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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增值税”

Q

已操作退税勾选的发票,需要如何操作销售方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深圳)

A
您好,如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操作“用途确认”,但尚未用于退税申报时,需要办理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进行明细数据采集,采集成功后显示“数据生成成功”,审核状态显示“待审核”,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等待发票状态的增值税用途标签显示为“--”可进行红冲操作,您可以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点击发票详情查看增值税用途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31深圳
Q

深圳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申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系统提示:“您的附加税认定信息不全,请先补全附加税税费种认定信息”,该如何处理?

A
您好,出现上述提示,是因为纳税人的附加税认定信息不全或者没有主营征收品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修改税费种,也可点击【人工】进入征纳互动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22深圳
Q

如何查询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数据和减免数据?(深圳)

A
您好,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界面可分别点击【已享受所得税优惠情况查询】、【增值税减免税明细查询】、【减免税(费)额查询】进行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13深圳
Q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是开免税发票吗?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深圳)

A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因此应开具税率栏次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此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填写在主表第13栏“(五)出口免税销售额”,如果出口货物的发票属于税控器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同时填写第14栏,且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第14栏“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即可,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出口免税”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09深圳
Q

数电票查验渠道有哪些?(深圳)

A
您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验数电票:方式一: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使用】--【用票业务办理】--【发票查验】模块对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方式二:选择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通过【办&查】--【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发票查验】模块对数电发票进行查验。方式三:单位和个人还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仅支持单张发票查验模式,包括手工查验及扫描查验等方式。温馨提醒: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时,校验码为密码区中发票号码的后6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05深圳
Q

企业已提交出口退(免)税备案审核不通过,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您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界面查看审核状态及审核结果。点击对应申请记录后面的“下载通知书”,可查看审批结果。请核实一下“海关企业代码”“企业类型”“退(免)税计算方法”“退税机关名称”“退税开户银行账号”等内容,不得随意勾选“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内容——列名大企业”。若备案有误可重新提交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30深圳
Q

生产企业产能外迁能否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吗?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附件5《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如企业属于以下企业的视同自产业务,可以适用免抵退办法: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从事下列业务的,可以备案为生产企业,其下列出口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一、自主研发、设计由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进行收购或者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收回的货物出口。二、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进口再使用本企业品牌的货物出口。三、自主研发、设计软件,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四、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30深圳
Q

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备案?(深圳)

A
您好,若您增值税属于一般纳税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模块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可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的相关备案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23深圳
Q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对象如何填报资料?(深圳)

A
您好,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对象是以上一年度独立缴纳或预缴增值税的企业为主,包括重点统计调查企业和抽样统计调查企业。重点统计调查企业是各地根据税源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抽样统计调查企业名单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统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货物劳务服务情况等。其中,企业基本信息反映纳入统计调查对象的名称、所属行业和登记注册类型等信息;企业经劳信息反映被调查对象缴纳税费情况及财务状况;货物劳务服务信息反映纳入统计调查对象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情况等。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对象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链接: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iteapps/bdmap/tree_map.jsp)查询。二、电子税务局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统计调查】,具体流程如下:(一)进入【税收统计调查】功能菜单后,系统对数据进行预填写,您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录数据,点击【暂存】按钮,可对填写数据进行暂存;(二)填写完成,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后,如果审核不通过,需要根据审核不通过的提醒进行调整;(三)审核通过后,需对本次采集结果进行确认声明,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提交申请;(四)提交成功后,完成本次税收统计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23深圳
Q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A
您好,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主要是为了纳税人后续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证明等相关出口退税业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11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征增值税政策。若不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证明等相关出口退税业务,可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23深圳
Q

企业本应抵扣勾选的发票,错误进行退税勾选,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若是本应该抵扣勾选的发票错误进行退税勾选,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处理:情况一、退税勾选的发票在没有确认前,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撤销操作,税务数字账户按以下步骤操作即可:(一)点击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发票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点击【查询】,将前面“√”取消,再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即撤销成功。(二)然后这些发票会显示在【未勾选】中。情况二、发票已确认统计,扣税凭证误勾退税且未办理退税的,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按步骤补充信息提交《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若是已办理退税的,则需要先进行调整申报、返纳退税款后,再提交《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16深圳
Q

开具数电发票时,系统提示“访问后台数据获取纳税人发票额度遇到错误,当前无法获取到有效的授信额度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决”,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开具数电发票时,若系统提示“访问后台数据获取纳税人发票额度遇到错误,当前无法获取到有效的授信额度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决”,可参考以下步骤进行排查处理:一、检查票种核定状态: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先查询确认本单位的数电发票票种核定是否正常。若状态正常,可稍后重新尝试开具。二、核对登录身份:如您当前是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开具发票,请切换回机构所在地主体身份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再进行开具。三、核实发票额度:若发票额度为零,请检查当前发票额度是否已使用完毕;如本月尚未开票,则需确认对应属期的增值税是否已完成申报。通常申报成功且比对通过后,系统会恢复当月发票额度。若以上步骤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联系人工客服为您进一步核实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16深圳
Q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退税率如何确定?(深圳)

