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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开印刷品、 图书发票需要哪些税?

A
印刷有统一刊号的图书、报纸和杂志,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印刷除图书、报纸和杂志以外的其他印刷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签到合同还需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2 10:21:07安徽
Q

免税的电影发行费要缴纳印花税吗?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缴纳印花税。所称应税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不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范围内的,不需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2 10:19:06安徽
Q

请问这个月做股权转让,需要在当月所属期把税都申报掉吗?

A
股权转让,企业涉及的需要申报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按季申报即可;印花税可以选择按月申报,也可以选择按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1 16:34:20安徽
Q

企业收购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A
企业收购企业通常需要缴纳以下税种:一、增值税。如果收购过程中涉及货物或服务的转让,且转让方是增值税应税纳税人,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二、企业所得税。资产收购中,转让方需要就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收购中,转让方一般只需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在收购过程中,如果涉及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等行为,个人股东可能需就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印花税。收购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通常按照收购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税。五、契税。在资产收购中,若涉及不动产的收购,受让方需要缴纳契税。六、土地增值税。在资产收购中,若涉及房地产转让,转让方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31 15:30:35安徽
Q

(安徽)购买材料怎么申报印花税

A
登录电子税务局:1.首先,您需要登录当地的电子税务局平台。进入税费申报界面:2.在电子税务局平台上,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印花税税种:3.在功能菜单中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印花税”,然后点击【确认】。税源采集:4.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后,选择【买卖合同】您可以进行单笔采集或批量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31 13:38:58安徽
Q

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31 11:39:27离岸贸易 印花税全国
Q

货运合同或结算凭证记载有多项运杂费用的如何缴纳印花税?(湖北)

A
您好,货运合同或结算凭证分别记载有多项运杂费用的,只就《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税目缴纳印花税。若未分别记载各项运杂费用的,按运杂费用总金额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8 11:02:33货运合同湖北
Q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涉及到哪些税种?税率分别是多少?

A
您好,自然人出租房屋分出租住房和出租非住房。一、增值税: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2.自然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注意:自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适用免征政策)。二、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其中: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三、房产税:1.对自然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对自然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四、印花税:1.对自然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2.对自然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依照租赁合同按租金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五、个人所得税:1.自然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自然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税率为20%。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然人出租房屋,无论住房还是非住房均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8 08:36:09安徽
Q

股东变更,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对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股权出让方与股权受让方都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1.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2.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8 08:20:50安徽
Q

印花税更正申报,如何打开减免税附表?

A
您好,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进入【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8 08:20:50安徽
Q

我司有买房自用,需要申报什么税费?

A
购买房产时,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5 17:15:55安徽
Q

期间费用包括哪几部分?营业费用包括什么?管理费用包括什么?财务费用包括什么?

A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  (一)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进货费用,也包括在内。  (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该税种已取消)、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三)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5 17:15:55安徽
Q

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A
股权转让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以下的税费: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其他可能的税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5 17:15:55安徽
Q

股权转让时,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何缴纳?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个人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二)的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第六条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二)的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第六条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需要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都需要按规定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5 14:38:02安徽
Q

非二手车经销/销售企业销售二手车的收入需要缴纳水利基金和印花税吗?

A
您好,该笔收入应该计入水利基金计费依据申报;印花税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需要申报缴纳,如果是与个人签订的动产买卖合同则不需要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 17:08:52安徽
Q

收取员工宿舍的租金需要交印花税吗

A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等应税凭证文件所征收的税。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列为应税凭证之一,因此需要缴纳印花税。单位租赁房屋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按照税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半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 17:06:46安徽
Q

股东向公司投资,双方要缴纳什么税款?

A
股东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应不涉及到相关税费,公司收到现金,实收资本增加,需要如实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 17:05:32安徽
Q

新办生产型企业在正式投产前需要缴纳哪些税?

