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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电子发票”

Q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开具数电票,销售方信息中“电话”未带出,如何处理?

A
您好,销售方信息不能手动填写,“电话”取自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中的“注册地联系电话”和“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纳税人可以在【蓝字发票开具】页面点击下拉选择其中一个作为发票上的“电话”。没有带出电话说明税务登记信息中没有这两个电话,纳税人需要补充登记。注册地联系电话: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传递至税务系统,无需单独变更。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31 11:20:07安徽
Q

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应该怎么开票?

A
您好,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具体操作如下: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点击【立即开票】,选择纸质发票,发票类型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特定业务下拉列表增加“反向开具”选项点击【确定】,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反向开具页面买方信息栏自动填充为开票方信息且不允许修改。在页面下方的“开票信息”中,录入车辆类型、车牌照号、登记证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车价合计,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7 18:54:16安徽
Q

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录入时,金额是选择含税还是不含税?

A
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不论《确认单》还是《信息表》,均需要同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0 14:10:33全国
Q

电票平台-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A
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开具红字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可以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一、操作类功能概述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服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步骤前置条件:已开具或已接收蓝字发票。操作流程:纳税人在红字发票业务模块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界面。在“①选择票据”步骤中,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后进入【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页面】“②信息确认”,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点击【上一步】或“”,返回到“①选择票据”界面;(1)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电子发票”,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选择红字发票票种是“电子发票”,确认方确认后系统将直接生成红字发票,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如图108所示,点击【确定】,红字发票开具成功。(2)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与原蓝票一致票种的纸质发票”,点击【确定】,跳转到“③提交成功”界面,提示红字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注意事项税控开具的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和纸质普票),均不能在数电平台发起红字确认信息表。成品油发票、机动车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特定要素为“二手车”的二手车发票、特定要素为“二手车*”的二手车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或者购销双方任意一方是乐企时,在电票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按原流程进行红冲,不进行确认即开票流程。纸质发票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中可选择红冲票种,选择为‘电子发票’时,进行确认即开票流程处理,选择‘与原蓝票一致票种的纸质发票’时,不按照确认即开票流程进行红冲。二、常见问题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如何选择?答:您好,冲红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自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如原蓝字发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服务中止”;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销货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0 14:10:3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Q

