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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电子发票”

Q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统计确认时税额与勾选时的税额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A
您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统计确认时税额与勾选时的税额不一致,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一、请确认您查看的是“抵扣类勾选统计结果”的“合计”栏次,而非第一行,第一行的数据只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还存在其他已勾选的抵扣凭证,会导致第一行数据小于合计数,也就小于抵扣勾选、下载发票明细里数据;二、统计确认界面显示的是“有效抵扣税额”,而抵扣勾选、下载发票明细里还存在“票面税额”栏目,请确认是否有混淆两者的情况存在。例如受票方对该数电发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了抵扣勾选就会出现此种情况;三、请核实您是否有部分发票误做“不抵扣勾选”“退税勾选”,可能也会导致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时的税额小于您在不同模块总共勾选的发票的有效抵扣税额;四、若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可在【税务数字账户】中点击【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查询已抵扣信息勾选对应发票撤销重新统计确认,重新生成数据再比对;五、如果税额仍不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6 10:19:48勾选全国
Q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的标签是显示什么的?

A
您好,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数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于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数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6 10:19:47票面信息全国
Q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A
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在当月发票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6 10:19:4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Q

机动车业务试点纳税人开具机动车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或左上角显示“机动车”且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时,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是否必填?

A
您好,纳入机动车业务试点的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机动车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或左上角显示“机动车”且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时,若为集团自产车辆,车架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可以选填;若为进口车辆或者国内购入车辆,车架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为必填。纳入机动车业务试点的其他企业,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机动车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或左上角显示“机动车”且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时必须录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35:35全国
Q

我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收的数电发票有错误且未抵扣勾选,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A
您好:可以,但只能由开票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选择“开票有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35:20全国
Q

我在什么时间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验数电发票?

A
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在线的发票查验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34:58税务数字账户全国
Q

数电发票只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吗?

A
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只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不需要使用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专用设备。所以数电发票也不会同步到税控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34:5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Q

纳税人需要用什么税控设备开具数电发票?是否免费?

A
您好:纳税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使用其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的“发票业务”功能,即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不再需要登录多个平台才能完成相关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34:49数电发票 全国
Q

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蓝字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吗?

A
您好,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被红冲时,无需追回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34:46开具全国
Q

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如何对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A
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电发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01:26全国
Q

仅作为数电发票受票方的纳税人接收到发票后该如何处理?

A
您好,非试点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7:01:19受票方全国
Q

我开电子发票,开错了,想冲红,提示“对方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阻断办理红字发票业务”,对方是个人,那我要怎么办呀?(海南)

A
您好,您可以联系购买方,建议对方核实购买方个人名下是否有关联非正常户企业,如购买方个人名下存在非正常户企业,建议对方办理非正常户解除业务后再行办理发票开具业务。如对方已核实不存在上述情况,可在本对话框输入“转人工”联系人工坐席反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6:17:49海南
Q

数电发票开具是否需要通过实人认证?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数电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5:01全国
Q

纳税人收到数电发票哪些情况需要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 十、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确认用途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59全国
Q

数电发票通过什么方式开具?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五、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可以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57全国
Q

数电发票有哪些特点?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一、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54全国
Q

什么是数电发票发票总额度?发票总额度能否调整?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 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52全国
Q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通过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A
若原蓝字发票为数电发票,则红字发票应当使用数电发票;若原蓝字发票为税控系统开具的纸质发票,则红字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纸质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增值税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原蓝字发票为税控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应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税控设备已注销,可以使用数电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47全国
Q

扫描数电发票二维码没有带出信息如何处理?

A
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二维码交付发票时,扫码没有信息一般是由于网络波动导致,请仔细检查所用设备网络连接是否正常。如确保网络连接正常,请重启所用设备,重新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二维码交付。如上述方式无法解决,请更换浏览器重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14二维码交付全国
Q

数电发票是否有联次?

A
您好: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44:10联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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