A
新办生产型企业在正式投产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企业发生了特定涉税行为,比如签订合同会涉及印花税、公司自有房产可能会涉及房产税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 17:05:20安徽
Q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 《关于推出服务浦东引领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税收征管服务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A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推出服务浦东引领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税收征管服务措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4日    关于推出服务浦东引领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税收征管服务措施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助力浦东引领区在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方面取得更多新成果,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目标,围绕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外商投资新引力、创新征管服务新模式等三方面,推出11项税收征管服务新措施。  一、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一)支持三大先导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针对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制造等高新科创企业,加强与相关部门服务合同备案信息共享,探索服务贸易退税申报便利化举措。整合发布海外医药监督机构所需的小企业税务证明开具流程和政策指引,助力浦东医药企业享受海外认证费用减免政策积极开拓国际医药市场,不断提高三大先导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助推航空航天航运创新发展  在本市率先推进卫星发射及在轨交付、中高端航天器维修、飞行员跨境培训等新兴业务退税政策落地,提升大飞机园区能级与产业聚集度;升级船供物品退税管理,支持绿色甲醇等新型能源燃料加注退税,助推航运产业绿色转型;完善邮轮保税直供物资管理,提高邮轮物资国产化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助力“邮轮经济”发展。  (三)推进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发展  落实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管理服务模式;基于“跨境电商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境内外全流程数字化贸易闭环功能,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对贸易溯源真实的企业无风险不打扰;支持“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中心功能区跨境贸易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工作,赋能跨境电商“出海远航”,助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  (四)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升级  针对“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研发等高附加值的外贸新业态,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意向排摸,推动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前置仓,促进出口业务新模式发展;积极稳妥推动引领区多个综合保税区纳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推动综合保税区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五)持续扩大离岸贸易税收政策效应  总结评估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先行先试经验,为离岸税制研究和推广提供浦东引领区实践样本;进一步发挥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效应,开展精准宣传辅导,确保政策直达快享;降低企业离岸贸易成本,吸引境外企业到我国境内开展离岸贸易业务,助力打造更加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区。  二、增强外商投资新引力  (六)加大跨境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加强对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宣传辅导,促进外资企业在华所获利润更多用于再投资;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打造跨部门外资联合服务机制,明确清单式协作项目,加大对外商投资的服务保障力度;合力推动全球运营商计划(GOP),助力提升引领区投资主体规模能级。  (七)增强外商投资经营可预见性  聚焦重点外资企业(项目),向非居民企业提供享受部分协定条款待遇的事前(含投资前)确定性服务,提升外商投资环境的确定性;围绕浦东引领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推动单双边预约定价谈签工作,提升“引进来”企业的经营确定性。  (八)助力打造国际经济组织核心承载区  精准对接国际经济组织涉税需求,提供针对性的便利化税收服务举措,助力营造有利于国际经济组织落地的税收环境;深度参与浦东新区国际经济组织集聚计划(GOC),吸引高能级国际经济组织落户并培育发展壮大,提升浦东引领区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  三、创新征管服务新模式  (九)提升跨境涉税服务数字化水平  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赋额便利化工作,推动外贸外资企业纳入数电发票乐企试点,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发票开用场景;推动对优良信用外贸外资企业试行按需开票服务,取消高信用企业发票额度限制。运用税收大数据打造外贸外资企业税源标签体系,进一步提升涉税政策推送精准度,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助力企业防范降低涉税风险。  (十)构建跨境税费服务新体系  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提速办理出口退税,提供“一对一”协调服务,推动AEO企业成为链接全球的纽带;持续推广“智能问诊”“信保赔款视同收汇办理出口退税免填报”等出口退税便利服务举措。依托征纳互动“远程虚拟窗口”功能,优化跨区域通办;打造多语种服务体系,推出双语红利账单服务,完善线上、掌上、网上9种外语智能化税费咨询,满足跨境纳税人多元化需求。  (十一)提升“税路通·一路沪航”品牌效应  打造“税路通”专业化服务金牌领航员,税企共建“走出去”专业化税收服务平台,解答境外投资重点区域常见问题;深耕分国别税收政策研究,形成“一地一策”跨境投资税收解决方案,为更多企业提供指引。建立“税路通·一路沪航”实体工作站保税、临港分站,不断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A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税务局: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印花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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