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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企业所得税”

Q

企业发生财产损失,获得的保险公司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宁夏)

A
您好,企业发生财产损失,应先减除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仍有余额的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大于财产损失,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 11:23:30赔偿款宁夏
Q

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宁夏)

A
您好,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 10:52:52工资宁夏
Q

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的收入是否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宁夏)

A
您好,企业所得税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不属“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 10:26:51业务招待费宁夏
Q

税收政策热点问题2024(河南)

A
1.房屋契税补贴如何申请?(河南)您好,契税补贴问题您可咨询房屋所在地政府财政或住建部门了解详情。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怎么交税?(地方补充)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税费:一、增值税:(一)单位出租房屋:1.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2.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1.5%)×1.5%(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1.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2.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三)自然人出租房屋:1.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2.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7%;(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5%;(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1%。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三、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费依据,适用税率3%。四、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费依据,适用税率2%。五、印花税: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对自然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六、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一)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对自然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七、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当地的土地等级对应的税额标准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自然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八、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1.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自然人出租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九、减免税(一)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怎么交税?(地方补充)您好,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以下税费:一、增值税: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7%;(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5%;(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1%。三、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费依据,适用税率3%。四、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费依据,适用税率2%。五、印花税: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六、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七、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当地的土地等级对应的税额标准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八、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九、减免税(一)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河南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二、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三、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四、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五、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不扣减增值税额。5.纳税人是否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河南)您好,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仅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6.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地方补充)您好,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超过30万),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具发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企业填写)或者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写)。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一)3%或5%征收率的情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二)1%征收率的情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不含税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以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一、减税项目”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第4列“本期实际递减税额”。7.附加税费有什么优惠政策?(地方补充)您好,附加税费的有关优惠政策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二、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河南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河南省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纳税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可按本条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四、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在河南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河南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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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三批和2026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A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5年度第三批和2026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一、2025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新文艺群体协会  2.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  3.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协会  4.河北省供应链学会  5.河北省中小企业投融资促进会  6.河北省小额贷款协会  7.河北省河南从业人员服务促进会  8.河北省皮革行业协会  9.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0.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协会  11.沧州渤海中等专业学校  12.河北省内蒙古商会  13.河北省动漫产业学会  14.河北省技术市场协会  15.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6.河北省定兴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7.全联石材业商会  18.全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2026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沧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河北省精细化工行业协会  3.河北省普善公益基金会  4.河北省合唱协会  5.河北省企业市场调查促进会  6.河北省冀联助农基金会  7.河北省燕山大学教育基金会  8.承德市和合教育发展基金会  9.河北省葛杨公益基金会  10.河北玖益慈善基金会  11.河北省乐仁慈善基金会  12.河北省商业联合会  13.河北省数字赋能慈善基金会  14.河北省静力慈善基金会  15.石家庄市益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6.河北省星光慈善基金会  17.河北省社会建设志愿服务基金会  18.河北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19.河北慈氏慈善基金会  20.河北省医疗保障协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如下: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非营利组织河北
Q

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宁夏)

A
您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16:38:31企业所得税宁夏
Q

如何撤销税务注销?(黑龙江)

A
您好,撤销税务注销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如纳税人状态为“注销”,已取得了清税证明:恢复税务登记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您可以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征纳互动“转人工”咨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二、如纳税人状态为“清算”,还未取得清税证明,注销过程中需要撤销的:(一)作废清算申报及其他注销当期申报表。作废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查询出以下申报表,点击【作废】。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2.注销当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3.注销当期的增值税申报表、印花税申报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等。(例如5月办理税务注销申报,按季申报的需作废4-6月属期申报表,按月申报的需要作废5月属期申报表)温馨提醒:1.已申报注销当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作废。2.如以上申报表无法作废的,请点击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转人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协助处理。(二)作废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登录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功能菜单进入功能弹出提示窗口,提示“您已提交过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当前企业为清算状态”,选择【作废】,点击【确定】后会弹出提示窗口,提示:“确定作废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作废后,您的企业将变更为正常状态”,点击【确定】即可。温馨提醒:若已进行“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则不允许作废清算报备,提示:“由于您已完成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不支持作废清算报备,若想作废清算报备,需先将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作废后,再作废清算报备”。请纳税人按照提示内容,先办理作废申报表业务,再作废清算报备。(三)查询纳税人状态。登录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看“纳税人状态”一栏,显示为“正常”时,表示撤销税务注销办理成功。注意: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由于注销时无需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因此恢复税务登记时也无需作废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如恢复税务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点击征纳互动“转人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16:31:15恢复税务登记黑龙江
Q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云南省)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第5号),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云南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有:一、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二、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注意: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11:30:13税收优惠云南
Q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云南省)

