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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72 条问答

Q

云南省交通运输业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附征率是多少?

A
您好,云南省交通运输业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附征率是0.3%。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37:28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采矿业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附征率是多少?

A
您好,云南省采矿业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附征率是0.5%。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37:27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A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31号)规定:“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在遭受自然灾害当年和次年,对其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征。具体减征幅度由县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其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90%。”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1:51:03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政策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是指什么?

A
您好,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孤老人员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没有配偶或丧偶的、且无法定赡养和抚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抚养能力的个人。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以上人员需持有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1:50:59个人所得税云南
Q

江苏省纳税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如何申报享受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A
您好,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例:一、在【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的对应人员信息中勾选“残疾”“烈属”或“孤老”,并录入相应信息,点击【保存】及【报送】。二、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并按步骤进行收入、费用等信息确认及填报。三、点击纳税人姓名栏次,新增对应减免事项并填写减免税额后,继续进行申报即可。如果您需要在综合所得里减免,可以点击《个税苏速办|最新江苏省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②》获取详细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4 16:56:12个人所得税江苏
Q

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单位在哪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天津市)

A
您好,对跨省建筑安装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或施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4 08:54:21个人所得税天津
Q

外地建筑企业在津项目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在天津申报还是回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天津市)

A
您好,对跨省建筑安装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或施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4 08:53:17个人所得税天津
Q

江苏省个人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缴申报时提示:“业务处理失败:当前纳税人不存在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如何处理?

A
您好,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信息,并需精确到街道、乡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16:57:19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省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将需申报劳务报酬所得的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无法代入人员信息,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您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人员信息采集”中找到或添加这些人员,人员状态“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填写后保存报送即可。注意:若类型为“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且入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以后,可选择“入职年度就业情形”;若类型为“其他”,入离职日期可以不用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3 16:57:12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商业健康险?

A
您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进入“标准申报”,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的“其他扣除项目”中,点击【商业健康险】-【新增】,填入税优识别码和相关保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商业健康险填报。如有需要您可以点击《买保险能抵扣个税?认准这个码!》了解更多有关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的操作及热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44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添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会同时显示在多处任职单位个税申报系统?

A
您好,您在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系统会提供两种申报方式供您选择:一、“年度自行申报”:如果您选择这种方式,您的任职单位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将无法下载到您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您选择这种方式,个人所得税APP会提示您选择具体的扣缴义务人(即任职单位)。只有您选择的扣缴义务人才能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到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因此不会出现重复扣除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33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涉及并档的江苏省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无法享受预填服务,应如何处理?

A
您好,您可以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或电子税务局APP的征纳互动转人工或联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数据运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29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江苏省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或代扣代缴综合所得时系统提示已申报,无法申报如何处理?

A
您好,建议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核实该所属期是否已存在申报记录,已申报成功的无需重新申报。具体路径如下:一、查询综合所得申报记录:依次点击【扣缴申报】-【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二、查询经营所得申报记录:依次点击【经营所得】-【查询统计】-【申报记录查询】。若数据有误需要更正,请您通过征纳互动人工坐席反映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17:29:27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包括哪些?(天津市)

A
您好,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不符合定期定额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可采用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2 09:08:01个人所得税天津
Q

广西的用人单位补发已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奖金或补贴,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公司需要给已离职的员工补发工资薪金、奖金或补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流程如下:一、人员信息采集: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找到离职员工,然后填写离职员工的“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二、申报:据实填写发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三、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温馨提醒:在2026年01月及以后属期,所得项目为正常工资薪金、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其他连续劳务报酬所得时,减除费用取上个属期的累计减除费用+本期减除费用,不再根据入职、离职时间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1 09:19:33个人所得税广西
Q

江苏省纳税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提示报错,应如何处理?

A
您好,请您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请核实学籍信息是否正确,例如受教育阶段等,是否填写正确。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请您重点核对以下信息:(一)资格类型:证书必须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若不在《目录》内则不可扣除。您可以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搜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询具体《目录》。(二)证书信息:1.填写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批准)日期和发证机关等信息与证书载明信息是否一致、完整、准确。2.留意该证书的发证(批准)日期是否与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在同一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6 16:48:28个人所得税江苏
Q

河北省双定户实际月经营收入达到多少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根据河北省双定户实际经营情况,月经营收入额在3万元以下的双定户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对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经营收入额超过3万元的双定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下调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6 15:37:28个人所得税河北
Q

纳税人在个税APP如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河北)

A
您好,通过个税APP办理所得年度汇算补税,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界面。按步骤完成信息填报。系统会根据您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出您的“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如需补缴税款,则会跳转到缴税页面。如您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可点击【享受免申报】。二、系统自动跳转页面点击【立即缴税】,或者点击【办&查】-【查询】-【申报记录】-【未完成】-【待缴税】,点击【立即缴税】。三、核对页面信息并确认缴税金额,点击【确认缴税】,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根据提示信息完成支付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9 09:46:43个人所得税河北
Q

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做个人所得税的更正申报?(江西省)

A
您好,一、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更正: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页面。若当前税款所属月份已经申报过且申报成功,则扣缴义务人可选择是否要对该笔申报执行【查看申报表】【更正】【作废】或【导出】操作。点击【更正】按钮:可对该笔申报数据进行更正操作,更正过程中如果要撤销,可以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本次的更正。二、经营所得申报更正: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已存在申报成功记录,修改公共信息时,会弹出提示,修改完后,与之不一致的申报成功记录都变更为更正申报、待申报。也可以选中一笔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钮进行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7 11:39:37个人所得税江西
Q

新电局如何申报自然人股权转让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河北)

A
您好,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流程:打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选择自然人业务进行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新增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税源,征收品目选择“产权转移书据”,填写税源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申报即可。注意:股权转让双方都需申报印花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1.转让方个人方式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点击我要办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资料报送,阅读办理须知和所需材料后“进入填报”,按照步骤分别填写,提交完成即可(注:若受让方为个人,需先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再办理股权转让)。2.若受让方为自然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查看并确认信息。个税APP操作步骤:右上角“消息中心,可查看股权转让信息确认”消息,点击立即查看,进入信息核对界面,核对无误后选择"核对结果”,提交即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操作步骤:点击首页消息中心(右上方的“小铃铛”图标)-股权转让信息确认,点击立即查看,进入信息核对界面,核对无误后选择"核对结果”,提交即可。若受让方为企业: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查看并确认信息。扣缴端操作步骤:点击“消息中心”或“待处理事项”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操作步骤:在单位办税-“事项办理”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3.等受让方确认资料无误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转让方个人通过网页的“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查询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点击右侧的“发起申报”,填写数据后申报缴款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7 10:01:06个人所得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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