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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增值税”

Q

在新电子税务局,票种核定怎么删除?(四川省)

A
您好,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票需求申请】,选中要删除的发票票种,点击删除后提交,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即可。删除票种核定的前提条件:1.发票已缴销:需确保该票种下所有纸质发票(包括空白、已开具、作废发票)已全部缴销;2.无未办结事项:无欠税、未申报等异常状态;3.税控设备已清缴:若使用税控盘/金税盘,需先完成设备注销。注:增值税电子发票需验旧。数据同步延迟,删除后票种仍显示,建议次日再次查看。如无法操作可在征纳互动对话框输入“转人工”或点击人工服务由由人工坐席协助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30:44票种核定四川
Q

个人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四川省)

A
您好,房屋所有人去世,法定继承人过户,涉及印花税;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涉及契税。相关税收政策如下:1.印花税: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依据,按照万分之五税率计征,四川省自然人减按50%计征印花税。2.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应全额征收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征契税。3.个人所得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随增值税一并免征。5.土地增值税:继承方式过户,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10:01四川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前,已按销售额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的纳税人如何处理?(四川省)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9增值税,不得抵扣四川
Q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自检业务操作指引(四川省)

A
您好,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自检业务操作指引一、业务概述申报智能自检服务功能,实现纳税人完成税费种申报后自动进行税费种之间的逻辑关系、合规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我的提醒等渠道推送给纳税人,引导纳税人及时自查调整。同时,纳税人可通过申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查看自检结果或者手动触发自检。二、办理流程即时办结。三、关联场景场景顺序是否强制关联场景名称关联关系前序业务强制税费申报纳税人完成某个税费种的税费申报后,若该税费种存在自检规则,系统自动进行申报数据检查,对于存在比对不符问题的,对纳税人进行相应提示提醒。四、功能路径(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智能申报自检】-【申报自检结果查询】。(二)完成税费种申报后,通过页面下方“您可能需要”提示引导进入功能。(三)通过门户“我的提醒”模块,点击具体的消息提醒进入功能。(四)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五、操作步骤(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进行税费申报。完成税费申报后,若所申报的税费种配置了自检规则,并且自检的关联税费种已完成申报,则会触发自动自检。纳税人可从申报反馈页面的提示引导,进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目前支持自检的申报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以及财务报表。对于存在比对不符问题的,在门户“我的提醒”模块发送消息提醒。(二)进入申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后,自动查询当前申报年月的申报自检结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况:1.对应申报年月已完成自检,且存在未解决的比对不符问题。此时,纳税人可以查看具体的比对不符问题,或进行“重新自检”操作。比对结果列表中展示“未更正”、“已更正,问题未解决”、“已更正,问题已解决”三种状态的比对结果详情。2.对应申报年月已完成自检,且不存在未解决的比对不符问题。此时,纳税人可以进行“重新自检”操作。3.对应申报年月未完成自检,且已申报了可以进行自检的税费种。此时,纳税人可以进行“开始自检”操作。纳税人点击【开始自检】后,系统对纳税人所选申报年月中已申报并且配置了相应自检规则的申报表进行检测。自检倒计时为60秒,在60秒内不可重复点击【开始自检】。4.对应申报年月未完成自检,且未申报可以进行自检的税费种。此时,“开始自检”按钮处于置灰状态,不可点击。(三)对于比对不符问题,纳税人核实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可以点击【去更正】进入到“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进行更正。对于自检规则涉及财务报表报送的,系统提示纳税人选择所要更正的报表,若纳税人要更正财务报表,则跳转至“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四)纳税人完成报表更正后,系统会再次触发自检,可以重新进入申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查看最新的自检结果。六、报送资料无。七、注意事项(一)页面中申报年月选择范围可配置,可配置为最近X个月或起始年月模式,默认配置为可选择近6个月的申报年月,各省可按需自主配置。八、常见问题(一)自检结果里的所有比对不符问题,都必须要进行更正申报吗?申报自检是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的一项提升申报质量的服务功能,只是对于税费种间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的逻辑关系进行比对,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报表数据有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更正。(二)所有的税费种申报后都会触发自检吗?触发自动自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前申报的税费种配置了有效的自检规则;2.自检规则中的关联税费种已完成申报;3.申报年月在起始年月之后。目前,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支持进行自检的税种及申报表包括:申报表名称涉及的税(费)种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还涉及财务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数据比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57智能自检
Q

