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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电子发票”

Q

在青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进行发票入账操作?

A
您好,只需在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即可进行发票入账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9 13:47:09青岛
Q

新电子税局可以代开数电票吗?(青岛)

A
您好,可以。目前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青岛)只能代开数电普票和数电专票,不能代开税控电子发票和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9 13:47:06青岛
Q

青岛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在新电子税局中如何查询?

A
您好,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后,可通过“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其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8 11:21:18青岛
Q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时勾选“是否展示”都会有一个弹窗,此弹窗是否可以关闭?(重庆市)

A
您好,开具数电发票时勾选“是否展示”弹出的提示框可选择“本周不再提示”,那么该周内不会再弹出提示框,如图所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6:10:55重庆
Q

新电子税局收到“公司已被纳入负面清单纳税人管理”提醒,无法开具数电发票,怎么处理?(湖北)

A
您好,自2024年7月1日起,负面清单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仅能使用纸电发票,直至解除相应风险。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相关风险,移出负面清单后方可继续开具数电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0:05:14被纳入负面清单湖北
Q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反向开票”?(湖北)

A
您好,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点击【立即开票】,选择纸质发票,发票类型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特定业务下拉列表增加“反向开具”选项点击【确定】,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反向开具页面买方信息栏自动填充为开票方信息且不允许修改。在页面下方的“开票信息”中,录入车辆类型、车牌照号、登记证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车价合计,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0:05:1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湖北
Q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如何下载安装?

A
您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下载安装操作如下: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相关下载”,找到“开票软件”栏目点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保存到电脑桌面(根据需要可一并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解压安装包,双击运行安装,点击“立即安装”,根据提示直至安装完成。桌面生成开票软件“票”字图标快捷方式,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就安装成功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07 11:49:08下载全国
Q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纸质发票?

A
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为试点纳税人提供了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功能。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受票方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按以下规定执行:(1)受票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受票方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需要与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相符,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受票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受票方填开《信息表》时需要与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相符。(3)开票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受票方,以及受票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开票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开票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4)需要说明的是:①开票方开具的是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仍按现行规定开具红字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②开票方凭《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负数开具。红字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06 15:50:28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代开的电子票怎么下载交付给受票方?(重庆市)

A
您好,个人代开数电发票成功后,系统将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给受票方(单位或个人),受票方可登录自有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相关发票。同时,代开发票申请人也可按以下操作下载发票,直接交付给受票方。方法一:在开具成功界面点击【发票预览】,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或“下载为XML”等不同下载方式进行下载,下载成功后直接交付给受票方(如下图)。方法二: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界面,【代开发票查询】模块点击【立即查询】,查询到需要下载的发票,点击【下载】,下载成功后直接交付给受票方(如下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4 16:05:27重庆
Q

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有哪些变化?

A
您好,(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受票方纳税人提供了《确认单》的发起、接收、确认等功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提供了填开、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功能。  (二)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销售方未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已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信息表》;销售方已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未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或对接收的《确认单》进行确认。  例19:2024年5月,S公司(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服装给T公司(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已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T公司已进行用途确认。2024年6月,该批服装发生销售退回。T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信息表》,S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50:08全国
Q

试点推广范围以外的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流程有何变化?

A
您好,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流程变化如下。(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受票方非试点纳税人提供了填开、确认《确认单》的功能,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49:54变化全国
Q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时出现提示信息并阻断开具,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若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时出现提示信息并阻断开具,请您根据提示信息排查,具体参考以下处理方式:一、若出现提示“该蓝字发票存在进行中的红字信息确认单保存操作,请等待2分钟后确认结果”,一般为第一次提交时存在数据未校验通过,请您重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相应处理;二、若出现提示“系统正在同步中(DZDZ),请稍后再试”,一般为发票信息有所延时,需稍后登录电票平台验证能否发起红字确认单,如仍不能发起需联系税务机关处理;三、若出现提示“红冲失败,查无此票”,请联系税务机关处理;四、若填写完红字信息确认单对方一直未确认,再次录入时系统提示“该发票存在进行中的红字通知单”并阻断,数电发票红字信息确认单只有需要对方确认,但购票方一直未确认,超72小时后才会自动撤销,对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72小时也不会自动撤销。您需要核实是否为需要对方确认的情况,具体规则如下:红字信息确认单分为销售方单方启动和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两种情况。当购买方未对收到的发票做勾选确认或者入账,以及撤销勾选确认或者入账的时候,销售方可以直接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不需要对方确认。除上述销售方单方启动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外,其余一律应由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经对方确认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在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的72小时内未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应重新发起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发票开具原因可以选择“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四种,销售方直接发起红冲,只能选择全额红冲。收购发票允许开票方直接开具红字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49:43电票平台全国
Q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如何发起或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A
您好,当您为非试点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并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因销售退回、开具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一、当由您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时,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发票管理】-【发起红字申请】可进入“发起”模块,该功能模块支持录入发票号码、确认状态、录入时间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发起红字申请的功能。该功能页面如图1所示:图1发起红字申请界面1.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结果列表区域。2.具体操作如下(1)点击“发起”按钮,弹出对话框,如图2所示:图2弹出对话框界面(2)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开票日期、发票类型,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图3所示:图3红字申请查询界面(3)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若“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开票有误”,则不可选择和修改货物明细,仅支持“全额红冲”,如图4所示。图4开具有误界面若“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则需要选择要红冲的货物明细,以及修改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图5销售退回界面(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编号:****”,如图6所示:图6红字申请保存界面二、当开票方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您进行确认时,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可进入“确认”模块,该功能模块支持录入发票号码、销方税号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确认红字申请的功能。该功能页面如图1所示:图1红字申请确认界面1.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结果列表区域。2.具体操作如下(1)点击页面“查询”查询待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如图2所示:图2查询待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2)点击“操作”按钮,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如图3所示:图3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操作界面(3)核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对红字申请进行审核,“同意”或“拒绝”,如图4所示:图4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界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49:14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全国
Q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开具规则是什么?

A
您好,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在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时,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填开的表单;以及受票方为数电发票非试点纳税人、开票方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时,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填开的表单,作用类似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具体规则如下:(1)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3)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49:00是什么全国
Q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时,冲红原因如何选择?

A
您好,冲红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实际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如原蓝字发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服务中止”;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销售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48:52红字发票全国
Q

纳税人是否可以自行开发开票软件?

A
您好,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单位和个人开发电子发票信息系统自用或者为他人提供电子发票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发票,按一般普通发票领用手续办理。税务机关有统一开票软件的,按统一软件开具发票;没有统一软件的,由纳税人自行开发,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4:48:30纳税人全国
Q

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撤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重庆市)

A
您好,企业业务进入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整”,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查询发票额度调整审核进度,对于审核状态为“已提交”的,可以点击“撤销”。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4 10:28:1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重庆
Q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申请调整发票额度需要上传购销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怎么办?(重庆市)

A
您好,如果购销双方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建议联系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是否可以上传其他有效票据代替。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4 10:27:58调整重庆
Q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时,提示不支持开具专票农产品,怎么处理?(重庆市)

A
您好,如果您开具数电票时既有农产品商品编码,又有非农产品商品编码的情况,建议您拆分开具,目前系统暂不支持混开。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4 10:27:4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重庆
Q

数电平台下载ofd格式的电子发票打开怎么是空白的?(重庆市)

A
您好,选择OFD格式下载的发票需要通过OFD阅读器打开,您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下载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4 10:27:13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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