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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48 条问答 · 搜索 “即征即退”

Q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不能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哪些情形?(河南)

A
您好,已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当月起,不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已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出现以下规定情形的:一、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除外,单次1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二、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已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下列情形的:一、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除外,单次1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二、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重新申请办理退税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11 09:52:32增值税河南
Q

山东省软件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即征即退备案的有效期?

A
您好,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税收减免备案信息查询】模块,优惠类型选择“即征即退”,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备案信息,查询结果信息中显示有减免期限起、减免期限止项,可判断已备案的信息是否在有效期内。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1:21增值税山东
Q

山东省软件企业申请即征即退退税时提示未查询到可退税信息,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核实以下信息:1.核实企业即征即退备案是否准确有效;2.核实报表是否存在即征即退栏次的退税额;3.申报增值税当天税款可能未入库可等待隔天再试;4.核实查询条件是否录入完整,例如“电子税票号码”等是否录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10:44:43即征即退山东
Q

山东省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

A
您好,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报告】模块,“减免税备案事项”选择“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需要新增或选择已采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信息,其中“是否发表”、“首次发表时间”调整为条件可录;“开发完成时间”调整为非必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8 23:41:35软件山东
Q

山东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即征即退备案信息?

A
您好,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优惠信息查询】-【税收减免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8 23:41:24即征即退山东
Q

厦门市增值税即征即退

A
【事项名称】增值税即征即退【设定依据】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申请条件】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已纳税款。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从2021年4月1日起,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必要性报送情形备注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纸质/电子必报2纳税人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原件1份纸质/电子条件报送其他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相关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或完税证明3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纸质/电子条件报送1.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条件报送5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条件报送6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条件报送每次办理退税时,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需提供7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原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每次办理退税时,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需提供8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9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原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3.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10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4.资源综合利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原件查验后退回11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1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5.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1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6.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14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7.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15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8.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原件查验后退回16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原件1纸质/电子条件报送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原件查验后退回【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4)本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5)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4.纳税人申请退抵税(费)额不能大于纳税人已入库税额。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在申报时须将此部分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表一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列”征(退)税数据中。6.除出口退税以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表单及填写范本】《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Q

厦门市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缴回

A
【事项名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缴回【设定依据】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点击查看全文)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0号)(点击查看全文)【申请条件】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就缴回当月起发生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按照规定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栏次,并可以继续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必要性报送情形备注1《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原件4纸质/电子必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就缴回当月起发生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表单及填写范本】《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9 14:27:46厦门
Q

内蒙古水利建设基金如何计算?

A
您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计征,利息收入不含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业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2023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7:07:16水利建设基金内蒙古
Q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税收减免报告?

A
您好,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海上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需要进行税收减免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30 15:46:00即征即退全国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A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文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现将黄金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一)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熊猫普制金币除外),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入方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不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本公告所称会员单位,是指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注册登记的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适用有关会员单位政策的范围同上。  本公告所称客户,是指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登记备案的客户。上海期货交易所除上述会员单位范围外的交易主体,适用本公告有关客户的政策。  四、本公告所称标准黄金,是指牌号与规格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黄金原料:  牌号:AU99.99,AU99.95,AU99.9,AU99.5;  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五、本公告所称投资性用途,包括直接销售,以及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或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非投资性用途,是指用于投资性用途以外的情形。  六、本公告所称发生实物交割出库,是指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客户将在交易所已成交或者已交割的黄金从交易所指定的金库中提取黄金的行为。  七、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价、金额及税额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对于上海黄金交易所:  单价=实际成交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单价×数量  税额=金额×增值税税率  实际成交单价=实际成交金额÷(标准黄金成交数量+溢短重量)  实际成交金额=成交金额+溢短金额  成交金额=标准黄金成交数量×标准黄金实际成交单价  溢短金额=溢短重量×溢短结算价格(溢短结算价格根据交易规则确定)  (二)对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单价=实际交割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单价×数量  税额=金额×增值税税率  实际交割价=实际交割货款÷提货数量  实际交割货款=交割货款+溢短结算货款  交割货款=标准仓单张数×每张仓单标准数量×交割结算价  溢短结算货款=溢短重量×溢短结算日前一交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黄金期货合约的结算价  本公告所称实际成交价格,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实际成交金额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实际交割货款,按照后进先出法原则确定,不包括交易费、手续费、仓储费等费用。  八、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后实际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在用途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用途改变信息。会员单位应当自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取得交易所开具相应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用途改变申请,且仅允许申请改变用途一次;超过6个月的,交易所不得为其重新开具发票。具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由投资性用途改为非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应向购入方会员单位全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重新全额开具普通发票,已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无需退还;会员单位应将已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由非投资性用途改为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应向购入方会员单位全额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并重新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员单位应将已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作进项税额抵扣。  九、本公告实施前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并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标准黄金,在本公告实施后,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应视同销售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员单位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应向会员单位全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重新全额开具普通发票,已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无需退还;会员单位应将已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手续费、仓储费等费用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并申请实物交割出库的,应向交易所如实申报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并如实记录购入标准黄金的实际用途、耗用数量等信息。  十一、会员单位未在用途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用途改变信息,以及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首次发现的,自发现次月起3个月内,该会员单位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改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暂停向该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再次及后续又发现的,自发现次月起6个月内,该会员单位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改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暂停向该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  会员单位或客户发生利用黄金税收政策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自处罚决定书作出的次月起,通过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由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改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  十二、通过交易所交易黄金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十三、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二、四、五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Q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即征即退”对应的进项税额未显示在主表“即征即退”列,应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请将“一般项目”列相关栏次的数据改为0,数据会自动显示到“即征即退”列相关栏次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8 17:07:44没有江苏
Q

