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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汇算清缴”

Q

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可以在预缴时享受吗?

A
您好,列入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申请享受《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0 16:40:52全国
Q

纳税人跨省(市)迁移的,需要先在迁出地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申报吗?(重庆市)

A
您好,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预缴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0:35:40重庆
Q

企业在做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同时进行财务报表申报吗?

A
您好,需要进行财务报表申报。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0:24:23汇总纳税全国
Q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二、2025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6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9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申请列入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清单的,还可选择于2026年9月7日至9月20日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鼓励首版次软件企业积极申报税收优惠。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政策》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清单后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最终确定。《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四、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申请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企业。五、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经营范围内不再包含企业所享税收优惠类型对应的业务等重大变化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省级部门上报文件落款日为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六、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问题,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和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将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则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企业享受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关税〔2021〕4号文规定的进口税收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附件: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pdf   2.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pdf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4.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pdf
Q

如何查看年度汇算申报受理状态?(深圳)

A
您好,您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了解您的年度汇算办理进度。一、个人所得税APP:底部菜单【办&查】-【查询】-【申报记录】进行查询。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申报查询】;顶部菜单【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查询。三、选择邮寄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的,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汇算清缴办理进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9:53深圳
Q

分支机构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深圳)

A
您好,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需区分以下情况确认:一、若分支机构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以法人机构为整体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二、若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未办理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分支机构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二)已办理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并且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分支机构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注意:一、分支机构作为非法人主体,不能以分支机构自身数据来判别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因此,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办理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的,因尚未与总机构汇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暂不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二、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经批准汇总申报纳税当月赋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8:08深圳
Q

自然人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深圳)

A
您好,如果您是依法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的,可以申请汇算清缴退税。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个税APP及网站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5:18深圳
Q

企业所得税怎么在网上更正申报表?(深圳)

A
您好,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修改更正或作废。申报更正或作废时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具体操作如下: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支持更正2022年及以后);二、由于新电子税务局支持2022年及以后属期的更正申报,不在此范围内的更正申报可通过【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历史属期申报】--【申报错误更正(仅支持2022年以前)】模块办理。更正规则:一、只能更正当前最后一个申报成功属期的季度预缴申报,并且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不能再更正当年度的季度预缴申报。二、更正申报如涉及数据结转问题的,应对结转数据涉及的相关年度的年度申报一并进行更正。三、更正次数:(一)2021年及之前属期,企业所得税年报只能更正1次申报记录。(二)2022年及之后属期,目前线上自主更正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仅支持更正3次,超过线上更正次数后仍需继续更正的,需要申请审批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1次的计算规则:纳税人首次自行更正成功并提交后24小时内,允许进行多次网上更正申报,更正次数合计算作1次)。四、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以及远程办办理的预缴申报,均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0:38深圳
Q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如何办理退税?(深圳)

A
您好,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请退税,可用投资者本人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査询】--【申报查询】--【未完成】,在“可退税款”栏次点击【申请退抵税】进行申请,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28:46深圳
Q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去柜台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深圳)

A
您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的计税应区分预扣预缴环节与汇算清缴环节: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汇总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具体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28:42深圳
Q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

A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纳税人在青海省范围内办理年度汇算,但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申报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城中区税务局为青海省邮寄申报受理中心。一、邮寄申报的接收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东大街36号收件人:袁晓霞联系电话:17797078487二、邮寄申报的资料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年度汇算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个人养老金的,需附报《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七)纳税人填报其他免税收入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八)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纳税人也可以就近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表单。三、邮寄申报的时间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6年6月30日前办理。纳税人邮寄申报填报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四、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因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二)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渠道IOS端手机打开AppStore搜索,安卓端手机使用应用市场(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也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首页“扫码登录”中点击“手机端下载”后扫码下载。五、注意事项(一)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对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二)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手写签字。(三)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纳税人如有疑问,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官网互动交流栏目或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邮寄申报
Q

列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的企业在2026年如何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

