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836 条问答 · 搜索 “专项附加扣除”

Q

扣缴义务人办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应报送什么材料?

A
您好,扣缴义务人办理居民个人取得综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应报送的材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2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首次办理扣缴申报时或被扣缴义务人信息变更后:《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2份2.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1份3.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1份4.企业存在股权激励和股票期权职工行权: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名单1份5.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1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20 16:13:22综合所得全国
Q

子女寒暑假期间可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A
您好,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期间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20 16:13:07扣除全国
Q

扣缴义务人应于何时预扣或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

A
您好,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20 10:45:42扣缴义务人全国
Q

由于操作失误,将已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作废了,可以申请恢复吗?

A
您好,专项附加扣除作废后无法恢复,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重新填报正确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20 09:35:22作废全国
Q

电子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纳税人签字?

A
您好,您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您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9 16:14:29打印全国
Q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包括谁?

A
您好,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9 14:35:32个税全国
Q

个人未通过商业银行直接向房地产集团贷款购买住房,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A
您好,个人未通过商业银行直接向房地产集团贷款购买住房,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9 11:20:28房地产全国
Q

赡养的老人有退休工资,赡养人是否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A
您好,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被赡养人是否有工资没有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9 11:18:57享受全国
Q

个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应该怎么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A
您好,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9 11:18:36扣缴义务人全国
Q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上年数据时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数据该如何处理?

A
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迁入上年数据】模块,可将扣缴单位上一年度采集的,当前年度仍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复制到当前年度。若员工自行采集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下载更新】,可下载各渠道(税务局端、扣缴端、WEB、APP端)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8 20:29:37专项附加扣除全国
Q

对于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的流动性员工,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A
您好,如果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则个人不应再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8 19:17:32专项附加扣除全国
Q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父母包括谁?

A
您好,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8 17:06:08专项附加扣除全国
Q

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税务机关会核实个人身份、家庭成员等信息吗?

A
您好,税务机关会核实个人身份、家庭成员信息。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会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8 15:49:25税务机关全国
Q

上夜大享受个税扣除需要备案吗?

A
您好,上夜大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需要备案。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考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8 11:02:09备案全国
Q

单位报销了房租,是否还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A
您好,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租金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二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单位是否发放房租补贴,暂不作为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8 10:11:19单位全国
Q

我的医药费保险公司给我报销了大部分,没有超过一万五,请问可以扣除吗?

A
您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不论纳税人是否购买商业保险,其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超过15000元的部分,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7 19:48:06超过全国
Q

如何区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的医药费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A
您好,医药费用总金额是指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全部医药费用支出;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7 09:32:41大病医疗全国
Q

自然人扣缴端提示未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但享受了扣除,根据相关政策应先采集再享受,请确认采集并报送或已点下载更新,如何处理?

A
您好,提示“未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享受了扣除”是因为提示的员工没有采集或下载专项附加信息,但报表里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数据。需要按照下面三种情况判断一下:情况1、员工还在职,且需要扣除专项附加数据: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采集或下载更新后,再通过工资薪金的“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获取数据即可;情况2、员工还在职,但不需要扣除专项附加数据:在正常工资薪金报表里找到此员工,双击打开删除其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即可;情况3:人员已离职且本月需要申报此人员的工资薪金:则忽略报错,勾选“本月不再提示”,点击“继续算税”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7 09:32:11更新全国
Q

纳税人在个税APP或者自然人WEB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后,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扣缴端多久可以下载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A
您好,远程端(APP/WEB端)采集完毕后,扣缴端可以实时下载更新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7 09:31:53采集全国
Q

错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有何影响?

A
您好,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4-17 09:31:37错误全国
上一页3536373839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