电票平台-立即开票

A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当您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数电蓝字发票时,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数电蓝字发票。一、政策类1.开具数电票前提条件是什么?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仅限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开具。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数电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特定业务的数电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特定业务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样式,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含二手车)、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在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对应特定业务,发票票面将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5.可以开具数电票的纳税人使用纸质发票有什么规定?答: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增值税纸质发票的使用、管理基本按照现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执行。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需要事先核定相关发票票种,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和月最大领用份数。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所开具的发票金额将从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若出现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则应按照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在红字发票开具后收回被红字冲销的纸质发票原件。所领用的纸质专票与纸质普票使用后,再次领用时无需进行发票验旧。若纳税人仍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现有规定保持一致。6.可以用什么系统开具纸质发票?答:您好,试点纳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非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7.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有渠道开具纸质发票?答: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如果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答:您好,数电票中没有发票专用章。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取消了校验码、密码区、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二、操作类9.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开具数电蓝字发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数电蓝字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可进入该模块。10.如何通过新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界面?您好,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首页可显示纳税人相关权限功能菜单。若您属于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可在【首页】模块下【热门服务】中显示【税务数字账户】功能模块,在“税务数字账户”中点击“发票业务”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业务界面。若不属于新电子税务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开具蓝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可进入该模块。如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主界面没有该模块,可能您不属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暂时无法使用发票业务模块;若您确定您属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11.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蓝字发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主要展示“数据概览”、“发票填开”、“最近开票”等功能,界面如图1所示:图1蓝字发票开具当您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数电蓝字发票时,通过【立即开票】模块可以开具发票。具体操作如下:1.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弹出立即开票页面,界面如图2所示:图2立即开票2.在立即开票页面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如图3所示:图3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3.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如图4所示;点击“取消”则关闭立即开票窗体。图4蓝字发票开具-票样视图4.填写购买方信息时,可手工填写,系统根据模糊查询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如图5所示:图5购买方信息-手工填写5.点击“”,可在右侧弹出的客户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如图6所示:图6客户信息查询-客户列表6.点击右侧“扫码信息”界面,可通过提供二维码的方式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购买方上传后再进行选择,如图7所示:图7客户信息查询-扫描信息7.在填写发票信息时,如发现当前发票类型不符合开票需求,可点击开票信息右上侧按钮“重选发票类型”,在上方弹出的选择开具信息页面进行修改,如图8所示,修改后,进入既定发票内容页面进行填写。图8选择开具信息8.填写发票信息中的项目信息时,可手工填写,系统通过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如图9所示:图9项目信息-手工填写9.可点击“”,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如图10所示:图10项目信息查询10.点击“明细导入”,在弹出的明细导入页面下载Excel模板填写后再导入,如图11所示:图11项目明细导入11.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勾选项目信息后,点击“添加折扣”,弹出添加折扣页面,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按比例折扣,如图12所示:图12添加折扣12.折扣信息填写完毕后,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如图13所示:图13折扣信息13.填写发票信息中的项目信息完毕后,如所填的信息有误,可勾选项目信息点击“删除”,在弹出的删除确认弹框点击“确认”后即可删除所选项目信息明细,如图14所示:图14删除项目信息明细14.可点击“清空重填”,在弹出的清空确认弹框点击“确认”后即可批量清空项目信息明细,如图15所示:图15清空重填项目信息明细15.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价和金额属于不含税或含税,按钮默认“含税”颜色为蓝色,点击之后变成不含税按钮颜色变灰,按钮旁边可设置默认,单价和金额将在表头显示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标识,如图16、图17所示:图16单价金额含税图17单价金额不含税16.若该发票属于特定业务,您还需填写特定业务对应的特定要素。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您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特定要素,如图18所示:图18特定要素17.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选择场景模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如图19所示:图19备注信息18.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满足需求,可点击“添加附加内容”,弹出的选择附加信息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附件要素,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要素,如图20所示,选择在备注信息填写对应的内容。图20选择附加信息19.可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经办信息,包括购买方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国籍(地区)、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以及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如图21所示:图21经办信息20.填写完毕后,可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模块;可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如图22所示:图22发票预览21.可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如图23所示;校验不通过,则显示失败的原因。图23开票成功22.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1)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如图24所示;(2)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如图25所示;(3)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如图26所示;(4)点击“发票打印”,打印发票,如图27所示。图24邮箱交付图25二维码交付图26发票下载图27发票打印注意事项1.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自定义类别】为特定业务相关企业时,才允许选择开具含有特定要素的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开具免税、不征税、零税率的发票。1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哪几种发票开具模式?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发票的开具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纳税人选择页面输入模式进行开票。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纳税人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进行开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13.销售方信息为何无法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修改?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销售方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等是直接调取了企业报送给税务机关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故未在此模块提供修改的功能。如需办理“销方地址”及“电话”变更,建议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变更登记。如需办理“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信息变更,建议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变更后,纳税人即可在开具蓝字发票时点击“销方开户银行”的栏次的下拉框选择对应银行信息。如下图28所示:图28销售方信息14.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备注信息如何填写?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外增加的发票信息。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附加信息维护”模块预设的相应的“场景模板”添加或开票时直接选择“附加信息项目”单个添加相应的“场景模板”。也可以直接在备注信息输入框中填写。三、常见问题15.数电票只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吗?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只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16.非数电票试点纳税人能否开
Q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能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哪些便捷?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便利纳税人对发票数据进行增值应用,通过对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分析管理,向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增进其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市场交易便捷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16 12:29:1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中对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有什么规定?

