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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36 条问答 · 搜索 “专项附加扣除”

Q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A
您好,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06 09:59:36父母全国
Q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哪些内容?

A
您好,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03 17:14:08继续教育全国
Q

纳税人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湖北)

A
您好,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住房贷款如已提前还清,不能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03 15:37:08住房贷款湖北
Q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包括哪些?

A
您好,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7 16:31:18安徽
Q

湖北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A
您好,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入综合所得,一并适用综合税率表,进行每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7 16:10:57劳务报酬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湖北
Q

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有哪些减除项目?

A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个人所得税有以上减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7:56:41安徽
Q

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么?

A
您好,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4 18:17:04安徽
Q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存在已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申报时未填专项附加扣除金额,该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首先自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查看是否存在已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申报时未填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扣缴义务人可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全部人员】,可以下载到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且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其次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预填扣除信息】,自动获取填充报送成功人员的可扣除额度,也可手动录入,但填写的金额不可超过预填功能计算的金额上限。工资数据填写无误后进行税款计算,计算无误后再发送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4 08:48:20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湖北
Q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采集、修改或一键带入住房贷款信息提示:“您当前填报的贷款合同编号与其他年度不一致”,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个人所得税APP提示:“您当前填报的贷款合同编号与其他年度不一致。按照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请确认您贷款合同编号是否发生变化”是因为目前个人所得税APP系统会对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的相同贷款合同类型对应的贷款合同编号的一致性进行校验,您可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一、核查所有采集年度的相同贷款合同类型的合同编号,对有误年度的信息进行修改,存在多个年度错误的,则作废后重新采集。二、核查所有年度是否存在重复采集的情况,存在重复的,则作废其中一条保留一条有效信息即可。三、核查是否采集了多套住房贷款信息,请您保留其中一套住房并对其他住房贷款信息进行作废,如需要作废的住房贷款信息之前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作废之后需要更正对应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更正时可能涉及补税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9 18:09:45不一致广西
Q

广西个人自建房发生的贷款利息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A
您好,如纳税人的自建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且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的,也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填报“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纳税人可填写土地使用证号或房产证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9 18:09:21个人广西
Q

广西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信息时,对于被赡养人(老人)是否满60周岁,应以身份证信息还是档案或实际出生日期来判断?

A
您好,填报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信息时,对于被赡养人(老人)是否满60周岁,应以身份证信息判断是否满60周岁。如确有特殊情况(例如档案信息早于身份证信息中的出生时间,纳税人按档案时间办理退休手续),由纳税人提供佐证资料供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佐证资料足以支持的,可以按该时间判断是否满60周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9 18:09:07档案广西
Q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采集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提示“受教育阶段代码错误”,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采集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提示“受教育阶段代码错误”,是由于采集的子女教育受教育阶段是高等教育阶段导致,系统升级后由原来的高等教育分为了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这四个阶段。您在个人所得税APP返回已采集的子女教育信息界面,点击【修改】-【修改教育信息】,修改【当前受教育阶段】为对应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7 15:03:30受教育阶段代码错误广西
Q

在湖北省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办理报验后,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如果您已办理跨区域报验登记,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登录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有web端(即网页版)和扣缴端(即客户端版)两种方式。一、为避免数据丢失的情况,推荐您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通过WEB端的“单位办税”模块,扣缴数据在云端储存,换电脑、换系统,只要联上互联网,无需重新采集,历史数据自动获取可见。二、【实名登录】:使用在个人所得税APP/WEB实名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申报密码登录】:使用本单位申报密码登录。三、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导入】录入人员,采集成功后点击【报送】;四、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添加】/【导入】,采集成功后点击【报送】;员工自行采集的,可点击【下载更新】;五、点击综合所得/分类所得/非居民所得/限售股所得申报,根据报表类型添加或导入对应报表——依次点击【税款计算】、【附表填写】;六、点击【申报表报送】——点击右上角【发送申报】→【获取反馈】;注:综合所得到申报期才能申报(清算状态单位除外);七、申报成功后,需缴纳税款的点击【税款缴纳】,选择对应方式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7 11:40:13个人所得税湖北
Q

外籍个人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A
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打开,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注册/登录】,在登录界面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账号注册,点击注册出现【大厅注册码注册】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使用个税app前需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正确填入注册码及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注册。二、绑定银行卡。登入完成后,在【我的】界面,点击进入【银行卡】模块,建议您添加|类账户银行卡用于退税。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点击【下一步】完成添加。三、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在【办&查】界面,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模块,选择纳税记录年度为2023年,点击【查询】,可查询2023年度扣缴单位申报的本人全国范围内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收入及已申报税额。四、专项附加扣除填写。在【办&查】界面,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入模块后,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五、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一)在【办&查】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低于6万元,系统会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高于6万元时,才会自动进入标准申报,进入模块后,选择申报年度为2023年,点击【开始申报】。(二)外籍人员须填写境内累计居住天数,若2023年在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无需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三)核实个人信息,选择【任职受雇单位】,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所属税务机关。(四)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核实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信息。(五)填写完成后回到申报主界面,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提交申报】,如需退税,可选择【申请退税】;如需缴税,点击【立即缴税】即可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6 17:15:38外籍个人个税汇算清缴安徽
Q

员工正常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任职单位为何获取不到员工信息?

A
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对应所需要的填报项目,选择扣除年度,填写对应的基本信息,在选择申报方式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逐月扣)方式和对应的任职单位,任职单位即可获取员工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6 17:15:38安徽
Q

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A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住房贷款如已提前还清,不能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2 15:30:29安徽
Q

我公司收到劳务发票,是否需要扣缴申报,应该在什么时候申报?

A
您好,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前为自然人按适用预扣率(20%-40%)预扣预缴申报个税。自然人可自行于次年3月至6月将该收入并入综合所得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的适用税率(3%-45%),计算应纳税额,预缴税款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2 14:28:46安徽
Q

纳税人办理生产经营年度汇算,如何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扣除?(广西)

A
您好,办理生产经营年度汇算,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扣除:一、投资者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正常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双击姓名打开个人的申报明细,找到48行次“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预填】按钮即可获取到符合条件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0 16:43:45生产经营广西
Q

辽宁省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A
您好,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9 15:32:57留存备查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A
您好,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9 15:32:28留存备查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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