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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消费税”

Q

新电子税务局导出申报表为何未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深圳)

A
您好,在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模式下,所有申报数据由纳税人实名登录,填写并确认无误后自行提交,纳税人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税务局不再提供回执性质的电子受理章。除了以下属期,其他属期都以新电局的规则,新电局下载报表不要求有章:一、增值税仅支持2022年6月及以前属期;二、消费税仅支持2022年6月及以前属期;三、居民企业所得税仅支持2021年及以前属期;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仅支持2018年及以前属期季报,2017年及以前属期年报;五、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仅支持2015年及以前属期;六、文化事业建设费仅支持2019年6月及以前属期;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仅支持2018年及以前属期;八、不支持财产和行为税申报;九、不支持财务报表报送。如您确实需要为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请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签名后,携带至办税服务厅,申请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14深圳
Q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消费税时提示“主表中的消费税名称为空”,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消费税时提示“主表中的消费税名称为空”,通常是税种认定信息与系统缓存不同步导致的。请按以下顺序依次排查:一、核实税种认定信息:检查是否存在有效的消费税税种认定,查询路径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有效期认定的起止时间需覆盖当前申报所属期;税费种认定状态需为有效,无“失效”“注销”等标记;消费税的征收品目确保有具体的征收品目信息,而非笼统的“消费税”。二、等待电子税务局信息同步:若税种认定信息正确,但为近期新办或变更,电子税务局数据同步可能需要1个工作日,建议次日再尝试申报。如征收期最后一天,请到前台完成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1:21深圳
Q

生产企业出口哪些货物能够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深圳)

A
您好,如果符合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附件5《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所要求的视同自产货物条件的,可以按免抵退进行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0:51深圳
Q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非自产货物可以免抵退税吗?(深圳)

A
您好,如果符合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附件5《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所要求的视同自产货物条件的,可以按免抵退进行退税;对于不符合视同自产的,按免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0:51深圳
Q

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需要实地核查验场地吗?(深圳)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十二条,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容缺办理”,需要开展实地核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0:50深圳
Q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如何判断适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还是外贸企业免退税政策?(深圳)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出口企业适用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参考以下情形:一、免抵退税办法。 纳税人出口业务,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其适用范围包括: (一)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5)。 (二)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6)出口非自产货物。 (三)生产企业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四)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者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本公告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的纳税人;外贸企业,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纳税人。 二、免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出口货物、跨境销售外购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另外,适用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委托修理修配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由外贸企业提供的,外贸企业应当将该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受托修理修配的企业,受托加工、受托修理修配的企业应当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一)第8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0:32深圳
Q

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白酒消费税纳税人适用)

A
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白酒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序号关联销售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销售单位名称关联销售单位所在地区成为关联销售单位时间有效标志123456《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存在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填报,首次需填写企业当期所有关联销售单位情况,后续关联销售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对本表信息进行调整。二、本表第4栏“关联销售单位所在地区”:所在地区填写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下一级行政区,如: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宁波市海曙区。三、本表第5栏“成为关联销售单位时间”:根据白酒生产企业与销售单位构成关联关系的时间进行填报,具体到月份,填报格式为XXXX年XX月,如2025年07月。四、本表第6栏“有效标志”:根据当期白酒生产企业与销售单位的关联关系是否存续如实填报,关联关系存续填写“是”,不再存在关联关系填写“否”,如销售单位已作税务注销填写“注销”。五、本表为A4横式,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8 10:07:20全国
Q

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白酒消费税纳税人适用)

