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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汇算清缴”

Q

企业在预缴时未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汇算清缴时能否申请享受?(河北)

A
您好,企业享受“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优惠政策,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申报时开始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申报时享受;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自预缴申报时开始享受。纳税人预缴申报时未享受该优惠,不影响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19:02:27固定资产河北
Q

河北省的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

A
您好,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19:02:25扣除河北
Q

河北省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的相关票据是否可以扣除?

A
您好,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19:02:23票据河北
Q

河北省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A
您好,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19:02:20条件河北
Q

江苏省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后收到一条关于错误享受“六税两费”房产税优惠政策的提醒,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该提醒是提示您可能存在错误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情形。“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享受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您可以在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后,首页点击【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也可以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询并判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是否符合条件。一、若您“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合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不应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需要根据提醒更正申报。二、若您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需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例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三、若您属于年度内新设立企业,可按以下规则判断:四、若您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不应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需要根据提醒更正申报。五、若您的登记注册类型有误,需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自更正时间起享受“六税两费”房产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17:05:03申报江苏
Q

收到被认定为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的短信,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怎么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A
您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该优惠政策。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实质性运营进行承诺,并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电子税务局申报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具体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办理。企业提交《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后,高端紧缺人才名单内的人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打开手机“应用商店”或“APP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点击“开始申报”。三、确认任职受雇单位及主管税务机关(高端紧缺人才需选择海南的任职受雇单位,才能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四、填报申报表:检查系统预填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等数据是否正确,如需查看明细,请点击右侧小箭头,进入查看明细数据。如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可任选一种方式计税确定。全部确认后,请点击“下一步”。五、填报“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及其他税收优惠事项:点击“减免税额”栏右侧小箭头,进入减免税额填报界面,在右上角点击“新增”,选择“收入类型”、“所得项目小类”、“减免项目”(高端紧缺人才填报【减免项目】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后,系统将自动预填“减免税额”项(支持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如有其他【减免税额】,可在该界面继续添加。六、确认无误后,依次点击“提交申报”、“确认提交”后,申报操作完成。如需退税或补税,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立即缴款】或【申请退税】。如您尚未绑定银行账户信息,可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右下角【我的】-【银行卡】进行添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08:48:32高端紧缺人才海南
Q

员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能否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A
您好,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该优惠政策。因此,员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单独计税,不能享受自贸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08:48:31一次性奖金海南
Q

个人怎么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所得税优惠政策?

A
您好,符合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个人,其来源于海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于次年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退税。一、享受方式:先正常预扣预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予以退还。二、办理时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次年1月1日-3月31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次年3月1日-6月30日。三、办理渠道: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建议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WEB端)、办税服务厅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08:48:23个人海南
Q

已经离婚,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时选择无配偶,为什么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驳回时提示反馈信息是已婚?

A
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右下角【我的】-【家庭成员】进入家庭成员页面,点击配偶名字,在配偶信息中录入婚姻结束时间等信息,完善配偶信息后进行保存,然后重新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08:48:05汇算清缴退税海南
Q

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A
您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和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实质性运营进行承诺,并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即1月1日—5月31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即3月1日—6月30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具体路径为: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 08:48:04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海南
Q

海南的纳税人跨省(市)迁移前,应办理哪些事项?

A
您好,纳税人因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变化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且属于跨省(市)迁移的,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办结迁出手续:一、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二、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三、已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四、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五、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纳税人跨省(市)迁移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下列事项:一、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增值税申报。二、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预缴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三、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在迁出地办结当期扣缴申报及经营所得预缴申报。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四、出口企业申请跨省(市)迁移的,应按照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的流程办理出口退(免)税清算。五、迁移纳税人尚未核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须在迁移前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5 11:30:34跨省(市)迁移海南
Q

外省的纳税人跨省(市)迁移到海南后,应办理哪些事项?

