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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增值税”

Q

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且分支机构参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是否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宁夏)

A
您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跨县(市)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由总机构全资设立;宁夏境内注册登记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8:31:09总机构宁夏
Q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项目部业务招待费能否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扣除?(宁夏)

A
您好,土地增值税可直接扣除的项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中不包括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应计入期间费用在土地增值税税前限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扣除宁夏
Q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不规范收据入帐,能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宁夏)

A
您好,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和房地产项目清算申报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房地产权属证明、转让合同或契约。三、房地产评估报告。四、房地产财务核算账簿和资料。五、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六、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七、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口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八、纳税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房地产清算项目,应报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九、市、县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扣除宁夏
Q

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提示11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未申报,纳税缴费信用失分预警消息,但实际已按期申报缴款应如何处理?(宁夏)

A
您好,如果您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纳税人,请先自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申报情况,若已申报,请忽略;若未申报,请及时申报纳税。如有疑问,您可通过12366热线或征纳互动转人工坐席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电子税务局宁夏
Q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是不是有税收优惠政策?(宁夏)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5税收优惠宁夏
Q

个人出售非居住用房怎么交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宁夏
Q

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我区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区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一、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其中2021年开始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二、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且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定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生产经营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生产经营收入未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8%。注意:实际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的,按照核定定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经营额超过核定定额的,按照实际经营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自然人劳务报酬代开发票如何申请及确认?(河南)

A
您好,劳务报酬代开发票全新融合场景-由用工企业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代个人向税务机关发起代开劳务报酬发票申请,再由个人登录个税App,确认开票信息,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发起劳务报酬代开申请的流程如下:一、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支付方)发起代开申请(一)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支付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依次点击【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进入功能页面。(二)点击【发起申请】为代开申请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信息,并填写页面信息,页面包括“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行为信息”“其他信息”。若一次代开多张发票,可点击【导入申请】,导入文件。1.销售方信息:选择本次的代开申请人,若未查询到请先前往“人员信息采集”功能进行添加。2.销售方仅支持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且销售方需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3.选中人员后,可依次录入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4.购买方信息: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默认为本单位信息,不支持修改。可依次补充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5.经办人信息:本次填写劳务费代开申请信息的纳税人实名信息,不支持修改。6.项目信息: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新增项目信息窗口。录入项目名称,点击“智能赋码”选择匹配的税收分类编码名称,然后依次录入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信息,然后点击“确定”完成添加。7.应税行为信息:应税行为发生地默认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不支持修改;个人所得税项目默认为劳务报酬,不支持修改。8.备注信息:可选择录入,默认内容:“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三)完成信息录入后,进入确认信息页面,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二、自然人确认代开信息(一)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支付方)发起代开申请后,自然人登录个税app进入【待办】页面可查看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点击【去处理】。(二)确认预填的发票信息及税款金额无误后提交,依次点击【下一步】-【提交】-【去缴款】,进入缴款流程,选择缴款方式完成支付。若发票信息有异常,销售方无法自行修改,需联系购买方更正,购买方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修改信息。(三)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数电发票。点击【查看发票】进入发票详情页面,可预览和下载发票。点击【查看完税证明】进入完税凭证下载页面,可将凭证下载保存到本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9:25:05代开发票河南
Q

如何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深圳)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八、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一、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二、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的,自动作废。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已将数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路径参考: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或者【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发起红冲。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冲红?(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地方特色】-【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入办理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冲红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后,可以直接修改本期应补(退)税额吗?(深圳)

A
您好,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后,在确认式申报模式下,只能直接对销售收入模块进行补录,如果要对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其他数据进行修改,需要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进入到传统式填报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去哪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深圳)

A
您好,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量纳税人将无法代开税控发票,均自行开具数电票。可以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核定数电票票种,成功核定票种后,再自行开具数电票。开具数电票流程,请参考下述:一、若属于开票试点纳税人,通过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有授权的办税员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模块选择【蓝字发票开票】功能;二、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在弹出页面选择“电子发票”和“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填写开票所需的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可以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下方的“发票开具”,开票完成则进入开票成功页面。三、开票成功后,可通过“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或通过“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也可以通过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本地电脑,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5深圳
Q

新电局中批量零申报如何操作?(深圳)