企业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
您好,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7 14:10:51即征即退全国
Q

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
您好,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3 17:17:48即征即退全国
Q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A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文第一条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本文中第二条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现就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二、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有关增值税规定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其他增值税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执行。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三、现行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具体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废止文件和条款目录.pdf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7即征即退全国
Q

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企业开票成功后,票面上会有什么体现吗?(江西省)

A
您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企业,应该在开票环节准确反映业务内容和产品信息,确保发票与实际销售情况一致,确保属于即征即退项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23 11:21:32即征即退江西
Q

河北省生产企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是否作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

A
您好,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征依据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6 17:40:23计税依据河北
Q

吉林省免征增值税的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A
您好,企业享受增值税全额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步减免水利建设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6 14:25:34吉林
Q

耕地占用税退税的办理时限是多久?(宁波)

A
您好,耕地占用税退税业务办结时限为:法定时限:若是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若是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办结。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退抵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12 16:48:03宁波
Q

宁波企业已申报增值税,在新电局申请即征即退,使用电子凭证号和税款所属期搜索时,为什么都提示未查询到税票信息?

A
您好,如未查询到税票信息可能是因为税款暂时还未入库,或者入库的增值税税款的品目不为纳税人即征即退备案的品目。您可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波),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文书式)】模块,查询税款是否已入库。您也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征收项目”和“征收品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9 16:52:39宁波
Q

如何填报全国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据?(厦门)