A
您好,持续深化数字赋能,通过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运用,推动办税缴费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成本降低,切实做到高水平优化提升税费服务。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与退役军人、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系统查询、提示提醒等功能,方便纳税人享受支持创业就业等税费优惠政策。依托部门间数据共享,完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预填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信息预填服务,便利及时享受。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一站式”申报功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信息,纳税人无需下载缴费凭证即可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关联不动产交易环节信息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系统自动预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纳税人补充、更正、确认后,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利用自然资源等部门交换信息,进一步提升预填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便捷性。通过与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建立资助参保困难群众信息库,对未参保困难群众开展精准宣传、精细服务,落实落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数字技术运用。借助数字技术手段,依托可信身份体系、电子证照共享、电子化报送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提高办税效率。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发票电子化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票据管理成本,更好满足旅客便利化用票需求。积极推广“乐企”平台,为符合条件的集团企业创造条件接入,拓展自用、他用、联用服务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数字化发票开具、交付、使用等服务,推动企业业务、财务、税务融合贯通,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电子发票与电子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联合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15 11:20:01全国
Q

电票平台-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

A
海关缴款书信息采集后,经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您对稽核比对结果有异议,在确认数据采集无误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推送到异地协作平台,会同海关进行核查。核查完成返回核查结果,供您查询,结果为“允许抵扣或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可用于后续勾选。您也可以通过此功能查询所有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状态和核对申请状态。1.企业如何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答:您好,如果您是非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您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如果您是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您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2.税务数字账户中哪个模块可以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模块针对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信息申请核对。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海关缴款书采集】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海关缴款书采集】,路径如图1所示,【海关缴款书采集】界面如图2所示:图1海关缴款书采集功能路径图2海关缴款书采集界面(1)在查询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在结果展示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如果采集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不为“相符”的,可通过“申请核对”提交审核。如图3所示:图3申请核对(2)在“申请核对”界面中补充“添加原因”,上传附列资料,如图4所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显示提交成功后关闭窗口。图4申请核对补充信息界面注意事项:(1)输入核查原因后才能进行勾选。(2)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才能进行申请核对。4.纳税人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后,后续能否继续勾选该海关缴款书?答:您好,您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推送到异地协作平台,会同海关进行核查。核查完成返回核查结果,供您查询,结果为“允许抵扣或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可用于后续勾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13 14:47:2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Q

电票平台-发票额度人工调整

A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是当现有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发起的发票额度动态调整无法满足需求时,纳税人可以通过该模块向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发票额度。电票平台发票额度人工调整包含了人工申请调整发票额度的情况、电票平台中操作以及相关常见问题。一、政策类1.什么情形下可以人工申请调整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答:您好,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2.哪些纳税人会被税务机关调整发票额度?答:您好,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发票额度超出其实际经营需要,或出现异常开票行为及其他涉税风险、税务机关内部风控疑点推送、外部门(人员)举报等各种情形时,可依职权对纳税人的发票限额进行调整。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风险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情况等因素,对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动态调整。二、操作类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申请调整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增”,可进入该模块。4.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答:您好,您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增”,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如图1所示。图1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界面操作流程:1.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弹出发票额度新增申请页面,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如图2所示。图2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2.提交本次调整申请记录,如图3所示。图3提交申请记录3.提交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后可以随行查询发票额度调整审核进度,对于审核状态为“已提交”的,可以通过操作模块进行“撤销”或“下载申请表”。三、常见问题5.申请人工调整发票额度不成功怎么办?答:您好,发票额度人工调整不成功可能是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中发现异常,您可以通过补充提供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清单、受票方资质证明等材料,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调增发票额度。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时,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答: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当月首次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当月第二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下同)时,应当按照当月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和已领用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多次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多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自本月上次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上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起,按照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和已领用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7.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人工调整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是多少?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8.申请发票额度调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您好,当现有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发起的发票额度动态调整无法满足需求时,纳税人经实名验证后,可以通过补充提供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清单、受票方资质证明等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发票额度。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提交的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清单、受票方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7:06:03全国
Q

