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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小规模纳税人”

Q

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深圳)

A
您好,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当期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取得的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预征率为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纳税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以结转下期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本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3:07深圳
Q

不动产经营租赁税率是多少?(深圳)

A
您好,增值税法2026年执行后,不动产经营租赁税率如下:一、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5%征收率。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不能按1%开具。三、自然人:征收率为3%,不能按1%开具。四、优惠政策:(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二)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三)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住房,依照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仅适用于自然人和小规模个体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一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3:07深圳
Q

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如何缴纳增值税?(深圳)

A
您好,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代理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注意:手续费金额是属于含税收入,需要换算成不含税收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3:07深圳
Q

出口免税销售额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深圳)

A
您好,出口免税销售额具体填报规则如下:一、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出口免税优惠政策的,仅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五)出口免税销售额”栏次,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栏次。二、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享受出口免税优惠政策的,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8-10行“(四)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18-19行“四、免税”相关栏次;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的“出口免税”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3:07深圳
Q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深圳)

A
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起,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功能菜单进行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2:49深圳
Q

企业出租车位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深圳)

A
您好,出租车位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为9%;对于征收率,2026年及之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2027年12月31日止),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不可以减按1%)。2026年之前,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第3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2:48深圳
Q

小规模纳税人的开票税率有哪些?(深圳)

A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业务需要,分别参考下述,选择开票征收率:一、1%: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放弃减按1%,可以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二、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应税交易的,按3%征收率,不能减按1%。三、2%: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销售旧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注: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最优的“3%减按1%。四、1.5%: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五、0.5%: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依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六、小规模纳税人还会涉及“免税”:如销售自产农产品、流通环节鲜活肉蛋等政策性免税,但不含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的情形。注意:2026年及之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5%的征收率了。如发生之前业务的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四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2:48深圳
Q

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深圳)

A
您好,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为9%;对于征收率,2026年及之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2027年12月31日止),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不可以减按1%)。2026年之前,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注意: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停车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第3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2:48深圳
Q

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如何缴纳增值税?(深圳)

A
您好,一、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销售电力产品的税率为13%。纳税人发生的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1:47深圳
Q

纳税人能否放弃享受增值税优惠?(深圳)

A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0:55深圳
Q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深圳)

A
您好,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以该建筑服务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预征率为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纳税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以结转下期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本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7:30:55深圳
Q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吗?(江西省)

A
您好,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3:59:20小规模纳税人江西
Q

广西私车公用涉税政策

A
情况一:单位租用个人的车辆用于日常公务使用,签订的租赁协议价格不低于市场租赁价格,协议中还约定由单位支付汽车在日常使用中所发生的修缮费用、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各项费用。一、承租方(单位)涉及税费如下:(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因此,单位支付的租金可以按上述规定进行税前扣除。除实际支付的租金外,如何判断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支出”、“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应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与个人签订汽车租赁协议;2.协议约定的租金价格应与市场平均价格持平,租金收入不能明显偏低(企业无租使用个人汽车的不符合该条件);3.向个人支付汽车租金的单位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4.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缮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所取得的票据应以承租方企业名称为抬头;5.单位支付租金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6.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租赁期内使用汽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缮费用等费用支出准许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需要注意: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二、出租方(个人)涉及税费如下:(一)增值税。自然人出租汽车属于按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征收率为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附加税费。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增值税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元的,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增值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汽车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2.汽车发生的修缮费用实际由单位支付,因此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扣除。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三)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情况二:单位租用个人的车辆用于日常公务使用,租赁协议中约定承租单位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租金收入和定额的费用,不再承担在日常使用时另外发生的修缮费用、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其他费用支出。一、承租方(单位)涉及税费如下:(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因此,单位按租赁协议中约定支付的租金收入以及定额的其他费用支出可以按上述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按租赁协议中约定支付的款项外,如何判断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支出”、“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应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与个人签订汽车租赁协议;2.协议约定的租金价格应与市场平均价格持平,租金收入不能明显偏低(企业无租使用个人汽车的不符合该条件);3.向个人支付汽车租金的单位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4.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缮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所取得的票据应以承租方企业名称为抬头;5.单位支付租金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6.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协议约定之外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缮费用等费用支出,不予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需要注意: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二、出租方(个人)涉及税费如下:(一)增值税。自然人出租汽车属于按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征收率为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附加税费。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增值税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元的,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增值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汽车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2.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三)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Q

纳税人偶然发生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是否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A
您好,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举例说明:某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C,2026年1月至12月销售服装等货物销售额合计450万元,2026年5月偶然转让名下一处不动产,销售额为100万元,按照规定该100万元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C在2026年1月至12月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计算为4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0:40:38增值税全国
Q

自然人是否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A
您好,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0:40:35小规模纳税人全国
Q

增值税法实施后,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时,“劳务”相关项目填写口径有何变化?

