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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36 条问答 · 搜索 “专项附加扣除”

Q

个税APP采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提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配偶已经填报享受,无法继续操作?(广西)

A
您好,采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对于存在配偶信息的纳税人,若其填写的“主要工作城市”与其配偶采集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工作城市”一致,则阻断采集并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20 14:49:27个税APP广西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更正往期工资薪金申报数据时,预填扣除信息灰色无法点击,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更正工资、薪金往期申报数据不能增加人员、变更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增加表格等,因此预填扣除信息会显示灰色不能点击,若您不小心启动更正清除了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在未发送申报前,您可点击【撤销更正】还原回原来的数据,再重新启动更正即可。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20 14:49:22更正广西
Q

大连个人所得税的哪些涉税行为会导致个人公共信用失信?

A
您好,对在下列个人所得税涉税行为中存在失信情况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提醒仍不改正的,税务部门将其个人所得税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其本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成员、专项附加扣除等信用承诺信息事项中违规承诺;2.提供虚假纳税资料;3.拒不配合提供纳税资料;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未按期缴纳税款;5.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申报未申报;6.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缴税未缴税;7.自行申报少计收入或多计扣除从而导致少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18 13:51:02个人所得税大连
Q

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
您好,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11 14:57:52安徽
Q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A
您好,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11 14:57:06安徽
Q

同时取得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如何扣除6万减除费用?

A
您好,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如果已经在经营所得中扣除了6万元减除费用,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将会看到如下提示:“如果您想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减除费用,需要先更正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表,再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11 14:56:52安徽
Q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和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A
您好,您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下方点击【办&查】进入办税页面,然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选择需要修改的年度,点击对应专项附加扣除,或直接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需要修改的年度,点击对应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选择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11 10:05:18安徽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采集专项附加信息,报送提示:解析业务数据失败,无法采集?(广西)

A
您好,提示“批量采集解析业务数据失败”一般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姓名或其他信息存在重复字样(如姓名“张三”,显示成“张三张三”)或特殊字符(如&、@)导致,您可以删除采集的信息,重新下载模板,在模板中填写好信息后再导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11 09:09:57扣缴端广西
Q

如果外籍个人子女、父母没有护照等身份证件,如何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信息表中子女、父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应如何填写?

A
您好,如果确实没有外国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B、C类)等证件的,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本国或本地区的有效证件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05 14:01:27安徽
Q

山西省纳税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具体有哪些?留存多久?

A
您好,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报送或留存备查。常见的个税扣除项目需要留存的资料如下:扣除项目需留存备查资料子女教育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大病医疗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住房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赡养老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婴幼儿照护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相关捐赠票据。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举例:2023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应为自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8-29 09:59:39山西
Q

我公司有外省员工在户籍地有房产贷款,在我们这边上班又有房租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A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可选择一项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8-16 15:25:58安徽
Q

我已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但是发现专项附加扣除未填写齐全,怎么处理?

A
您好,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补齐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再更正个人所得税申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8-16 15:25:52安徽
Q

跨教育阶段,如何在个税APP上维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A
您好,若当年子女教育存在跨教育阶段的,如幼升小、小升高、高升本等情形的,需要填写两条不同教育阶段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操作如下:一是修改已填报的子女教育信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我要查询】,选择已填报得子女教育填报记录,点击【修改】-【修改教育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点击【确认修改】。注意:若原来已填报的子女教育填报记录是正确的,则无需修改。二是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信息,具体操作如下: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子女教育】-【扣除年度】-【确认】;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教育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点击【下一步】;选择扣除比例,点击【确定】-【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注意:提交成功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显示2条子女教育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8-02 17:11:38安徽
Q

个人购买了一套自有住房,但因还未交房,目前还在租房阶段,这种情况房租可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A
您好,是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租金是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这里的自有住房是指,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7-25 08:15:42安徽
Q

我的父母都过世了,想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时,是否可以填写岳父母信息?

A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7-11 09:43:17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安徽
Q

纳税人年中买房,满足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条件,纳税人选择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在买房之前已经享受的住房租金是不是不能享受,需要作废扣除信息?

A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买房之前(满足自有住房条件之前,且后续未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月份的住房租金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7-03 16:04:55住房贷款利息安徽
Q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通告

A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强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等十部门决定联合推动我市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在下列个人所得税涉税行为中存在失信情况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提醒仍不改正的,税务部门将其个人所得税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其本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成员、专项附加扣除等信用承诺信息事项中违规承诺;2.提供虚假纳税资料;3.拒不配合提供纳税资料;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未按期缴纳税款;5.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申报未申报;6.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缴税未缴税;7.自行申报少计收入或多计扣除从而导致少缴纳税款。二、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存在个人所得税失信信息记录的失信主体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在表彰奖励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三、鼓励行政部门和市场主体给予守信纳税人更多机会和便利,对守信纳税人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予以优先考虑,在申领补贴资金、便民服务等领域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核查。四、纳税人对其本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涉税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如信息确认有误,应及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更新信息。五、失信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修复信用,对符合标准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更正其有关信息,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同步修复结果。六、纳税人可以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申请查询、下载、打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数据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大连市总工会中共大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26个人所得税大连
Q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A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大病医疗年度限额80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每月800-1500元;赡养老人每月3000元;婴幼儿照护每月2000元。
12366广州| 2024-06-10个人所得税全国
Q

辽宁省的纳税人只有劳务报酬所得的,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享受?

A
您好,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5:01劳务报酬所得辽宁
Q

一个纳税年度内,辽宁省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充扣除吗?

A
您好,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5:01专项附加扣除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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