电票平台-发票额度动态调整

A
电票平台发票额度动态调整指明了发票额度调整的具体方法,并对不同的方法做出明确解释,其中包括月初发票额度调整和系统临时调整。也包含了发票开具、红冲后额度变化以及申报期发票额度变化等相关问题。1.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方式包括哪些?答:您好,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调整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1)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2)临时调整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3)人工调整人工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2.月初发票额度调整规则是什么?答:您好,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月初发票额度为每个月1日按照发票赋额规则自动赋予。若纳税人上月底将上月的当月发票总额度用完,本月1日系统按规则重新赋予其月初发票额度,但系统控制并展示给纳税人其“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前)”为0,待其本月完成上月所属期申报并成功后,“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前)”变为“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后)”,且“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后)”为本月的月初发票额度;若纳税人上月底未将上月的当月发票总额度用完,本月1日系统按规则重新赋予其月初发票额度,但系统控制并展示给纳税人其“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前)”为“上月月底实际剩余发票额度的值”和本月月初发票额度的较小者,该额度可在纳税人本月完成上月所属期申报前使用。待其本月完成上月所属期申报并成功后,“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前)”变为“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后)”,且“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后)”为“本月月初发票额度减去本月已实际开票金额”。若纳税人一直未申报,申报期截止后,展示给纳税人的发票额度不变,但阻断开票;申报成功后,允许开票,“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前)”变为“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后)”,且“可用剩余额度(申报后)”为“本月月初发票额度减去本月已实际开票金额”。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月初发票额度为每个月1日按照发票赋额规则自动赋予。在季末最后一月(3月、6月、9月和12月)和申报当月(1月、4月、7月和10月)之间发票额度切换时,因申报原因,其发票赋额应用规则参照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其他月份的发票额度自动到月底清零,不受影响。3.发票额度临时调整的规则是什么?答:您好,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数电票试点纳税人(风险等级为Ⅲ类纳税人、Ⅳ类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总发票额度一定比例且当月无人工调整发票赋额记录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即为风险等级Ⅲ类、Ⅳ类纳税人分别临时调整增加月初发票额度的20%或50%。临时调整时需校验当前有效的月初发票额度的调整方式,若为人工调整,则系统不触发本次发票额度临时调整。临时调整每个自然月只触发一次。Ⅲ类或Ⅳ类纳税人在一个自然月内触发系统临时调整发票额度增加20%或50%后,如果风险等级当月发生变化,不影响其本月发票额度,也不影响其已经临时调整增加20%或50%发票额度的调整和使用。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将影响试点纳税人次月的发票额度调整。Ⅰ类或Ⅱ类纳税人在一个自然月内风险等级变化为Ⅲ类或Ⅳ类纳税人,则本月可以触发系统临时调整发票额度。企业具体风险等级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4.哪些纳税人可以触发发票额度临时调整?答:您好,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数电票试点纳税人(风险等级为Ⅲ类纳税人、Ⅳ类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总发票额度一定比例且当月无人工调整发票赋额记录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即为风险等级Ⅲ类、Ⅳ类纳税人分别临时调整增加月初发票额度的20%或50%。临时调整时需校验当前有效的月初发票额度的调整方式,若为人工调整,则系统不触发本次发票额度临时调整。临时调整每个自然月只触发一次。。5.发票领用后额度如何变化?答:您好,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在发票领用时的领用额度不扣减本月剩余可用额度。6.发票开具后额度如何变化?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根据实际开票金额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7.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答:您好,您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1)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2)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8.如何理解按月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申报期内可使用的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答:您好,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例:试点纳税人E公司是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2022年7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截止到7月31日实际已使用额度400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350万元。情形一:8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其8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如果E公司在8月11日9时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8月11日9时前(即未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E公司的可使用额度为350万元(7月剩余可用额度350万元<8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750万元)。8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E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20万元,则8月11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用额度为730万元(750万元/20万元=730万元)。情形二:8月1日,依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8月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为250万元。如果E公司在8月11日9时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8月11日9时前(即未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E公司的可使用额度为250万元(7月剩余可用额度350万元>8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250万元)。8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E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20万元,则8月11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用额度为230万元(250万元/20万元=230万元)。9.如何理解按季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申报期内可使用的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答:您好,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例:试点纳税人F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5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10万元,截止到5月31日实际已使用额度为5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5万元。6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6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因F公司是按季申报的纳税人,6月无需完成5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则6月1日后可使用额度为10万元(即6月初的开具金额总额度)。6月1日至31日,F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8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2万元。7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7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如果F公司于7月6日9时完成2022年第二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7月6日9时前(即未完成第二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可使用额度仍为2万元(6月剩余可用额度2万元<7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10万元)。7月1日至6日9时,如果F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2万元,则7月6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用额度为8万元(10万元/2万元=8万元)。10.开具纸质发票如何使用剩余可用额度?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时,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过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且不得超过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并根据实际开票金额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领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11.