A
您好,纳税人跨省(市)迁移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下列事项:一、纳税人应在迁移当期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存款账户账号,签订税银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二、总、分机构发生跨省(市)迁移的,应在迁移后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备案。三、纳税人在判断销售额是否超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对迁移前后的销售额应连续计算。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四、纳税人在迁出地尚未勾选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可在迁入地勾选抵扣,纳税人在迁出地已开具但尚未申报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应在迁入地申报。五、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资格的迁移纳税人,按规定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人在迁出地已办理完毕的留抵退税业务,迁移后发生缴回的,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六、纳税人在迁入地办理迁移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产生的退(补)税,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入库、退库。七、纳税人在迁出地已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业务,迁移后申请办理退(补)税、追缴税款等事项的,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人在迁移前已发生的出口业务尚未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迁出前已暂扣的出口退(免)税税款,后续需要解除的,纳税人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暂扣出口退(免)税税款,继续办理出口退(免)税核准和退库;已申报退税的出口报关单发生退运,纳税人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纳税人在迁移前开具的出口退税证明,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证明作废和出口退税证明补打。纳税人在迁入地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迁入地税务机关将按新备案出口企业进行管理,开展首次申报实地核查。对于纳税人在迁出地已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业务,涉及需要追回已出口退(免)税税款的,将由迁出地税务机关追回已出口退(免)税税款。八、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在迁出地已入库的税款,迁移后申请退税的,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退库。纳税人更正迁移前纳税申报涉及退(补)税的,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九、纳税人按规定需要进行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和修复的,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5 10:57:16外省纳税人海南
Q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A
您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上述规定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4 10:38:02核定征收全国
Q

享受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A
您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和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实质性运营进行承诺,并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即1月1日—5月31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即3月1日—6月30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具体路径为: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3 17:38:52《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海南
Q

在海南年收入超过30万了就能按15%的税率缴纳个税吗?

A
您好,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紧缺人才,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应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且属于海南省各级具有人才认定权限的部门单位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在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同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可免缴的国家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并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通过后,可享受优惠政策。三、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即3月1日—6月30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具体路径为: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3 17:37:29个税海南
Q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等有效凭证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分别如何处理?

A
您好,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1 16:29:43有效凭证全国
Q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什么申报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A
您好,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30 10:12:12汇总纳税全国
Q

广西的企业目前已停业,是否还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A
您好,凡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在纳税年度中间中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29 09:45:20亏损广西
Q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此条政策是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享受吗?

A
您好,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符合此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温馨提醒: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26 17:25:01个税海南
Q

海南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选择邮寄申报该怎么办?

A
您好,您可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纳税人任职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省范围内,不方便通过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我省每个市县局指定1个税务机关,负责受理本地区邮寄申报业务,纳税人需将申报资料寄送至指定的税务机关。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纳税人应报送以下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上述申报表单:1.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ainan.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2.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四、申报时间请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上年度申报资料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申报完毕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六、各市县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及邮政编码见下表。各市县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地址地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海口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紫荆路9号10楼5701250898-68533421三亚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6号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5720000898-88869867三沙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5号5700000898-36680345儋州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9号5781010898-961666白沙国家税务总局白沙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中路326号5728000898-36680334澄迈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办公室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36号5719000898-67622397乐东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中兴大道12号5725000898-85596930琼中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72号5729990898-86238736万宁国家税务总局万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三西路税务局5715000898-62180171文昌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5713000898-36680348保亭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海南省保亭县宝亭大道北侧县税务局办公楼办税服务大厅5723000898-83662272昌江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路110号5727000898-26655920定安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552号5712000898-36680339东方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东方大道办公区5726000898-36680340临高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美路115号税务大楼5718000898-28284736陵水国家税务总局陵水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陵水县椰林南干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24000898-36680342屯昌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7号5716000898-67818040五指山国家税务总局五指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02号5722990898-36680349琼海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琼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714000898-3668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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