A
您好,税收调查的企业名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调查对象以独立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为主,采用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选户。一、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统计调查】功能菜单。二、填报数据(一)基本信息表完整性:除30行是否为自贸区企业,设定了非空审核提示。准确性:一般情况下所有调查企业都应为18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16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代码选择非本地区代码;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选择特殊政策(东部地区选择西部开发优惠政策)。真实性:6是否为法人企业。选择“0”时仅限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填写,可以只填写相关税费指标,不填写相关财务、费用指标,但不能将“0”作为企业不填写财务、费用指标的技术处理手段;11增值税缴纳方式选择“0”。特殊要求:注册类型为“161”---“26”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选“是”;“110”、“120”、“15”开头、“16”开头的企业必须填“7行政隶属关系”;7行政隶属关系为“10”的企业要填写8中央企业代码。(二)企业表税收申报数据根据税款所属期2024年1月-12月各类申报表中的累计数填写,已缴税收数据根据2024年实际缴纳的数据填报。其中应缴税款为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纳税义务的交易或行为所产生的应纳税额;已缴税款为1月1日-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税款。表中期初、期末指的是调查年度的期初、期末数据。滞纳金、罚款统一填写在企业表第199栏次“本年已纳各种税费滞纳金及罚款”。1.注意指标的填写单位:税收调查报表的货币金额均为千元,与惯用的万元表或角分表区别较大,填报时务必准确转换计量单位。与此同时,煤、油、水、气等消费量指标单位分别是吨、万标立方米等,要注意区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电力消费量指标是万千瓦时,一万千瓦时等于一万度。2.总分支机构要求:仅总机构纳入调查,税收及财务数据均须按照合并数据填报;总、分机构同时列入调查范围时,汇总下级缴纳的总机构仅填报本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以及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指标;财务指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填写。其分支机构仅填写本级(含三级机构)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和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三级机构也纳入调查范围,二级分支机构要确保和纳入调查范围的三级机构填报的数据不重复。3.增值税指标:填报企业表第4-5栏次“本年免税销售额、本年即征即退销售额”时,该栏次只针对内销销售额,不包括出口免税销售额,并且只有在信息表第12栏次“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选择一项或多项相关优惠政策后才能填报;企业表第29栏次“本年已缴税额”不包含代扣代缴增值税额。所以在增值税应缴指标中,都不要计算填报其代扣代缴的税额。4.出口退税指标:企业表第40栏次“本年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销售额”,是指扣减零税率销售额后的出口销售额。涉及企业退税或办理减免业务的,在填写相关指标时一般按正数填报。5.消费税指标:企业表第82栏次“本年已退消费税额”需填写纳税人本年内销货物实际收到的由税务机关审核并退还的税款。其中,“不是消费税纳税人,但存在消费税退税额”的情况仅适用利用石脑油、燃料油加工生产乙烯、芳烃类工业产品的企业。6.房产税指标:注意与企业表第214栏次“税金及附加”之间的数据关联关系(房产税列入税金及附加项)。7.车船税指标:该指标不含“代收(扣)代缴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车船税额”;企业表第108栏次“代收(扣)代缴车船税”仅限保险公司、海事部门等单位填写。8.土地增值税指标:注意企业表第119栏次“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仅限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填写。9.其他税费指标:请注意以增值税(含企业表第48栏次F列,本年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应免抵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合计数为基数正确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缴和已纳数额(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合计数不为0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项也不应为0);企业表第82栏次“本年已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与第385栏次“全年计提的工资及奖金总额”、第386栏次“年初职工人数”和第389栏次“年末职工人数”的逻辑关系(全年人均计提的人均工资与奖金不能超过本地人均工资和奖金总额,应据实填写)。企业表第185栏次“本年已纳印花税”请着重注意,勿漏填漏报。10.企业所得税指标:按照上年度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对应项进行填报及审核的说明;注意一点,如果企业是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何种缴纳方式,企业表第269栏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就地实际缴纳所得税额”必须填报企业调查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11.利润表类指标:信息表第19栏次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选择1“依率计征并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填报对应企业所得税指标时,相关财务数据直接在利润表相应栏次中反映,一定要注意补充填写利润表其中项指标。特别说明,关于金融企业的利润表项目填写:其中企业的汇兑(净)收益合并填写在营业收入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等单独填报,不包含在营业收入项目;营业成本(支出)不含企业的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销售、财务、管理费用项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单独填报,其他成本及支出一并填报在“其他业务成本”项目。12.资产负债表类指标:企业表第317栏次“固定资产年末数”,包含“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和在建工程,在填报时应考虑第15大类中的“固定资产指标”的因素,固定资产类相关指标请认真填写;要注意“其中:企业表第335栏次实收资本(股本)年末数”出现负数的情况,并加强对该情况的说明。13.其他注意事项:注意资源税、车购税、印花税等税种税收是否与本单位报表(或纳税人)的数据相符。厦门不存在烟叶税,178、190栏不应该有数;外购非固定资产365栏-380栏至少有一行有数,举例:如果有增值税应税项目,特别是有进项税额存在,那么365栏应该有相关数据。企业表第395栏次“本年企业增加值”应小于等于企业表第394栏次“本年企业总产值”。(三)货物劳务服务表1.产品代码-税率问题:按照税率的不同来确定货物劳务服务产品代码,如果是同一税率的产品尽量合并到一起。注意填报“产品产量、销量和价格”一栏时要与前面的“计量单位”相对应。2.代码问题:同一种商品不同税率不能选同一代码,要分行填写,可选相近产品代码;特殊处理:2700之前代码都是货物商品类代码,之后都是服务类代码;由于产品代码不全,2702是个商品的兜底代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内销计征+内销免征+出口)-必须为企业表的增值税销售收入(2+3+4+5+43+49-6)的80%以上。31-33列-工业产品才需填写(产品代码大于38交通运输服务类产品及2703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产品无需填31、32列);33列计算销售毛利率。非空要求-对有增值税应税业务的企业,货劳表不允许为空。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的货物劳务服务收入,应该大于或等于企业表增值税计税收入合计数的80%。注意事项:1.问卷表是特别针对2025年进行的主观问题问答题,强调客观性、真实性。2.数据单位分别为“千元”“吨”“万标立方米”“万千瓦时”等。企业填报过程中要在数量单位上多加注意,防止出现数量级错误。3.如果在填报中途暂停,可以点“暂存”。后续登录出现是否还原暂存数据的提示时,务必选择“确定”。4.点击“审核”,如果审核标记为红色(逻辑审核)和黄色(合理性审核),请根据审核详细描述修改错误数据;如确认无误,双击本条出错信息并详尽充分地填写审核说明。数据通过“审核”并“提交申报”成功后,数据将自动锁定,锁定后的数据支持导出PDF格式文档,后续如需修改请联系管理员进行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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