作废发票是否影响当月发票额度?答:您好,发票作废后,作废的发票金额同步调整到纳税人当期可用发票额度。12.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影响当月发票额度?答:您好,(1)您开具蓝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2)您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的蓝字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13.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票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什么影响?答:您好,若您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若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蓝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14.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纸质发票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什么影响?答:您好,若您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若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15.发票额度调整是否存在有效期?答:您好,短期调整包括当月调整和指定期间调整。仅当月有效的短期调整(当月调整),其调整后的发票额度作为当月“总发票额度",不再触发系统“临时调整”,下月系统仍按动态发票赋额规则计算“月初发票额度”。人工调整增加发票额度的情况下,如导致纳税人当月实际开票量超过月初发票额度,系统连续三个月触发永久调增的判断条件依然适用。有效期超过当月的短期调整(指定期间调整),(1)有效期起为申请当天的,其调整后的发票额度作为当月“总发票额度”,后续有效期内的月份中,系统将该值取为每个月的“月初发票额度”,当月不会再触发系统发票额度的“临时调整”。(2)有效期起为此后某个月1日的,当月总发票额度不调整;不在有效期内的月份,其发票额度不受人工调整影响;在后续有效期内的月份中,系统将其调整后的发票额度设为每个月的“月初发票额度",当月不会再触发系统发票额度的“临时调整”。16.发票额度调整的上限是多少?答:您好,从调整期限来看,发票额度的长期调整不设定有效期止,有效期起默认为申请当天,税务机关还可设置为此后某个月的1日。从调整额度来看,对I类、Ⅱ类纳税人,人工调整不可超过该类纳税人默认的额度上限(1000元或250万)。注意:Ⅰ类纳税人:严重失信纳税人、高风险纳税人,发票额度上限为1000元。Ⅱ类纳税人:中信用低风险纳税人、中信用中风险纳税人、低信用无风险纳税人、低信用低风险纳税人、低信用中风险纳税人,发票额度上限为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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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发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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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发票额度包含了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剩余可用额度的基本定义。1.发票额度是指什么?答:您好,发票额度包括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卷式发票、纸质电子专票和纸质电子普票的上限总金额。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电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剩余可用额度,也称剩余可用发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卷式发票、纸质电子专票和纸质电子普票的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2.发票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什么?答:您好,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首次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3.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数电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现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现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卷式发票、纸质电子专票和纸质电子普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但是发票总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59:38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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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发票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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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全量发票查询功能查询从各个渠道开出和收到的发票、海关缴款书数据及其状态。1.发票状态查询是指查询什么?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状态,具体包括入账状态、下载次数、下载格式、打印次数、发票冲红台账、发票退税状态、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等。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冲红记录?答: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发票的冲红台账。方式一: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1所示:图1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2所示:图2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3所示:图3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冲红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冲红信息。如图4所示:图4发票的“冲红类”标签页方式二:在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可进入红字发票业务模块,如图5所示:图5红字发票业务在红字发票记录模块通过选择“我开具的”或者“我收到的”查询发票冲红记录,如图6、图7所示:图6“我开具的”红字发票记录图7“我收到的”红字发票记录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入账状态?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入账状态。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8所示:图8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9所示:图9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10所示。该标签页展示发票的入账状态、入账时间信息。图10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4.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退税状态?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退税状态。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11所示:图11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12所示:图12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13所示:图13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退税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退税状态信息。如图14所示:图14发票的“退税类”标签页5.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15所示:图15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16所示:图16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17所示:图17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如图18所示:图18发票的“扣除类”标签页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全量发票查询功能查询从各个渠道开出和收到的发票、海关缴款书数据及其状态。1.发票状态查询是指查询什么?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状态,具体包括入账状态、下载次数、下载格式、打印次数、发票冲红台账、发票退税状态、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等。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冲红记录?答: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发票的冲红台账。方式一: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1所示:图1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2所示:图2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3所示:图3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冲红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冲红信息。如图4所示:图4发票的“冲红类”标签页方式二:在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可进入红字发票业务模块,如图5所示:图5红字发票业务在红字发票记录模块通过选择“我开具的”或者“我收到的”查询发票冲红记录,如图6、图7所示:图6“我开具的”红字发票记录图7“我收到的”红字发票记录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入账状态?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入账状态。