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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A
您好,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7:14增值税全国
Q

申请印花税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
您好,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7:12条件全国
Q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A
您好,印花税征税范围的规定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税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二、关于纳税人的具体情形  (一)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三)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三、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四)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7:11印花税全国
Q

个体户业主本人名下的房产过户到个体户名下,是否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A
您好,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所称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5:19全国
Q

投资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投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印花税,无论其以何种形式资产进行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4:26全国
Q

农户自产自销茶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因此,农户自产自销茶叶签订的买卖合同,除上述规定情形外,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4:24全国
Q

个人转让自建房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一)房屋原值具体为: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4:21个人所得税全国
Q

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A
您好,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4:16印花税全国
Q

批发蔬菜的合同印花税也免征吗?

A
您好,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可以享受印花税免征。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家庭农场,具体范围为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业,以农场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51免征全国
Q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或减征契税?

A
您好,关于契税免征或减征的规定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上述三类单位中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其中:  1.学校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2.医疗机构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医疗机构。  3.社会福利机构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二)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土地、房屋用途具体如下:  1.用于办公的,限于办公室(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  2.用于教学的,限于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  3.用于医疗的,限于门诊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屋;  4.用于科研的,限于科学试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  5.用于军事设施的,限于直接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  6.用于养老的,限于直接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土地、房屋;  7.用于救助的,限于直接为残疾人、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土地、房屋。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四、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契税法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五、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六、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七、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九、购买住房(一)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34免征
Q

印花税税目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具体税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31税率全国
Q

印花税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A
您好,印花税纳税期限的规定如下:  一、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二、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29印花税全国
Q

买卖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A
您好,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若该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该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27征收全国
Q

个人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A
您好,一、契税:(一)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三)第三套及以上,不论面积,均不享受契税优惠税率。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二、印花税:(一)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3:23个人全国
Q

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没有列明增值税税款,但是有注明增值税税率,请问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A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应以合同列明的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1:58全国
Q