A
您好,批量零申报适用场景如下:纳税人在解除非正常户前需向税务机关履行申报义务。对于存续期间无实际经营收入、无应税销售额、无减免税情形、无应补(退)税的流转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补申报申请可以进行简易方式处理,遵循纳税人意愿,通过“免填单”形式打印确认表,经由纳税人或其代理人签章确认后,直接通过批量申报方式办结。批量零申报暂只支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城市建设维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申报。电子税务局批量零申报路径如下: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批量零申报】。二、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批量零申报”进入。进入功能菜单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批量零申报的税种,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批量零申报。注意:系统支持非正常户对被认定为非正常状态之后的属期(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财务报表报送与采集”批量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4深圳
Q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在哪里可以下载?(深圳)

A
您好,若需要一般纳税人证明,可根据下述不同的情形去下载:情形一、2016年10月8日后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地方特色】-【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简易处罚配套文书打印】模块查询打印。或在微信小程序@深税-【业务办理】-【文书】-【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打印】模块进行查询打印。情形二、2016年10月8日前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补打。情形三、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提交办理的一般纳税人登记,即时审批办结时无法下载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可查询纳税人资格信息,有需要建议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28深圳
Q

如何认定税种?(深圳)

A
您好,请参考下述:一、若企业需要启用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择【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内容录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税种选择个人所得税,点击“确定”-“提交”;再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启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注意:当前电子税务局系统暂不支持个体工商户认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二、若企业需要启用增值税,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地方特色】-【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税种启用】模块办理。三、也可以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办理。四、您可以通过远程办申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我要办】-【远程办】-企业业务登录选择【其他】-【税费种认定】五、可点击【人工】进入征纳互动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27深圳
Q

总机构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将外购的原材料发给分支机构加工处理,总机构取得的外购原材料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深圳)

A
您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第六条规定,“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第七条规定,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为半成品或者产成品后进行回购的,应当仅就半成品或者产成品加工费部分的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综上,总机构将外购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但总分支机构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25深圳
Q

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发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深圳)

A
您好,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一、购方未做处理、销方单方面启动的,除数电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必须全额红冲;购方已做处理,冲红原因为“开票有误”时,必须全额冲红。二、蓝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的,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额红冲。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部分(即已加计部分)全额红冲。三、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试点纳税人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之和,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四、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特定要素为“二手车”或“二手车*”的二手车发票。五、开具商编第一行为3010301010100000000、3010301010200000000、3010301010300000000的“旅客运输”发票。六、个人票夹中“拒收”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24深圳
Q

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流程?(深圳)

A
您好,您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功能菜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进入系统后,根据您的涉税数据,系统自动匹配的办理模式,分别为确认式办理、补录式办理。具体操作如下:一、如为确认式办理模式:您对系统带出的结果进行确认,系统判断您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生效日自动预填当月1日,可手动修改勾选次月1日生效。系统判断您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自动带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1日。您点击【一键登记】进入办理提交。二、如为补录式办理模式:系统根据您的涉税数据,自动预填生效日期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等信息,您对数据进行确认。您对登记表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补录,补录完成,并确认数据完整正确,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您可通过【预览登记表】进行详情查看,点击【预览登记表】进入查看详情。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提交成功,您可根据提示办理后续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17深圳
Q

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增值税留抵抵欠?(深圳)

A
您好,为了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对纳税申报表上既有期末留抵税额,又有增值税欠税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您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增值税留抵抵欠】办理。具体操作如下:一、系统跳转至增值税留抵抵欠界面,自动带出您的留抵信息、欠税信息、呆账税金信息等。二、如需同时抵缴滞纳金,在“选择是否同时抵缴滞纳金”中选择“是”,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三、若您的信息和提交的数据符合智能审核规则,则进入办理成功界面,留抵抵欠流程自动办结。办理成功后点击【查看申请资料】可查看申请数据。点击【查看电子文书】可查看电子文书信息。四、若您的信息和提交的数据不符合智能审核规则,系统将会发起人工审核流程。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16深圳
Q

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是什么?(甘肃)

A
您好,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自2016年5月1日起,甘肃省推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行业试点范围是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瓜子、干果、棉纱、啤酒花、羊肠衣、马铃薯淀粉、甜玉米罐头、冰葡萄酒、皮特果原汁、玫瑰花露、苹果出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07:52农产品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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