A
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白酒消费税纳税人适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一、将白酒产品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本期销售数量本期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出厂价格税务机关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申报计税价格本期应纳税额备注度数容量数量本期销售额白酒(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白酒(从量计算)应纳税额123456789101112131415合计————————————————————二、将白酒产品销售给非关联销售单位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本期销售数量本期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出厂价格税务机关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申报计税价格本期应纳税额备注度数容量数量本期销售额白酒(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白酒(从量计算)应纳税额123456789101112131415合计————————————————————《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填表说明一、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区分不同销售对象填报,第一部分填报将白酒产品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的情况,第二部分填报将白酒产品直接销售给非关联销售单位(含将自产自用白酒产品用于其他方面)的情况,两部分合计反映按税法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全部白酒产品(不含出口免税白酒产品)销售情况。白酒产品按照零售时不可拆分的最小销售单元填报,如单瓶(坛、桶)装、单瓶礼盒装、多瓶套装、多瓶礼盒装、散装白酒等均属于最小销售单元,可拆箱销售的成箱装白酒产品不属于最小销售单元。二、本表第2栏“产品名称”:填写白酒产品的产品名称。酒精度、净含量等规格型号信息不填写在此部分。填报格式为“白酒产品名称(自定义描述)”,其中“白酒产品名称”字段末尾有且只能包含一个“酒”字样,“(自定义描述)”为选填项,可填写产品特征、年份、销售渠道、包装特征、香型等用于区分不同产品特征的信息。填写示例:飞天茅台酒、五粮液酒(第8代普5)、泸州老窖国窖1573酒(2010商超版)等。三、本表第3栏“单位”:填写白酒产品的计量单位,按照零售时不可拆分的最小销售单元填报。填报格式为:瓶(坛、桶)装白酒产品为瓶、坛、桶;成套礼盒装白酒产品为套、盒;散装白酒为斤、升或千克。四、本表第4栏“度数”: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数,即白酒中纯酒精的占比。填报单位为“度”。填报格式为:单种度数的白酒产品填报具体酒精度,如“53”;多种度数的白酒产品(如多瓶礼盒装)按“最高酒精度-最低酒精度”填报涉及的酒精度范围,如“53-38”。五、本表第5栏“容量”:填写白酒产品的净含量。填报单位为“毫升”。填报格式为:单瓶(坛、桶)装或单瓶礼盒装白酒产品填报包装内白酒产品的净含量,如“500”;多瓶套装或多瓶礼盒装白酒产品填报包装内所有白酒产品的净含量合计,如“1200”。散装白酒无需填写此栏。六、本表第6栏“数量”:填写白酒产品中包含的容器数量。填报格式为:单瓶(坛、桶)装或单瓶礼盒装白酒产品填写1,多瓶套装或多瓶礼盒装白酒产品填报包装内所有白酒产品容器(瓶、坛)的数量合计,如“12”。散装白酒无需填写此栏。七、本表第7栏“本期销售数量”:填报当期该白酒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已开票及未开票销售数量。计量单位同本表第3栏“单位”。八、本表第8栏“本期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填报当期该白酒产品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按照当期销售该白酒产品总容量除以500毫升的数量或散装白酒总重量除以500克的数量填报。九、本表第9栏“出厂价格”:填报当期该白酒产品换算为500毫升(克)的加权平均出厂价格,按照当期销售该白酒产品已开票及未开票销售额合计除以当期该白酒产品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填报。十、本表第10栏“税务机关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根据税务机关对该白酒产品最新一期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信息填报,单位为“元/500毫升(克)”,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不填报此栏。十一、本表第11栏“申报计税价格”:对于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产品,如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孰高者填报,如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关联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孰高者等规定填报。对于销售给非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产品,如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孰高者填报,如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填报。十二、本表第12栏“本期销售额”:计算公式为申报计税价格乘以本期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十三、本表第13栏“白酒(从价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销售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十四、本表第14栏“白酒(从量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乘以0.5元。十五、本表为A4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8 10:07:20全国
Q

纳税人当期增值税已申报,但是开票时提示“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申报比对异常,或者存在逾期未申报,怎么办?(宁夏)

A
您好,纳税入当期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有误,更正申报后数据正常即可正常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10:03:09宁夏
Q

新能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是什么?(宁夏)

A
您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如下: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落实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可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并继续免征车船税和消费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09:47:21宁夏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

A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税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加《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作为《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详见附件1。二、增加《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作为《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7,详见附件2。三、《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的原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调整为附表8。四、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wps   2.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wps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消费税全国
Q

消费税税目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消费税税目税率按以下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1 16:06:03消费税全国
Q

关于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A
您好,一、内地经“二线”销往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1.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2.平潭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采购的货物。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兴建(包括改扩建)宾馆饭店、写字楼、别墅、公寓、住宅、商业购物场所、娱乐服务业场馆、餐饮业店馆以及其他商业性房地产项目。3.内地销往平潭不予退税的其他货物。具体范围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财税〔2026〕39号)附件。4.按相关规定被取消退税或免税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货物。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三、以上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6:39:49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国
Q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如何规定的?(黑龙江省)

A
您好,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同时按以下标准进行行政处罚:一、五年内首次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并能够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处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二、五年内二次以上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并能够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不含)二倍以下的罚款;三、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骗取税款二倍以上(不含)五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33:47黑龙江
Q

为啥要征收消费税?

A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税务问题,我们已为您整理好相关解答,请您点击下方官方链接查看详情:https://mp.weixin.qq.com/s/bM_qB-Uw3tAMmbJBas92Yg特别提醒:本次辅导服务全程不涉及任何资金往来,不会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缴费”“转账”“充值”等名义向您提出任何资金相关要求。请您放心使用该链接获取辅导服务,若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异常情况,或有人以任何名义向您提出资金相关要求,请立即停止操作,并联系12366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4:44:55消费税安徽
Q

自产消费品应在哪个环节缴纳消费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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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4:44:48消费税安徽
Q

哪些人需要缴纳消费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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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4:44:48消费税安徽
Q

进口商品应在哪个环节缴纳消费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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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4:44:40进口商品安徽
Q

如何确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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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4:44:40消费税安徽
Q

哪些消费品要缴纳消费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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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4:44:29消费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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