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8所示:图8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9所示:图9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10所示。该标签页展示发票的入账状态、入账时间信息。图10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4.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退税状态?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退税状态。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11所示:图11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12所示:图12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13所示:图13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退税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退税状态信息。如图14所示:图14发票的“退税类”标签页5.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15所示:图15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16所示:图16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17所示:图17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发票的消费税扣除情况。如图18所示:图18发票的“扣除类”标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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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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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功能,查询没有到勾选期的各类可抵扣勾选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信息。如目前勾选所属期为10月份,您可查询开具日期为10月份以后的发票信息。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查询未到勾选期的发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模块查询没有到勾选期的各类可抵扣勾选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信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可进入该模块。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未到勾选期的发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未到勾选期的各类可抵扣勾选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信息。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路径如图1所示。【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1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功能路径图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初始化信息在凭证类别项选择“发票”或“海关缴款书”,可查询相应的数据。如图3所示:图3筛选发票或海关缴款书信息注意事项:(1)在结果列表第一列点击【查看详情】,可下钻查看单张发票明细。(2)需要打印的,可在详情页面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该发票。移动端暂不支持打印功能。(3)在界面点击【导出】-【导出文件】,可将查询到的全量结果导出至本地。支持txt、excel格式文件。(4)可根据查询条件其他数据录入筛选相应的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47:17未到勾选日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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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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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功能查询各类可抵扣勾选的出口转内销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信息。一、政策类1.外贸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答:您好,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二、操作类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可抵扣勾选的出口转内销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各类可抵扣勾选的出口转内销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信息。操作流程如下: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路径如图1所示。初始化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界面,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1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功能路径图2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点击“海关缴款书”进入海关缴款书查询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如图3所示:图3“海关缴款书”标签页查询页面4.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需要填写吗?答:您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模块中,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不是必填项,可根据您的需要选择输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42:59查询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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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全量发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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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全量发票查询功能查询从各个渠道开出和收到的发票、海关缴款书详细信息及其状态。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查询全量发票信息?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开出和收到的所有发票、海关缴款书信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可进入该模块。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该模块可查询您各个渠道开出和收到的发票数据、海关缴款书数据并可详细展示票据数据、票据状态等信息。操作流程如下: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如图1所示,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2所示:图1发票查询功能路径图2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3所示:图3查询结果点击“查看详情”链接,系统根据您所选择的发票调用电子发票支撑平台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4所示:图4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冲红类”、“退税类”或“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对应标签页的信息。如图5、图6、图7所示:图5发票的“冲红类”标签页图6发票的“退税类”标签页图7发票的“扣除类”标签页点击【导出】按钮,将当前页面的查询结果以excel格式导出到本地。如图8所示:图8导出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41:06查询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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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入账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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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会对您取得的全部发票(含海关缴款书)数据进行归集,您可通过本功能查询发票入账状态,防范电子发票重复入账归档。1.纳税人如何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已入账的发票?答:您好,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选择“发票”页签,入账状态选择已入账,输入查询信息,选好所需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区中将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的入账状态?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的入账状态。在功能树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路径如图1所示:图1全量发票查询功能路径初始化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会自动带出账户名下全量开具发票。如图2所示:图2全量发票查询初始化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如图3所示:图3查询结果点击“详情”,系统会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如图4所示。该标签页展示发票的入账状态、入账时间等信息。