扣缴义务人(即任职单位)。只有您选择的扣缴义务人才能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到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因此不会出现重复扣除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33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涉及并档的江苏省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无法享受预填服务,应如何处理?

A
您好,您可以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或电子税务局APP的征纳互动转人工或联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数据运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29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在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时,提示“身份验证失败”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按以下流程处理:一、若使用【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提示“身份验证失败”,建议去办税厅获取注册码进行注册登录。二、若使用【大厅注册码注册】提示“身份验证失败”,请排查以下两种情况:(一)请核对填写信息是否和申领注册码时实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需及时修改注册信息。(二)注册码有效期为七天,若超过有效期,可再次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25个人江苏
Q

江苏省个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提示需要使用正确的并档后的身份证,如何处理?

A
您好,这个提示说明您登录的账户信息做过并档,请您使用并档后的证件登录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24登录江苏
Q

个人出租天津非居住用房(营业用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A
您好,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09:08:54个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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