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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72 条问答

Q

收到提示说个人所得税5000元减除费用重复扣除了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可能由于以下三种情形导致:一、您在两家及以上单位任职(如兼职、跨单位任职)每处单位在预扣预缴个税时均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导致系统监测到重复扣除。二、若您年度更换工作单位,新单位与旧单位可能在同一月份均扣除了5000元减除费用。您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企业享受每月5000元扣除。第一步:确认扣除主体。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选择确认扣除方。第二步:通知另一家公司财务进行修改操作。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界面,选择重复扣除的员工信息,在【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项中,勾选【否】,并同步更正相应属期的申报表。三、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类型不适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单位误申报成工资薪金。请联系单位进行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31 16:43:00个人所得税湖北
Q

个人取得的拍卖房产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31 10:41:02个人所得税全国
Q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提示“没有填写配偶信息”,应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我的】-【家庭成员】-【添加】-填写详细信息,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完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里添加相关信息。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时,系统可从家庭成员信息表获取具体的配偶信息用于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5 11:16:04个人所得税湖北
Q

婚前由一方购买的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婚后是否可以由另一方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A
您好,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 11:16:35个人所得税全国
Q

汇算地在西藏的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时免税收入不对?

A
您好,免税收入数据无法直接在APP上进行修改,请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区分处理:一、没有带出数据或带出的数据不准确请您自行跟扣缴单位核实情况,若确实存在应享未享,建议及时跟扣缴单位沟通,并由单位对上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做申报更正。二、带出的数据高于标准请您自行核实是否存在多个单位填写免税收入的情况,如存在该情况,建议及时确认免税收入的扣除单位,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并由这些单位对上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做申报更正。若您不愿意与扣缴单位沟通更正申报,您也可以前往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局大厅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通过大厅对您的免税收入数据进行更正。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19 17:00:48个人所得税西藏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涉及退补税款的,纳税人应如何办理退补税?(上海)

A
您好,邮寄申报后涉及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18 17:20:11个人所得税上海
Q

个人养老金在缴费环节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A
您好,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17 14:17:42个人所得税全国
Q

广西区内亲属取得抚恤金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抚恤金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且属于免税收入,无需办理扣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13 10:58:31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A
为做好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要求,现就我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以下简称“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七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受理全区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具体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417。(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13628908259,收件人:拉姆)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申报表单:一是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载服务”栏目下载;二是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四、申报时间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因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官网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六、注意事项(一)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对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二)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三)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纳税人如有疑问,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栏目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12个人所得税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上海)

A
您好,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市范围内,且需要办理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06 19:38:08个人所得税上海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上海)

A
您好,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06 19:38:07个人所得税上海
Q

山东省烈属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吗?

A
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4:27:45个人所得税山东
Q

山东省残疾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吗?

A
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4:27:44个人所得税山东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A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三、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四、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五、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4个人所得税海南
Q

广西的企业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被稀释、股权比例减少,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广西的企业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被稀释、股权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征收区分以下情形:一、不考虑其他因素,仅就企业增资扩股而言,它是企业行为,并非个人转让行为,不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的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二、如在企业增资扩股时,股权被稀释的股东实际取得了应税所得,应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三、由于股权比例减少需要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因此按照“先税后变更”的机制,股权被稀释的股东无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均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9:57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的企业借款给员工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企业借款给员工征收个人所得税应按下列情形区分:一、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除上述情形外,根据现行规定,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1:14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在广西个人因请假、迟到、工作失误被扣发的工资是否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A
您好,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才须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因请假、迟到、工作失误被扣发的工资,个人并未实际取得。因此,这部分扣发的工资不需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0:32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取得差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取得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规定如下:一、差旅费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二、对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差旅费规定执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人员,按规定取得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有关出差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0:25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取得差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A
您好,我区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出差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0:24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如何进行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湖北)

A
您好,纳税人可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分类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选择“存储存款利息所得”申报,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6 16:45:03个人所得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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