图4发票的“状态信息”标签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39:1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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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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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则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的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查询功能,实现总机构对其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开票数据的汇总、查询。1.总机构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查询汇总开票数据?答:您好,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模块,对其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开具数据进行汇总、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可进入该模块。2.总机构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查询汇总开票数据?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汇总开票数据。操作流程如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如图1所示;【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界面如图2所示:图1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功能路径图2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初始化您点击【设置】,启用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功能,如图3所示:图3启用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功能选择【汇总开票数据所属期】后,进行汇总数据展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35:39查询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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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不抵扣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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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如增值税进项用于不得不抵扣或者不需要抵扣,则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的不抵扣勾选模块进行操作。“不抵扣勾选”是在税款所属期内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查询及勾选。1.什么情况下使用不抵扣勾选模块?答:您好,不抵扣勾选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实现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数据,海关缴款书和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的功能。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有哪些?答:您好,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4)项、第(5)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财税〔2016〕36号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做不抵扣勾选?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不抵扣勾选"模块对不用于进项抵扣、出口退税、代办出口退税等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不抵扣勾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进入该模块。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不抵扣勾选?答:您好,“不抵扣勾选”是在税款所属期内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查询及勾选。若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点击进入【不抵扣勾选】模块。如图1所示。图1发票勾选确认初始页面操作流程:(1)不抵扣发票勾选①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选择“不抵扣原因”,弹出的窗口如图2所示,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3所示,点击继续提交后勾选完成。图2不抵扣原因选择框图3提交勾选(2)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①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撤销勾选”按钮,如图4所示,弹出的撤销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5所示,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图4撤销勾选图5撤销勾选提示信息(3)发票的“导入”和“导出”该功能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多,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给纳税人提供的一项优化服务。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①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撤销勾选点击“清单导入勾选”,如图6所示,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导入”,如图7所示,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图6下载模板图7导入②发票的“导出”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钮,如图8所示,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图8导出注意事项不抵扣勾选不需要进行申请统计、统计确认操作。5.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答:您好,您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数电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操作步骤:(1)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发票来源选择“数电票”,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数电票查询结果。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界面如图9所示:图9不抵扣勾选(2)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选择数电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对于本次需要勾选不抵扣的数电票填写对应的不抵扣原因。确认本次需要勾选不抵扣操作的数电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界面如图10所示:图10勾选认证信息(3)确认无误后,在上图中点击“确定”完成本次操作,如图11所示。图11确认提交(4)数据提交成功。界面如图12所示:图12提交成功6.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做了出口退税勾选,还需要操作不抵扣勾选吗?答:您好,出口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了出口退税勾选,无需再进行不抵扣勾选。不抵扣勾选是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勾选。7.从哪里下载不抵扣勾选的发票情况?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进入该模块,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按钮,即可下载不抵扣勾选的发票情况,如图13所示。图13导出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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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出口退税勾选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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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出口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对发票按购买方进行归集,购买方纳税人进行实人认证后,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购买方纳税人的发票信息进行出口退税勾选、撤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一、政策类1.哪些类型的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答:您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2.哪些类型的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答:您好,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3.用于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范围有哪些?答:您好,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二、操作类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做出口退税勾选确认?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出口退税类勾选”模块进行出口退税勾选、撤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可进入该模块。5.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出口退税勾选确认?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出口退税类勾选”模块进行出口退税勾选、撤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操作流程如下:功能菜单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进入页面,如图1所示。