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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出口退税”

Q

深圳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在哪个模块做出口退税申报?

A
您好,生产企业在【免抵退税申报】模块申报,外贸企业在【免退税申报】模块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4:38深圳
Q

深圳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做出口退税申报时,“数据管理--待补填出口发票号码数据”中发票号码填错了,要在哪里修改?

A
您好,请删除并重新导入报关单后,重新填写正确的发票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4:37深圳
Q

深圳纳税人如何在新电子税局查询出口退税备案是否成功?

A
您好,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完成的出口退(免)税备案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4:33深圳
Q

新电子税局免退税申报里面的出口退税商品代码从哪里可以查询?(深圳)

A
您好,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文库”,搜索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名称,即可获取出口退税商品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4:29深圳
Q

新电子税局如何查询退税办理进度?(深圳)

A
您好,企业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申请退税后查询审核进度,区分以下情形:一、如您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般退税管理】模块办理退税业务的,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退税审核进度。二、如属于出口退税类业务退税的,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模块查看退税审核进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4:27深圳
Q

出口大型设备的退税政策具体规定是什么?(深圳)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九条第(五)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在货物向海关报关出口后,应当按照规定申报退(免)税,并办理已退(免)税的核销手续。多退(免)的税款,应予缴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四、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业务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五、持续经营以来未有税务部门认定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2:58深圳
Q

深圳企业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A
您好,深圳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出口退税率: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门户页面【公众服务】-【公众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模块,录入海关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即可查询出口日期对应的退税率;二、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网页,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文库查询】,录入海关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查询出口日期对应的退税率;三、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页,首页点击【纳税服务】,“我要查”区域点击【出口退税率查询】,输入商品代码或商品名称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52:55深圳
Q

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吗?

A
您好,符合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一、(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二、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1 15:10:14不征税收入全国
Q

出口退税申报时,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怎么填?(海南)

A
您好,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填报规则为: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18位)+0+项号(2位)填写,共21位,项号即报关单上的商品序号,注意当商品序号不足2位的,前面要用0来补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 10:30:27出口退税海南
Q

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情形有哪些?(深圳)

A
您好,属于下列情形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一、当蓝字发票状态为作废、已全额红冲或者蓝票状态为锁定、异常扣税凭证等异常状态时不允许发起红冲;二、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即已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不允许发起红冲;三、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四、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6 17:39:33深圳
Q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退免税登记?(深圳)

A
您好,若为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请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模块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7:30:35深圳
Q

电子税务局怎么查询之前申请的出口退税记录及发票等信息?(深圳)

A
您好,可通过以下路径分别查询: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出口退税发票状态查询】模块可查询出口退税发票信息;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出口退税申报信息查询】模块可查询出口退税申报信息;三、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可查询出口退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7:30:21深圳
Q

在新电子税局中如何查询出口商品的商品代码?(深圳)

A
您好,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出口商品代码:一、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网页,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率文库查询】查询;二、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门户页面--【公众服务】--【公众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模块,可输入商品名称、验证码后进行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7:30:14深圳
Q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冲红?(深圳)

A
您好,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售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根据不同的发票类型与系统,开具红字发票方式有所不同。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由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电子税务局:开票方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或【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菜单。2.电子税务局APP:开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菜单。(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受票方为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合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受票方为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传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电子税务局:开票方或受票方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依此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或【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菜单,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对方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选中对应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即可。2.电子税务局APP:开票方或受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菜单,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对方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选中对应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7:29:37深圳
Q

纳税人申请出口退税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及修理修配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时,“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怎么填?(重庆市)