A
您好,列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的企业在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预缴阶段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2026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2 15:54:35企业所得税全国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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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用户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注册?(地方补充)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仅支持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纳税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注册码,申请后点击首页-【立即注册】或页面右上角【注册】后,点击【同意并继续】“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用户注册协议、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后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填写注册码和身份信息即可完成注册。注册码有效期7天,若过期或不慎遗失,需再次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2.新登记注册企业如何获取到扣缴端的申报密码?(地方补充)您好,新登记注册企业获取或重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方式如下:一、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获取或重置。二、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获取或重置。三、前往办税服务厅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四、若属于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需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全员全额申报时,其申报密码需联系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获取或者重置。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地址及联系电话。3.忘记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怎么办?(地方补充)您好,忘记密码区分自然人与企业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自然人忘记密码(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重置: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我的】-【注册/登录】(头像位置),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身份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即可。有两种验证方式,一是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的登录密码重置: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界面,选择【密码登录】,点击【找回密码】,身份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即可。有两种验证方式,一是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二、企业忘记密码当企业的办税人员忘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登录密码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重置:(一)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二)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若属于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需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全员全额申报时,其申报密码需联系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获取或者重置。如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找回密码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企业相关信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或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征纳互动”后转人工联系人工互动座席进行重置。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4.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查询单位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记录?(河南)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单位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记录的操作如下: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左侧功能菜单【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进入“单位申报记录查询”界面,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相应所选属期申报成功的各类所得数据。5.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河南)您好,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网上自行申报分为股权转让方资料报送、受让方确认股权转让信息和转让方申报纳税三个步骤,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纳税人(股权转让方)资料报送:(一)转让方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或点击二维码右上角【密码登录】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分类所得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三)选择【股权转让资料报送】点击确定,查看“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后,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并点击【进入填报】。(四)依次在【录入基本信息】、【录入股权转让信息】、【录入收入与扣除信息】界面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报资料,在【税款计算】界面核对计税明细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五)界面出现“股权转让信息已提交至XXX确认”字样,说明信息已采集提交成功,您可在该界面点击【查看提交记录】或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二、受让方确认股权转让信息:(一)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并确认股权转让信息是否有误。1.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1)受让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2)点击【消息】,选择【股权转让信息确认】。(3)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核对股权转让信息,点击核对结果,根据核对信息情况,选择“信息无误”或“信息有误”,点击【提交】即可。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1)受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2)点击【消息中心】,选择【股权转让信息确认】。(3)进入【消息详情】,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根据核对信息情况选择“信息无误”或“信息有误”,点击【提交】即可。(二)受让方为单位的,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确认股权转让信息。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步骤:(1)受让方企业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2)点击【消息中心】,选择股权转个人所得税信息确认,点击【待处理】。(3)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根据核对信息的情况自行选择“信息无误”或“信息有误”,点击【提交】即可。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1)受让方企业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办税人员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2)点击【消息中心】,选择【股权转让信息确认】。(3)进入【消息详情】,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根据核对信息情况选择“信息无误”或“信息有误”,点击【提交】即可。三、股权转让方申报纳税:(一)转让方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或点击二维码右上角【密码登录】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分类所得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三)选择【查看已报送资料的受理详情】点击确定。(四)点击【已完成】,选中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通过”的记录并点击【发起申报】。(五)核实股权转让及税款计算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若无税款则界面显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已保存”;若产生收款,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税款缴纳界面,您可根据界面提示缴纳税款。(六)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项目”选择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选择“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点击【查询】。如需线下办理,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点可点击征纳互动对话框右下角【快捷入口】-【办税地图】查看,或者从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栏目查看。6.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扣缴义务人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河南)您好,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缴纳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税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一)扣缴义务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二)点击【首页】-【常用功能】-【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并报送自然人股东的人员信息。(三)点击【首页】-【常用功能】-【分类所得申报】,在【1收入及减除填写】模块,点击“财产转让所得”右侧的“填写”,进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界面,点击“添加”或“导入”,填报收入及扣除数据,其中“所得项目”选择为“股权转让所得”,应补(退)税额会自动生成,点击【保存】后【返回】。(四)在【2附表填写(有附表待完善)】模块,点击“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右侧的“填写”,进入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界面,点击“填写”,据实填报补充股权转让所得明细,点击【保存】后【返回】。(五)在【3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发送申报】并查看申报结果,若系统未能自动获取到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可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六)产生应征税款信息的,点击【首页】-【常用功能】-【税款缴纳】,勾选应征税款信息后,点击【立即缴税】。(七)点击【首页】,在左侧功能菜单选择【查询统计】-【缴税记录查询】,进入“缴税记录查询”界面,选择缴税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缴税记录,勾选记录后可点击【完税证明开具】。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一)扣缴义务人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办税人员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二)点击【扣缴申报】-【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并报送自然人股东的人员信息。