生产经营中“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应填写含税还是不含税?(四川省)

A
您好,填写不含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收入和成本费用一般是不含增值税的。具体情况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转人工”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16四川
Q

报验户在预缴增值税时,项目编号应填什么内容?(四川省)

A
您好,预缴增值税时涉及的“项目编号”是由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7:33项目编号,增值税预缴四川
Q

纳税人怎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四川省)

A
您好,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缴税。如涉及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多个税费种申报和税款缴纳,可选择进入"主附税联合申报缴纳套餐",完成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附加税(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以及相应的税(费)款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7:14四川
Q

企业无法作废增值税申报表,提示:“纳税人已启用对比流程,无法作废”是什么原因?(四川省)

A
您好,请联系主管税务局核实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7:13四川
Q

预缴增值税时提示:未获取到纳税人信息,如何处理?(四川省)

A
您好,请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登录身份选择“报验户”身份进行登录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7:12四川
Q

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A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地方补充)您好,互联网平台企业可结合信息系统建设、企业规模、数据体量等情况,自主选择报送方式:大型平台可以通过“数据接口直连”,实现数据自动报送处理;中小型平台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导入报送。数据接口直连是指企业自有系统与税务信息系统通过接口对接,将涉税信息传输至税务机关;上传导入是指企业将涉税信息按照规范格式加工为数据文件,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如下:您可以通过“企业业务”登录的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及变更】模块进行报送。2.无法前往办税服务厅,如何代开发票?(地方补充修改)您好,若无法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您选择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网上办理申领、代开发票,选择邮寄到家或者自助终端机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区分不同登录主体,代开发票渠道及发票类型有所不同。一、单位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点击【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发票邮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办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二)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条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点击【地方特色】-【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办理办理纸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四)代开存量房发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存量房代开发票申请】。(五)保险、证券等行业汇总代开保险行业、证券行业、信用卡行业、旅游行业等已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向个人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以代个人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汇总代开发票申请】功能菜单。该模块提供“汇总代开(蓝字发票)”“查询汇总代开”功能。二、自然人(一)电子税务局点击【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1.代开数电普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可根据情况选择“货物服务一般代开”或“建筑服务”项目。2.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办理办理纸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3.存量房发票代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存量房代开发票申请】。(二)电子税务局APP点击“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代开数电普票。销售货物、服务请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办理,提供建筑服务请点击【建筑服务】。3.纳税人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的,能否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纸质证明?(地方补充)您好,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上渠道(以下简称网上渠道)为纳税人开具电子证明。纳税人确需开具纸质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开具。本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你可自行通过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河南)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选择您需要的证明类型点击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开具即可。4.纳税人能否作废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地方补充)您好,纳税人需要作废证明的,应当先行确认证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不得申请作废;未使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关于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的申请》。作废纸质证明的,应当交回纸质证明原件。本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发生相关业务的出口企业可通过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功能菜单进行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5.个人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地方补充)您好,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经营性房产需缴纳房产税。一、区分以下情况缴纳房产税:(一)出租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二)经营自用房产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的计税余值=应税房产原值×(1-30%)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二、优惠政策(一)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房产税。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三、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登录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行税源采集和申报。6.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不可以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登记等信息?(地方补充)您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积分明细,以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具体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一、新电子税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功能菜单。(一)如果以纳税人身份进入系统,纳税人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纳税人涉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二)如果以涉税代理机构身份进入系统,系统自动查询当前评价年度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涉税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评价年度查询对应评价年度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涉税代理机构可以点击查看评价详情,即可查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明细和机构失信情况。涉税代理机构点击在职人数后,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涉税代理机构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三)如果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以自然人身份进入系统,系统自动查询当前评价年度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自然人可以点击查看评价详情,即可查看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明细和人员失信情况。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找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henan.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和查询】,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信用年度和验证码信息后查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和机构下在职人员信息。7.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地方补充)您好,税务机关应当通过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积分明细,以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涉税服务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具体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一、新电子税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功能菜单。(一)如果以纳税人身份进入系统,纳税人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纳税人涉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二)如果以涉税代理机构身份进入系统,系统自动查询当前评价年度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涉税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评价年度查询对应评价年度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涉税代理机构可以点击查看评价详情,即可查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明细和机构失信情况。涉税代理机构点击在职人数后,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涉税代理机构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三)如果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以自然人身份进入系统,系统自动查询当前评价年度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自然人可以点击查看评价详情,即可查看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明细和人员失信情况。