【出口退税类勾选】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1出口退税类勾选功能路径图2出口退税类勾选功能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如图3所示:图3出口退税类勾选查询界面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次出口退税勾选XX份,税额合计XX,是否确认?”),如图4所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图4提交勾选确认弹窗提示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如图5所示:图5勾选状态为“已勾选”出口退税发票勾选后,您需点击“用途确认”页签进行用途确认。用途确认初始化界面如图6所示:图6用途确认页面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点击【用途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如图7所示:图7出口退税类勾选用途确认提示框点击【继续】按钮,完成用途确认。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用途错误确认为出口退税能否更正?答:您好,您发票用途误确认为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如果尚未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已经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7.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做了出口退税勾选,还需要操作不抵扣勾选吗?答:您好,出口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了出口退税勾选,无需再进行不抵扣勾选。不抵扣勾选是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勾选。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如何进行出口退税办理?答:您好,您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勾选确认后,被勾选发票可以作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依据。您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9.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退税勾选?答:您好,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退税勾选】-【发票退税勾选】使用退税勾选功能,本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该功能权限。主要提供按照开票日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可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该功能页面如图8所示:图8发票退税勾选功能界面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发票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1)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下表:条件字段输入说明备注发票类别发票类型选择项默认选定增值税发票,可以自行选择海关缴款书。发票来源发票来源选择项默认为全部,可选择数电票或税控发票。发票代码10位数字默认为空,如果要精确查询单张发票的功能,则发票代码号码必须输入完整,否则留空即可。发票号码8或20位数字开票日期日期区间选择框可查询任意日期的发票,为必录条件。销方税号15、17、18、20位税号默认为空,可以不输入;如果要限定指定销方开具的发票,必须输入完整的税号方可,不支持模糊匹配。确认状态“未确认”和“已确认”默认查询确认状态为“未确认”的发票。管理状态“全部”、“正常”、“疑点发票”、“非正常”默认全部,查询所有管理状态的发票。勾选状态“全部”、“未勾选”、“已勾选”默认勾选状态为“未勾选”的发票。用于筛选待勾选的发票。发票状态“全部”、“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红字发票待确认”、“已部分冲红”、“已全额冲红”默认查询正常状态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状态的发票,也可以点选“全部”来查询所有状态的发票。信息来源“全部”、“扫描认证”、“系统推送”、“异常凭证转入”默认查询全部来源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来源的发票。风险状态“全部”、“正常”、“待查”、“涉嫌违规”、“确认风险”、“异常发票”默认查询全部风险状态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风险状态的发票。(2)下部为查询结果的勾选操作区域。相关说明如下:(3)具体操作方法:①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并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②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记录,并点击“提交”按钮,如图9所示:图9提交界面③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提示如图10,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本次勾选的数据。图10勾选确认信息界面④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如图11所示:图11提交成功界面1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退税确认勾选?答:您好,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退税勾选】-【退税确认勾选】使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适用退税勾选功能。此功能模块是对当期已勾选为退税的发票信息和海关缴款书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可在每个自然月所属期对当期勾选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确认。(1)确认勾选①在“退税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您需要确认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的发票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无误,确认无误时,需要点击“确认”按钮。如图12所示:图12退税确认勾选界面②点击“确定”按钮后平台自动弹出如图13所示:图13退税确认信息界面③在当期退税勾选确认操作成功后,系统弹出信息提交状态的提示如图14所示:图14退税勾选确认成功提示界面(2)已确认结果查询已确认结果可通过“确认勾选”模块的确认标志中选择“已确认”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如图15所示:图15已确认结果查询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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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逾期抵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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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机关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一、政策类1.取得2017年之前开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答: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之前的发票,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申请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抵扣需要什么材料?答:您好,申请办理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抵扣,应报送如下资料:(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二、操作类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申请逾期抵扣?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逾期抵扣申请"模块对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继续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逾期抵扣申请】进入该模块。4.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逾期抵扣申请?答:您好,若您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逾期抵扣条件的,可通过“逾期抵扣申请”功能申请继续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操作流程如下:功能菜单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逾期抵扣申请】如图1所示,【逾期抵扣申请】界面如图2所示。图1逾期抵扣申请功能路径图2逾期抵扣申请初始化界面选择海关缴款书页面,展示海关缴款书初始化页面信息。如图3所示。图3逾期抵扣-海关缴款书初始化页面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该查询条件下的发票信息。如图4所示。图4查询区域显示发票信息点击【录入】按钮,显示录入框,填写正确信息后可手工录入到查询结果框中。如图5所示。图5手工录入发票信息点击【清单导入】按钮下载《逾期抵扣申请海关缴款书导入模板》,填写模板后,点击【清单导入】将信息导入到系统中。如图6所示。图6导入发票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23:43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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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0 10:06:30蓝字发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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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49:13查询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32:08不抵扣勾选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30:29用途确认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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