A
您好,一、根据企业出口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和出口日期,查询适用的退税率。方法一: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公众服务】--【公众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模块,或者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率文库查询】查询。方法二:百度进入“出口退税咨询网”查询。二、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二)第2条,纳税人对外修理修配服务,其退税率为修理修配货物的退税率;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委托修理修配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9深圳
Q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完整流程是什么?(深圳)

A
您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路径参考: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退税申报】,界面展示当前系统内待处理报关单条数和可配单报关单条数,界面下方展示所属期、批次、可退税额合计、增值税退税额和消费税退税额。具体操作步骤参考以下:一、导入报关单点击“待处理数据”—“去导入”按钮,弹出导入报关单界面,选择电子口岸下载并经解密后的报关单数据,点击“导入”按钮完成关单导入。二、报关单数据处理“待处理数据”会显示成功导入的出口报关单条数,点击条数,跳转至“数据管理”-“处理数据”界面(一)【待处理数据】中,系统自动将导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分为“待补填出口发票号数据”、“待补填币制”、“待确认汇率数据”、“待确认商品码数据”和“待确认运费数据”。出口发票号码数据补录完成后,数据会跳到后面的环节,根据需要填写即可。(二)【无电子信息】,导入报关单时核心系统无电子信息的数据将跳转至此界面。点击【更新信息状态】可将当前筛选条件中的所有数据进行信息更新,如核心系统内存在外部数据将从此列表中移动至待处理数据中。(三)导入报关单时已使用数据将转至【已使用数据查询】页面中,且当导入的报关单在系统内申报完毕,报关单数据也会同步转入此界面中。(四)【不退税数据查询】界面显示的是导入报关单时不退税的数据。三、智能配单已处理过的报关单数据会在“可配单数据”中展示,点击条数可进入“智能配单”界面,按实际需求选择配单模式。智能配单完成后,系统可自动生成出口、进货明细申报表,无需再进行手工录入数据。四、填写明细表(一)生成《出口/进货明细申报表》数据。已完成智能配单、已自动生成《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数据的,不用再进行明细数据的手工录入。(二)部分业务需要生成其他明细申报数据。比如须按照规定提供出口商品代码调整数据、收汇数据的,可选择右侧功能栏“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按照系统提示生成相关明细数据。(三)外贸企业调整申报(即外贸企业免退税冲减申报)。已办结退税的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若外贸企业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作调整申报。(四)外贸企业外购服务免退税申报。需要跨境应税行为申报可填写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五、提交申报表在“免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模块,或直接点击上方流程的“提交申报表”,界面展示“填写明细表”中的数据,可将列表中的数据进行“上传资料”、“数据自检”和“提交”等操作。(一)数据自检。勾选已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数据自检后,在没有疑点或者没有错误类疑点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正式申报。若存在错误类疑点,则需根据疑点原因进入“填写明细表”页面修改出口/进货明细数据,再重新生成申报数据,进行数据自检。(二)资料上传。勾选数据,点击【上传资料】按钮,可上传此条记录的附列资料。(三)正式提交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可上传此条记录转至核心系统。数据提交成功后,界面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9深圳
Q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深圳)

A
您好,个体工商户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定情形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30深圳
Q

增值税申报表没有自动归集纳税人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铁路电子客票数据,应如何填写?(深圳)

A
您好,若是取得2024年12月1日前开具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2024年11月1日之前开具的铁路电子客票),开票数据暂时无法实现手动归集,请据实手动填写相关申报数据。若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开具日期在2024年12月1日后(或铁路电子客票开具日期在11月1日之后),没有自动归集的情况下,也可手动填写相关申报数据。请将取得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填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一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22深圳
Q

在附表一中录入了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后,主表没有自动生成相应的销售额数据,应该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若在附表一填写了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后,主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或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没有自动带出对应的销售额数据,请先核实是否是在附表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列次(例如未开票收入)填写了数据,若是,该栏次数据需要您手动填写相关数据。请根据销售业务实质,将数据据实填写至主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或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中。若不是,也可手动填入相关数据。请注意,服务类征税项目不需要填写在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22深圳
Q

小规模纳税人原按简易征收5%征收率现按3%征收率的业务(如不动产租赁)是否可同步享受减按1%征收?(深圳)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六款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22深圳
Q

人力资源外包企业能否参照劳务派遣适用差额征税政策?若不适用,应当如何计税,如何开票?(深圳)

A
您好,人力资源外包企业的外包员工工资、社保等由委托方自行支付,不由人力资源外包企业支付。因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含收取的代办费、代理费等经纪代理服务收入,不包含代付的工资、社保等,不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开具增值税发票方面,仅允许对经纪代理服务收入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22深圳
Q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无法申报,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请先核实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以及税费种认定情况,路径如下: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资格信息查询】,该模块可查看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在【税费种认定信息】页签,可查看已认定的税费种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22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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