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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12 条问答 · 搜索 “消费税”

Q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何申报消费税?

A
您好,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15 16:51:22消费税全国
Q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A
您好,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您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为您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7-01 14:08:57消费税全国
Q

纳税人收到成品油涉税处理意见后承担哪些权利和义务?

A
您好,组织检测的税务机关将结合检测结论,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综合判定对受检单位生产经营的成品油涉税产品的处理意见。受检单位拒检的成品油涉税产品,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产品销售流向等情况,直接判定是否应当缴纳消费税。受检单位收到税务部门书面意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款缴纳等涉税事宜,如果对税务机关作出的涉税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的,依法依规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8 17:19:59消费税全国
Q

使用石脑油或燃料油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A
您好,一、乙烯、芳烃类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将外购的免税石脑油、燃料油未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不包库存)或者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二、使用企业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过程中所生产的应税产品,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且已经退税的,在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过程中生产的应税产品不得再扣除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应纳消费税税额。三、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既有免税又有含税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或未准确核算的不予退税。四、使用企业申请退税的国内采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应取得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注明石脑油、燃料油及数量。未取得、未认证或发票未注明石脑油、燃料油及数量的,不予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08 16:35:15消费税全国
Q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辽宁省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消费税,具体电子烟指的是什么?

A
您好,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6 15:41:44消费税辽宁
Q

进口铂金是否免征消费税?

A
您好,铂金首饰消费税的征收环节由现行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所以进口铂金不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54:13消费税全国
Q

外购润滑油进行简单加工是否征收消费税?

A
您好,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若外购后不经任何加工直接销售则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54:11消费税全国
Q

辽宁省纳税人生产电子烟缴纳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A
您好,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36:37消费税辽宁
Q

辽宁省电子烟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A
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27:58消费税辽宁
Q

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消费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A
您好,对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可暂按加工费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4:40:17消费税全国
Q

消费税试行从量定额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时计量单位如何换算?

A
您好,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如下:(一)黄酒1吨=962升(二)啤酒1吨=988升(三)汽油1吨=1388升(四)柴油1吨=1176升(五)航空煤油1吨=1246升(六)石脑油1吨=1385升(七)溶剂油1吨=1282升(八)润滑油1吨=1126升(九)燃料油1吨=1015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7:27:07消费税全国
Q

游艇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及税率是什么?

A
您好,游艇的消费税税率是10%,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7:27:05消费税全国
Q

钻石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

A
您好,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从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7:00:58消费税全国
Q

销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

A
您好,销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计税依据规定如下:一、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二、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三、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四、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五、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定为6%。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7:00:56消费税全国
Q

辽宁省生产白酒的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是否需要缴纳白酒的消费税?

A
您好,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5:44:19消费税辽宁
Q

护肤护发品是否要征收消费税?

A
您好,自2006年4月1日起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自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3 18:24:49消费税全国
Q

汽车轮胎免征消费税吗?

A
您好,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3 17:56:32消费税全国
Q

辽宁省电子烟消费税生产环节的税率是多少?

A
您好,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二、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3 08:58:20消费税辽宁
Q

销售金银饰品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销售金银饰品消费税的纳税地点规定如下:一、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主管税务局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局一律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消费税款不得从应纳税额中扣减。二、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人应向其核算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2 15:24:03消费税全国
Q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一)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二)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三)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四)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2 15:24:02消费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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