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找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henan.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和查询】,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信用年度和验证码信息后查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和机构下在职人员信息。8.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在什么时间,通过哪些渠道提交《退(抵)税申请表》?(地方补充)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一、电子税务局您可通过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功能菜单。选择对应的留抵退税申请模块后填写相关信息确定无误并上传资料后提交。提交成功后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审核进度。二、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以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9.纳税人能否放弃享受增值税优惠?(地方补充)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一、电子税务局通过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纳税人放弃增值税免(减)税权声明】功能菜单进行办理。二、办税服务厅(一)办理材料:1.《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表》2份(适用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除外);2.《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及电子数据2份(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放弃免税的情形);3.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二)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10.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不再符合条件后,应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一、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二、纳税人因自身条件或经营业务变化,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在变化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举例说明:某小规模纳税人L,登记注册类型为非企业单位,2026年1月至12月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因其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2027年1月按规定流程办理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7年5月,L的登记注册类型变更为企业,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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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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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有什么用?(地方补充)您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符合规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2.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地方补充)您好,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无需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数电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实现全国统一赋码,系统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发票自动流转交付和数据归集。目前您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开具数电票。电子税务局您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开具;电子税务局APP则需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进行开具。3.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地方补充)您好,一、票面信息变化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在旅客信息之外还增加了“购买方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次。二、抵扣方式变化一般纳税人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不同于之前的计算抵扣的方式,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勾选确认抵扣。需要注意的是,旅客如需将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相关的企业信息,相关出行人信息在旅客信息栏次(区)展示。三、申报表填写栏次变化一般纳税人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进行勾选抵扣,则在申报增值税时勾选的数据会自动带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和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之前则是计算抵扣手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8b栏“其他”和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4.纳税人取得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农产品专用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地方补充)试点纳税人取得代开的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应操作如下几个步骤:一、农产品发票补录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和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时,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时,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行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和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二、抵扣勾选补录成功后,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三、农产品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确认您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需要进行1%加计扣除的,应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登记户归类管理”中把企业归类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才会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四、加计扣除勾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票补录、抵扣勾选、加计扣除确认均完成后,相关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自动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相应凭证,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5.纳税人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后,后续能否继续勾选该海关缴款书?(地方补充)您好,您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推送到异地协作平台,会同海关进行核查。核查完成返回核查结果,供您查询,结果为“允许抵扣或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可用于后续勾选。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查询所有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状态和核对申请状态。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收票箱功能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该模块用于接收自然人将本人作为受票方收到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含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通过“个人票夹”推送至本单位后,单位可进行查看、导出、拒收推送、删除等操作。收票箱路径: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或【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收票箱】进入功能页面。个人票夹路径: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功能模块。7.未纳入试点推广范围的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如何办理?(地方补充)您好,未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8.发票勾选页面的勾选份数为什么对不上?(地方补充)您好,发票勾选页面提示的份数为已勾选的份数,抵扣类勾选页面默认查询的为未勾选的份数。注:若勾选的份数与申请统计的份数不一致,建议核实您是否进行统计确认操作。若已经统计确认,可以撤销统计确认和勾选操作,重新进行勾选和统计确认。若通过以上操作仍无法解决,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征纳互动”后转人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9.在酒店举行会议,酒店应如何开具发票?(地方补充)您好,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对应发票;如果酒店仅提供场地,应当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票。同时根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注意: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时,需在特定业务中选择相关不动产业务后,填写不动产地址等信息,租赁期起止时间按照发票实际开具金额所涉及的租赁期间填写;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填写证书编号,若没有证书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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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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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地方补充修改)您好,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功能菜单进行办理。2.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商品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吗?(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遵循什么原则?(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4.企业所得税中提供劳务收入如何界定?(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所得税中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对于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如下:一、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一)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二)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三)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四)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五)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六)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七)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八)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5.