A
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下:一、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一)自2014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二、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一)自2020年1月1日起,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1.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3.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三)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四、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11:30:13税收优惠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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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业务中【服务提醒】功能包括哪些?(宁夏)

A
您好,如果您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纳税人,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地方特色】-【服务提醒】功能模块可查询内容如下:一、“企业业务”登录,可支持查询的功能包括:我的提醒、政策速递、提示提醒回函、发票受托协查提示提醒、网上举证、风险文书送达、电子专用发票二次辅导、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签署、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跟票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二、“自然人业务”登录,可支持查询的功能包括:我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09:20:27地方特色宁夏
Q

单位安置一名退伍的军人有什么税收政策?(天津市)

A
您好,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二、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确定我市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规〔2023〕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08:58:34退役士兵天津
Q

关于企业破产重整、和解企业所得税扣除优化了哪些征管流程?(天津市)

A
您好,因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履行和解协议产生的企业资产损失,依照税法规定进行资产损失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5 08:58:30优化天津
Q

广西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需要预缴哪些税费?

A
您好,跨区域涉税事项需要预缴税费如下: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税款计算方式1.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预征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征收率)×预征率。2.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征收率)×预征率。(至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的预征率为1%)温馨提醒:1.纳税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3.如纳税人为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需要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如纳税人为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应按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二)附加税费异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预缴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三)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从【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设置预缴“税款所属期”。系统已根据发票销售额及扣除额进行预填,若存在未开发票收入或系统未归集的销售额及扣除额,请进行补录或修正,点击【修改】跳转到信息确认与补录界面,选择是否使用一般计税方式,填写好销售额及扣除额,点击【确定】跳转到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表(填表式),显示【报表详情】进行查看,有需求可点击右上角【上传附送资料】(条件报送)进行上传附件,点击【一键报】进行申报。二、企业所得税(一)预缴规则1.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再由项目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其中“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并非为所得概念,因此并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2.广西区内建筑企业总机构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我区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3.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无需在项目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二)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从【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跳转到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界面,输入税款所属期、销售收入,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立即缴款】。三、个人所得税(一)扣缴规则1.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或分承包企业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跨省异地劳务人员,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3.跨省异地施工单位需就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实行该申报方式的,当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操作1.联系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登记企业信息并办理税费种认定。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登录原有企业后,点击右上角【单位管理】-【添加】,选择单位所在省(市)后添加临时项目的单位税号后点击【保存】。添加税号时注意选择对应省市,且所属的税务机关不相同的,申报密码或实名登录权限也不通用,需要分别获取申报密码或分别授权。3.再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异地扣缴账号后进入系统:①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据实际情况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后同样需要报送并获取反馈。③申报:据实填写报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④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8:06:3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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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纳税人销售动物粪便如何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A
您好,纳税人销售动物粪便的具体征收政策如下:一、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动物粪便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所列农业产品范围,因此,销售动物粪便按照销售一般货物缴纳增值税,不适用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企业所得税:企业销售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处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8:06:32粪便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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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报A类表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填写本年累计金额还是本季度金额?(深圳)

A
您好,企业所得税季报A类表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均需填写本年累计金额。例:第三季度则填写1-9月份的累计金额,第四季度则填写1-12月份的累计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19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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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是分公司操作还是总公司操作?(深圳)

A
您好,办理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时,应先由总机构办理,总机构办理成功后,分支机构根据总机构报告信息进行办理。办理路径参考: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1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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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吗?(深圳)

A
您好,对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如果属于“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无需提前办理注销所属月(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以及注销所属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但需要按规定完成注销所属月(季)度上一属期的预缴申报,以及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如果不属于“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08深圳
Q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在什么情况下要填写?(深圳)

A
您好,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适用于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但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况。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本表不作调整,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中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08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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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里的自营出口收入包含未开票收入吗?(深圳)

A
您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自营出口收入”包含未开票收入。企业应根据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自营出口收入(包括已开票和未开票部分)准确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08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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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需要填写分配表?(深圳)

A
您好,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2 17:35:08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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