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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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税务局一户式查询中可以查询哪些信息(河南)您好,电子税务局“一户式查询”功能允许查询多种税务相关信息。例如:需要查看纳税人认定的税费种信息,可在纳税人信息查询中选择“税费种认定信息”进行查询。一、自然人身份登录后,具体可进行以下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未申报查询、房产交易查询、土地增值税申报查询、证明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被代征人申报缴款查询、预缴税款查询、税收减免备案信息查询、税收减免核准信息查询、已享受所得税优惠情况查询、增值税减免税明细查询、减免税(费)额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催缴欠税查询。二、企业身份登录后,具体可进行以下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未申报查询、房产交易查询、土地增值税申报查询、证明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被代征人申报缴款查询、预缴税款查询、税收减免备案信息查询、税收减免核准信息查询、已享受所得税优惠情况查询、增值税减免税明细查询、减免税(费)额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催缴欠税查询、财务报表申报信息查询、两千户集团成员企业名单查看、清欠计划表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2.新电子税局中,在哪里查询汇总代开发票的数据?(地方补充)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汇总代开发票申请】-【查询汇总代开】进入查询界面。点击【立即查询】,进入汇总代开界面查看您的汇总代开数据,其中包括:项目名称、开票金额、汇总属期、汇总代开申请日期、状态、操作等信息。3.新电子税局中,如何在汇总代开红字发票中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地方补充)您好,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汇总代开红字发票】,进入汇总代开红字发票模块。在【选择票据】页面上方的输入栏内,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数电发票号码、票种等信息,筛选您需要红冲的数电发票。4.新电子税局中,汇总代开红字发票有哪几个步骤?(地方补充)您好,新电子税局中,汇总代开红字发票分为三个步骤:【选择票据】、【信息确认】与【提交成功】。登录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汇总代开红字发票】,进入汇总代开红字发票模块操作。5.新电子税局中如何查询好差评数据?(地方补充)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查询好差评数据: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公众服务】-【服务诉求】-【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进入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功能。二、根据查询条件进行筛选。三、查看评价数据。6.领用电子普通发票需要使用什么平台?(地方补充)您好,如果您仍使用税控系统开具开具电子发票,领用电子普通发票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领用】模块进行领用。如果您已使用数电票,无需办理发票申领业务,可直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在【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直接开票。如您发现未默认核定数电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发起申请,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数电票。7.变更了企业名称后需要注意什么?(地方补充)您好,有以下三点需要您注意:一、如果纳税人为使用税控设备纳税人,请持税控设备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的变更发行,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二、如果纳税人存在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账号,请在变更税务登记后,到开户行办理账户名称和三方协议名称的变更,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户报告】和【三方协议签订】两个模块进行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进行存款账户变更;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进行三方协议签订。注意:纳税人名称变更后可能影响您通过三方协议进行税费扣款,请及时前往签约银行变更。三、如果纳税人存在尚未发行的印有该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票,变更纳税人名称后发票不能再继续使用,纳税人应及时缴销未使用的发票。8.申报水资源税有什么前置条件?(地方补充)您好,在进行水资源税申报前,应先完成水资源税税(费)种认定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一、税(费)种认定税费种认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二)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补充税费种信息】-【新增】,可进行新增税费种操作。二、税源信息采集税源信息采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三、注意事项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和水资源税认定无前后顺序,两项均完成后可以进行申报。根据一般工作流程与纳税人办税习惯,建议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如进行了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不会自动认定税种,需进行税费种认定。9.新办纳税人完成新办智能开业后,在新电子税务局发现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地方补充)您好,请先核对市监信息是否正常,如果市监信息无误,可通过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变更。如果市监信息有误,需要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向税务部门同步信息。10.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存在逾期未申报时,在新电子税务局上本期能否进行申报?(地方补充)您好,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存在逾期未申报时,需先进行逾期申报才能进行当期申报。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系统会弹出提示,点击【去办理】会弹出逾期未申报信息框,点击【去申报】进行申报。若以上方式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在工作时间点击征纳互动-转人工处理逾期信息,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补充申报。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11.企业上个属期的企业所得税未申报,可以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吗?(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所得税存在逾期未申报时,需先进行逾期申报才能进行当期申报。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系统会自动检测纳税人是否存在上期未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存在则提示“您上期未申报,请先完成往期申报后进行办理”,点击【去办理】,弹出往期未申报列表。您也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查询企业的未申报记录,选择对应的未申报记录后的【去申报】进行逾期申报。若以上方式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在工作时间点击征纳互动-转人工处理逾期信息,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补充申报。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12.刚成立的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地方补充)您好,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您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操作路径如下:一、新电子税局办理流程: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进入登记界面后,根据您的涉税数据,系统自动匹配的办理模式,分别为确认式办理、补录式办理。二、电子税务局APP办理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进入后,根据纳税人的涉税数据,系统自动匹配办理模式,分别为确认式办理、补录式办理13.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时,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地方补充)您好,您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批准登记后,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温馨提醒:如您在新电子税务局上线前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系统查询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您可以在工作时间点击征纳互动-转人工查询获取,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查询打印。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14.企业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地方补充)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功能菜单。进入模块后可直接采集2024年度及以后属期的人员信息。如需采集2024年前所属期的人员信息,可点击右上方的【采集2024年前所属期】按钮进行采集。采集完成点击“确定”校验通过后即完成信息采集。温馨提示:一、入职时间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二、离职时间为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员工在职的,填写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填写“无固定期限”。三、人员类型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需要填写退役证件类型和退役时间,选择其他人员类型无需填写。四、退役证件类型包括:(一)《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二)《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七)其他证明材料,即无法提供前述证件时,其他能够证明退役士兵退役信息的材料。五、退役时间,为退役证件上注明的退役时间,或其他能够证明退役士兵退役信息的材料上注明的退役时间。15.企业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删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地方补充)您好,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删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功能菜单。二、进入系统后,会自动带出已采集过的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勾选需要删除的人员信息点击“删除”。三、系统提示“此操作将删除选中的数据,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定”即完成人员的信息删除。16.企业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新增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地方补充)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重点群体人员信息,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功能菜单。进入模块后可直接采集2024年度及以后属期的人员信息。如需采集2024年前所属期的人员信息,可点击右上方的【采集2024年前所属期】按钮进行采集。采集完成点击“确定”校验通过后即完成信息采集。温馨提示:一、入职时间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二、离职时间为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员工在职的,填写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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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将印花税申报改为季度申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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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需要核定印花税税费种,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点击【补充税(费)种信息】--【新增】即可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3 17:22:53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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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营业帐簿需要按年申报,如何核定税费种?(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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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是初次核定印花税税费种,可以自行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点击【补充税(费)种信息】--【新增】,“税(费)种”选择“印花税”,“税目”据实选择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3 17:22:53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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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内纳税人2022年7月1日以后书立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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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经常发生业务的,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3 14:03:53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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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合同列明了总金额、不含税金额,但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印花税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交吗?(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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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合同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应按合同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3 13:57:02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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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01:05热点问题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