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具体范围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温馨提醒】一、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二、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6.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政策不再执行。如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可按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扣除。7.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36000元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8.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地方补充)您好,一、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36000元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9.哪些项目是综合所得?(地方补充)您好,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10.哪些情形下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地方补充)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您可通过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河南)企业业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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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在“开票缴税融合”模式下具体怎么操作?(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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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税务总局推出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开票缴税融合场景,依托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实现自然人确认代开信息,扣缴义务人即可一体化办理代开发票、扣缴税款等关联业务,全程分为“企业(购买方)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代开申请人(销售方)办理“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确认、缴税及开票、查看发票、查看代开申请记录、企业(购买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关联发票五个模块,按步骤操作即可完成全流程。一、企业(购买方)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企业办税人员操作)(一)授权:企业(购买方)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者个人所得税APP端授权办税员代开发票的人员权限。1.以企业法人或财务身份登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从【我的】-【企业办税权限】中增加对应人员的【代开发票办税权限】。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从【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中增加对应人员的【代开发票办税权限】。2.持有效证件至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二)登录系统:使用企业(购买方)办税人员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点击页面中的“发起申请”按钮,开始为自然人(代开申请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流程。(三)填写发票要素信息:销售方信息:选择代开申请人(该自然人必须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且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选中人员后,补充录入其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如未查询到,需先进行人员信息采集。购买方信息:购买方默认本单位信息,经办人信息为本次填写申请的纳税人实名信息,上述信息不可修改。可补充录入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项目信息:添加项目名称,使用“智能赋码”匹配的税收分类编码名称,填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应税行为信息:默认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个人所得税项目固定为“劳务报酬”,不可修改。备注信息:可自愿录入,默认备注内容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四)提交申请:完成所有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代开申请发起。代开申请人(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将同步收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提醒。二、代开申请人(销售方)办理“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确认、缴税及开票(自然人操作)(一)确认信息:自然人(销售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待办】中找到该事项,点击【去处理】,核对企业预填的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地信息、备注信息。(不可修改,异常需联系企业调整)。(二)缴纳税款:进入税款计算页面,核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应缴税额,确认后提交,完成代开申请确认。代开申请提交后,进入税款缴纳流程;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通过对应支付应用完成税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返回个人所得税APP,确认支付结果。(三)发票开具: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开票,自然人可点击【查看发票】进入发票详情页面,可预览、下载电子发票;点击【查看完税证明】可下载保存完税凭证至本地。三、查看发票(一)自然人(销售方)查看发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销售的】,即可查看已开具的代开发票。(二)购买方查看发票:购买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跳转至电票平台,在电票平台中依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查询;或企业(购买方)办税人员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票夹】-【我经办的】页签下可查看对应发票;点击发票卡片,可进入发票详情页查看具体信息。四、查看代开申请记录自然人(销售方)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通过【办&查】-【发票管理】-【开票申请记录】查看所有历史申请(含待缴款、已开具、已作废等状态),点击具体记录,可进入详情页面,查看缴款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和备注信息。五、企业(购买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关联发票(购买方企业办税人员操作)企业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两种方式任选其一:(一)通过“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关联发票:在电子税务局WEB端的【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明细查询页面中,勾选关联扣缴申报发票后点击【扣缴申报】,系统将基于代开发票数据,自动生成本月扣缴申报信息;点击自然人姓名,可查看生成的扣缴申报明细。(二)通过“扣缴申报”关联发票:在电子税务局WEB端的【单位办税】-【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进入申报页面,点击【待扣缴发票明细】弹窗展示非汇总代开、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申报状态为未申报/部分申报、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发票数据,勾选发票并【导入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数据。也可以手动关联发票,点击“添加”按钮,选择需扣缴申报的自然人,在【是否关联发票信息】中选择“是”,弹窗显示该自然人未扣缴申报的代开发票,勾选对应发票完成关联;补充录入其他申报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注意事项:1.销售方(自然人)必须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且任职受雇从业类型符合要求,否则无法发起代开申请。2.发票信息一旦提交,自然人无法修改,异常信息需联系企业修改后重新提交。3.企业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可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4.所有相关资料(劳务合同、发票、完税证明等)需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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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附表一销项数据不能自动带出是什么原因?(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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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附表一数据带不出来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后台接口问题、数据传输延迟、特殊税率和免抵退行次的特殊处理、一票多税率情况、红字发票信息表问题、税种认定问题、系统或浏览器兼容性问题以及数据输入错误等。一、后台接口问题当新电子税务局系统后台取数出现问题时,可能导致数据无法自动带出。遇到此类问题时,纳税人可以选择手工填写相关数据,以确保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数据传输延迟当天上传的发票数据不会立即带出,需要等待次日查看或者手动填写。纳税人在上传发票数据后,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最后时刻进行操作,以留出足够的系统处理时间。三、特殊税率和免抵退行次特殊税率(如预征率栏次)及免抵退行次的数据不会自动取值,需要纳税人手工填写。纳税人应仔细核对税率和相关政策,确保手工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四、一票多税率情况当开具的发票包含多种税率时,系统可能无法自动识别并带出数据。纳税人需要手动输入各税率对应的数据。应仔细核对发票清单上的税率,并按照不同税率分别计算和填写数据。五、红字发票信息表问题如果纳税人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中税收分类编码为空,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将不能自动取值,需要手工填写。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必须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已完整填写,以避免数据带出问题。六、税种认定问题若纳税人未进行有效的税种认定或税种认定过期,可能导致系统中部分数据的填写框为灰色,无法填写。纳税人应定期检查税种认定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或重新进行税种认定。七、系统或浏览器兼容性问题系统维护、更新或故障以及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可能导致数据无法正常显示或填写。遇到此类问题时,纳税人可以尝试重新登录系统、更换浏览器或等待系统维护完成后再进行操作。八、数据输入错误如果输入的数据格式有误,如数字格式或小数点位置不正确,也可能导致合计栏无法正确带出数据。纳税人在输入数据时应仔细核对,确保所有数据均符合系统要求和财务规定。如有疑问,联系征纳互动在线客服转人工或拨打12366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9:01:30一般纳税人宁夏
Q

