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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汇算清缴”

Q

总分支机构均设立在广东省同一地级市内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征管?

A
您好,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广东省管理要求:一、居民企业跨地级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57号公告执行。二、居民企业没有跨地级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地级市跨县(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由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8 10:41:10广东
Q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申报期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6:14:20查账征收全国
Q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如何申报?(广西)

A
您好,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有两种操作路径:一、自主申报:投资者(业主)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一)投资者(业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被投资单位名称查询出被投资单位,选中被投资单位后相关信息自动带出。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在选中被投资单位后,系统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二)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三)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四)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五)填写捐赠项目信息。(六)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二、扣缴申报: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人员的个人所得税app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一)有扣缴权限的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通过【单位办税】进入页面,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公共信息”可填写。(二)点击对应投资者(业主)的姓名,可进入到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对应栏次和附表。(三)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申报】。(四)若涉及税款的,可点击【税款缴纳】进行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5:22:29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如何填写?

A
您好,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填写规则如下:一、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列次: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如股东为非居民企业或其余股东,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二、投资比例(%)列次:该行次按小数点填报,所有股东投资比例合计应为1。三、其余股东合计行次: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四、如纳税人为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可免予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5:21:58年报广西
Q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宁夏)

A
您好,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除符合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 11:32:09个人独资企业宁夏
Q

天津市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兴办两个以上的企业,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关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全部是独资性质的,其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问题: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 08:55:34个人独资企业天津
Q

单位安置一名退伍的军人有什么税收政策?(天津市)

A
您好,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二、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确定我市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规〔2023〕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08:58:34退役士兵天津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宁夏)

A
您好,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取得综合所得纳税年度的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44:27个人所得税宁夏
Q

分公司注销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吗?(深圳)

A
您好,对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如果属于“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无需提前办理注销所属月(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以及注销所属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但需要按规定完成注销所属月(季)度上一属期的预缴申报,以及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如果不属于“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08深圳
Q

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有先后顺序吗?(深圳)

A
您好,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算清缴申报时,应由其总机构先进行申报;总机构申报后,其“就地分摊缴纳”的分支机构再根据总机构税款分配情况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08深圳
Q

广东省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退抵税后,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A
您好,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退抵税后,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看退税办理进度。具体路径为:使用投资者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网址:https://c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模块即可查看退税办理进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6:39:10广东
Q

单位已按期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示需要补税是因为什么?(湖北)

A
您好,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常见的补税情形有:一、在两处及以上单位受雇,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汇算清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扣率;二、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汇算清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扣率;三、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汇算清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扣率;四、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汇算时需要调减扣除项目;五、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依法据实申报;六、有多笔年终奖预缴时都选择了单独计税,但汇算清缴时只允许一笔年终奖单独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6:32:31个人所得税湖北
Q

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网店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优惠吗?(湖北)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该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6:32:10个体工商户湖北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宁夏)

A
您好,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且按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1:24:1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关于破产清算企业所得税处理优化了哪些征管流程?(天津市)

A
您好,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进行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管理人可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算备案,无需提交附列资料。破产企业清算备案后,对于经营期内未按规定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按规定进行申报,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同时,以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期间不需要再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自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之日起15日内完成清算申报。清算产生的所得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08:58:59优化天津
Q

新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提示“企业类型不存在”,如何处理?(宁夏)

A
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填写代码)”需要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该项自动调取纳税人已经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总纳税相关信息,且不可修改。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如果提示“企业类型不存在”,应先核实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果企业在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有误或已变更,需要在新电子税务局提交“汇总纳税报告”,变更相关汇总纳税信息后,才能正确填报。新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1 16:44:35企业类型宁夏
Q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宁夏)

A
您好,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1 16:16:12工资薪金宁夏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涉及退补税款的,纳税人应如何办理退补税?(宁夏)

A
您好,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退税或补税的,因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1 16:16:1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如何申报享受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宁夏)

A
您好,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例:一、在【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的对应人员信息中勾选“残疾”“烈属”或“孤老”,并录入相应信息,点击【保存】及【报送】。二、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并按步骤进行收入、费用等信息确认及填报。三、点击纳税人姓名栏次,新增对应减免事项并填写减免税额后,继续进行申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1 16:15:59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享受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宁夏)

A
您好,如果您仅取得了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开始申报】进行申报。一、请在“基本信息”“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确认申报信息后分别点击【下一步】。二、请在“税款计算”页面中,点击【减免税额】栏目,并在跳转页面点击右上角【新增】,选择收入类型以及所得项目小类后,进入“减免事项”栏目,根据您的情况选择“残疾人员减征个人所得税”或“孤老人员减征个人所得税”或“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后点击右上角【确定】。再在“减免税额(元)”栏目录入相应减免税额并点击【保存】。页面跳转后点击左上角【返回】。三、返回主表后,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下一步】进行申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1 16:15:59个人所得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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