A
您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及修理修配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共21位;实际业务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委托出口的此栏不填。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4:24:47重庆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A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两会部署,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税务总局决定,2026年以“奋进十五五·实干惠民生”为主题,接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坚持民生为大,办好为民实事,着力提升税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税收治理效能系统性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显著增强、税收服务国家战略支撑性作用进一步彰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深化数字赋能,提升办税缴费便捷体验(一)升级智能申报。持续优化新电子税务局和移动端APP功能,扩大智能预填应用范围,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优化增值税申报表,帮助纳税人更加清晰、便捷完成增值税申报,提高申报质量。拓展个人所得税预填范围,为存在身份信息并档、非居民申报记录的人群,提供年度汇算境内综合所得预填服务。进一步强化纳税申报“结合部”管理,优化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及跨税费种联动校验规则。上线个人所得税APP鸿蒙版,满足鸿蒙操作系统用户使用需要。(二)创新数字体验。探索搭建税务AI大模型,依托海量税务数据与政策文本,有序在不同领域试点推行智能咨询服务,及时准确解答涉税疑问,以AI大模型赋能税费服务,进一步提升体验感。实现出口税收凭证开具“网上办”,支持纳税人通过新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二、强化合规引导,厚植法治公平营商环境(三)夯实合规基础。推出社保费申报智能提醒服务,在社保费申报期限截止前,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用人单位推送提示提醒,减少用人单位逾期申报风险。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政策适用辅导,针对性开展上市公司纳税申报、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专项辅导,提供“大企业税务合规遵从事项清单”,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持续深化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加强区域间税费管理执行一致性,提升集团企业税法遵从度,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结合深化拓展税务师行业“两个覆盖”,加强合规辅导和引导,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动税务师行业在落实税费政策、提高申报质量等工作中持续发挥正向作用。(四)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处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探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统一税务执法行为,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鼓励各省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以适当方式提示当事人按规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经营主体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引导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提高诚信经营意识。(五)健全信用管理。提供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便捷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集中查询本人名下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因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关联判为D级的,在原D级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缴费信用D级关联。进一步拓展面向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的守信激励措施,并纳入《全国守信激励措施基础清单》,扩大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营造诚信经营社会环境。推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及分级分类管理,发挥信用监管在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纳税申报质量及税收征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三、优化精细服务,促进经营主体健康成长(六)跨境服务提质。加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聚焦在琼外籍人员办税需求,持续优化海南中英双语办税预约服务,重点保障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与退税等业务场景,进一步提升企业和个人办税便利度。提高退税商店覆盖范围、退税商店开单效率及退税便利度,持续提升离境退税服务水平。推动“税路通”深度融入国家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加大“一国一策”国别主题活动力度,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资源力量,邀请外国税务机关、境外中资企业协会等为“走出去”企业宣讲东道国税收政策,提高合规水平。(七)发票开具提效。持续优化数电发票赋额管理,进一步提升发票赋额精准性。推广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开票缴税融合场景,优化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优化“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预缴率,进一步减轻自然人出售者预缴阶段负担。(八)诉求响应提档。探索征纳互动接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优化征纳互动服务功能,提升智能服务能力,及时解决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办理相关涉税问题。进一步优化升级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拓展诉求收集来源,推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点难点诉求,提高诉求解决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九)缴费服务提升。聚焦不同群体社保缴费个性化需求,持续加强针对性宣传,巩固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确保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能缴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件事”,通过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接入地方政务平台等方式,实现参保和缴费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提供个人社保费缴费记录线上查询服务,保障缴费人及时了解个人缴费情况。优化社保费退费线上办理流程,提供社保费退费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缴费人开具“广告服务”“娱乐服务”品目发票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控系统提醒缴费人准确开票,并履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避免事后红冲发票为缴费人带来不便。四、细化协同联动,营造诚信经营社会生态(十)推进部门数据共享。落实水资源税征管部门协作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与水利部门在信息共享、常态复核、监管信息互用等领域合作,制定资源税涉税信息共享渠道技术标准并推动各地开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资源税智能预填功能,优化申报纳税体验,更好服务绿色发展。推动与商务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建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对机制,促进汽车消费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税务、海关数据共享,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十一)推动构建共治生态。加快乐企“联用”模式推广,聚焦合规能力强、信息技术优、市场覆盖广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吸纳更多优质主体参与税务信息化生态建设。拓展“支付即开票”应用场景,推动“支付即开票”从停车场、商超零售、农产品收购、废品回收、餐饮住宿、文旅娱乐、交通出行等民生高频领域进一步拓展延伸,打通支付与开票,提升经营主体开票和消费者用票体验,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将企业销售二手房申报纳税纳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理”,统一规范业务范围、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高效办成一件事”质效。开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正面案例宣传,展现合规经营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正向作用,推动在全社会厚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曝光,释放对涉税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严厉打击的强烈信号,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理念。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聚焦税收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税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重要抓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有序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要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宣传引导和跟踪问效,使各项举措服务于维护法治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办好为民实事,为纳税人合规经营筑基、为市场公平竞争护航、为企业创新发展添力,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新局面。
Q

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能否勾选抵扣?

A
您好,取得的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如果您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14:25:45抵扣勾选全国
Q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后,行政机关或审判机关对上述处罚决定有调整的,应如何适用政策?

A
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后,行政机关或审判机关对上述处罚决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决定适用政策,调整前已实行的政策可按调整后的适用政策执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14:25:35调整全国
Q

纳税人在办理车船税退税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A
您好,纳税人在办理车船税退税时需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对已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再次征收的,由再次征收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受理。  6.除出口退税以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  7.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22注意事项全国
Q

企业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无法提交出口退税申报表,应该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无法提交出口退税申报表,请您先使用【数据自检】功能进行自检,并根据自检结果进行修正,修正后请重新进行【数据自检】,自检均无问题后再提交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7 17:07:37电子税务局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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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0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