新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在办理报验户预缴增值税时预征率显示1%,且无法进行修改,如何处理?(宁夏)

A
您好,新电子税务局因数据加工有延迟,请在做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第二天再办理预缴申报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8:23:54预缴增值税宁夏
Q

广东省企业申报增值税时,增值税申报表暂存了未申报,在哪里预览导出?

A
您好,再次进入申报界面会显示已填写并暂存的数据。未中报的报表无法导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7:35:13广东
Q

福建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是多少?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福建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按照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7:26:52增值税福建
Q

福建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帮纳税人代征税款?

A
您好,如果销售方无法按照规定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其代开二手车发票时,按规定代征增值税及有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7:26:51增值税福建
Q

北京市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A
您好,北京市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票方为试点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开具红字纸质发票。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8:43红字北京
Q

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退税率如何确定?

A
您好,一、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业务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除另有规定外,出口业务的退税率执行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报关出口的(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二)非报关出口的,以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三)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为准。二、退税率的其他规定(一)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计税方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征收率)和出口业务的退税率孰低原则确定。(二)纳税人对外修理修配服务,其退税率为修理修配货物的退税率;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委托修理修配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三)中标机电产品、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纳税人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以下称列名原材料,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航天运输服务购进的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以及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退税率的,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包括火箭、航天飞机等航天运输器及其组件、元器件,推进剂等。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包括与发射业务及在轨交付相关的测控、研发、设计、试验、检测、监造、航天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协调、技术咨询、空间飞行器全寿命周期服务,轨位(频率)申请、咨询、租赁服务,卫星有效载荷的合作、购销、租赁服务,航天产品运输、航天相关培训服务,航天产品设施和技术的展览展示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出口业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者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以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4:02退税率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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