(三)点击【扣缴申报】-【分类所得申报】,在【1收入及减除填写】模块,点击“财产转让所得”进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界面,点击“添加”或“导入”,填报收入及扣除数据,其中“所得项目”选择为“股权转让所得”,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税款计算】生成应补(退)税额,点击【保存】后【返回】。(四)在【2附表填写(有附表待完善)】模块,点击“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补充完善对应的股权转让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后【返回】。(五)在【3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报送】按钮进行报送,申报表报送申报成功。产生应征税款信息的,可直接点击【立即缴税】链接进行税款缴纳,您也可以通过【扣缴申报】-【税款缴纳】,勾选相应记录后,点击【立即缴税】。(六)点击【扣缴申报】-【查询统计】-【缴税记录查询】,选择缴税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缴税记录,勾选记录后可点击【完税证明】。7.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里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流程?(地方补充)您好,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流程如下: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据实际情况采集或更新员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指定该扣缴单位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扣缴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报送并获取反馈;三、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据实填写发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再进行【税款计算】、【附表填写】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四、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完成申报即可。8.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办理年度申报?(地方补充)您好,您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您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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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方式有哪些?(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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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纳税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办理汇算清缴:一、自行办理;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当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委托办理的,纳税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31:57综合所得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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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更正与作废”界面更正企业所得税年报,有没有次数限制?(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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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是北京纳税人,一、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网上)自行更正申报或者办税服务厅线下更正申报,无次数限制。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网上作废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二、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两次自行更正申报;经税企双方沟通一致,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等信息后进行预约,由税务机关开通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可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第三次更正申报。如需进行三次以上的更正申报,应提供包括待更正报表类型(查账、核定、总分机构等)、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更正前后金额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对于申报更正类型为稽查查补和评估查补的纳税人,按检查部门有关要求进行更正,不纳入本次更正申报管理范围。三、纳税人首次自行网上更正申报成功并提交后24小时内,允许进行多次网上更正申报,且更正次数合计算作1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更正申报的次数,不计入“网上自行更正申报1次”的计算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1 11:33:23电子税务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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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间更换过工作,年度内每个月工资都申报了,做个税年度汇算的时候为什么会提示补税呢?(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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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年度中间更换过工作,两个公司在预扣预缴时分别适用了较低税率,按低税率预扣了税款,汇算清缴时合并综合所得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时的税率,故产生了需要补缴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 11:27:30年度中间更换工作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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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在季度中间变更经营者,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累计前经营者的收入?(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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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变更的,变更前经营者应当结清税款、滞纳金等,并应当依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变更后,新经营者应当就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 10:52:55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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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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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本通知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二)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2025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三)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四)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2025年度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4年度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中第2、3、6、8、9项,其余项若有变化请一并提交。三、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本通知第一条),登录系统(www.gymjtax.com:8888/)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4月15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初核不通过的企业,在系统内备注不通过理由。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资格复核。根据复核意见,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情况及有无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企业可于5月1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五、列入清单的企业在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预缴阶段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2026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六、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申请列入清单的,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依法追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并在三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本优惠政策。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当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 附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wps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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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中,基础信息表内容不正确,如何更新?(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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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行业、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基本信息页面下方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即可更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更新后,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行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7 17:31:16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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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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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企业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其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自动选择并计算填报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7 17:31:16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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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7集成电路全国
青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2 15:06:08热点问题河南
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