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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增值税”

Q

取得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A
您好,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020年1月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3 10:59:39增值税全国
Q

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进行抵扣吗?

A
您好,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3 10:59:39增值税全国
Q

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A
您好: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上述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四、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政策。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六、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七、有关定义(一)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二)残疾人个人,是指自然人。(三)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纳税人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四)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3 10:59:39增值税全国
Q

建筑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政策及操作是如何规定的?(江西省)

A
您好,一、跨地区建筑企业需要预缴:(一)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二)增值税:纳税人跨地级行政区(直辖市下辖县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3%。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以该建筑服务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按照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三)个人所得税: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附加税: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五)工会经费: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会经费。其中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余额的15%计算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会经费。详情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二、操作路径:(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通过特定主体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进入界面,可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二)企业所得税:通过特定主体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进入界面可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三)工会经费:通过特定主体(跨区域报验户)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模块,征收子目选择:发票代开进行办理工会经费预缴。(四)个人所得税:外省市来赣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企业,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全员全额申报。申报前,其申报密码需联系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获取或者重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3 10:24:51增值税江西
Q

新电子税局支持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逾期申报和更正申报属期范围?(深圳)

A
您好,新电子税务局支持2022年及以后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逾期申报和更正申报。不在此范围内的逾期申报可通过【地方特色】的【往期申报】和【申报错误更正】模块办理。具体路径如下:一、逾期申报路径:(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历史属期申报】-【往期申报】(仅支持2022年以前)(增值税仅支持2013年(含)至2022年6月(含)属期)。二、更正申报路径:(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历史属期申报】-【申报错误更正】(仅支持2022年以前)】(注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仅支持2013年(含)至2022年6月(含)属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支持2021年7月(含)至2022年6月(含)属期)。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3 10:21:38增值税深圳
Q

如何下载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A
您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下载、填报说明等,请点击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981/content.html、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8176/content.html以及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7507/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6:44:22增值税全国
Q

福建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是多少?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福建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按照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7:26:52增值税福建
Q

福建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帮纳税人代征税款?

A
您好,如果销售方无法按照规定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其代开二手车发票时,按规定代征增值税及有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7:26:51增值税福建
Q

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如何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A
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起,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4:00增值税全国
Q

增值税法实施后,哪些增值税免税政策继续实施?

A
您好,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3号)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号)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四、《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六、《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26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3:58增值税全国
Q

销售自行采掘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A
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采掘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和以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自行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3:56增值税全国
Q

纳税人发生哪些增值税应税交易需要预缴税款?

A
您好,一、纳税人(不包括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规定预缴增值税:(一)跨地级行政区(直辖市下辖县区)提供建筑服务;(二)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三)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四)转让或者出租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旗)内的不动产;(五)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3:51增值税全国
Q

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是什么?

A
您好,一、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二、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三、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3:51增值税全国
Q

如何下载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A
您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下载、填报说明等,请点击https://12366.chinatax.gov.cn/bzds/006/006.html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3:50增值税全国
Q

如何下载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A
您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下载、填报说明等,请点击https://12366.chinatax.gov.cn/bzds/009/009.html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53:49增值税全国
Q

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是多少?

A
您好,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新疆地区预征率为5%,其他地区预征率为3%。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5:09:22增值税全国
Q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有哪些?

A
您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包括:一、集成电路企业: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二、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5:09:19增值税全国
Q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A
您好,一、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二、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货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出口的货物。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二)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三、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4:27:35增值税全国
Q

开具数电发票时提示“您当前增值税税种标签超过有效期,暂不可开具发票”,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开具数电发票时提示“您当前增值税税种标签超过有效期,暂不可开具发票”,一般是当前没有有效的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或者增值税税种认定有效期未生效或已失效。处理方法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询是否存在有效的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如没有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或认定有效期已失效的,可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功能模块,点击【补充税(费)种】下的【新增】按钮进行税费种新增操作。您也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征纳互动”转人工客服咨询处理。温馨提醒:无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的无法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1:05:39增值税广西
Q

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A
您好,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有境内代理人的,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6:44:49增值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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