A
您好,增值税新政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入“服务”范畴,为便于纳税人理解政策及准确填写,应税劳务项目填写口径做以下变动:一是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简称一般纳税人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本栏。二是调整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口径,纳税人本期按照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本栏,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三是明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简称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项目及栏次”中,“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四是明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称小规模纳税人主表)“本期数”和“本年累计”的“货物及劳务”列中的“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中的“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7 16:48:44全国
Q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A
您好,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的,办理流程如下:一、核验从业人员身份、取得从业人员授权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核验;在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前,取得从业人员的书面同意并留存备查。二、代办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次月15日内填报《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为从业人员代办适用)》,为从业人员办理代办申报。从业人员取得服务收入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需要计算缴纳税费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从业人员一个月度内自两个以上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且合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需要计算缴纳税费的,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向互联网平台企业推送相关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根据当期各自代办申报的销售额,于前述条款代办申报的次月15日内填报《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汇总申报表(为从业人员代办适用)》,分别为从业人员代办申报,并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如实向从业人员提供代办申报、已缴税费等办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7 16:48:43申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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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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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是粮食储备库,收到国家粮食储备局拨付的“粮食保管费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此,粮食储备库收到国家粮食储备局拨付的“粮食保管费补贴”,需要判断该补贴收入是否与销售数量直接挂钩。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直接直接挂钩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我们是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增值税享受免税部分,申报填写免税销售额时,是填写含税销售额还是不含税销售额?您好,享受免税优惠填写申报表时,不区分含税和不含税销售额,直接填写免税销售额即可。3.我公司是商品储备管理公司,承担政府储备任务并取得财政储备经费补贴,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需注意哪些涉税风险?您好,商品储备企业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计入收入总额;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一是企业能够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明确资金专项用途的正式拨付文件;二是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项资金以及由此发生的支出进行单独核算。企业不得因政策理解偏差错误适用不征税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5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第六年应税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防范涉税风险。4.享受财产行为税收优惠的粮食储备企业主体怎么判断?您好,享受税收优惠的粮食储备企业主体应在财政、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等部门列名的储备企业名单内。税务登记信息表中的登记注册类型不得为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不得为“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外的类型。5.我们是一家食品加工厂有仓库,用于储备粮食,能享受商品储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吗?您好,根据《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享受商品储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您需确认是否接受委托、承担符合规定的5种商品储备任务并取得财政储备经费,否则不能享受。6.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给中储粮提供仓储租赁、场地租赁、机器设备租赁服务,出租部分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吗?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48号)规定,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有,且用于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二是在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用于办公、仓储、信息监控、质量检验等经营及管理。因此,其他企业为粮食储备企业提供仓储租赁、场地租赁、机器设备租赁服务,出租部分不能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7.粮食储备企业,同一房产、土地同时用于储备与非储备业务,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您好,如同一房产、土地同时用于储备与非储备业务,应单独管理或“按比例”显著标识商品储备业务,按面积合理分摊房产、土地,按比例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未准确核算的,则不能享受该房土两税优惠政策。8.粮食储备企业,将其办公、仓储的房产和土地对外出租或租用其他仓储企业的仓库用于存储商品,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您好,粮食储备企业的房产将其办公、仓储的房产和土地对外出租或租用其他仓储企业的仓库用于存储商品,不满足房产、土地“自用”条件,不属于政策规定的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已享受请按规定更正申报。更正路径: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期或所属期查询到所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删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息采集表中的减免代码及项目。9.我公司是商品储备企业,将部分自有储备房产、土地对外出租,应如何开具发票?您好,商品储备企业将自有储备用房、土地对外出租取得的租赁收入,不属于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应按照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据实开具发票、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不动产租赁发票应注明不动产详细地址、租赁期限等信息,不得将租赁收入混入商品储备业务违规开具免税发票。10.粮食储备企业,非储备业务签订的买卖合同能否享受印花税减免优惠?您好,非储备业务签订的买卖合同不能享受印花税减免优惠,如已享受请更正申报。更正路径: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期或所属期查询到所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删除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的减免代码及项目。11.我们是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印花税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免税吗?您好,根据《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承担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借款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若无其他优惠(如小微企业借款合同优惠),则需缴纳。12.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如何申报增值税?您好,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增值税模块进行申报。一、一般纳税人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具体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申报表主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附表(一)第18行免税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填报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准确填报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完整留存储备委托文件、财政补贴证明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13.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您好,商品储备企业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时通过填表享受优惠。一、查账征收(一)月(季)度预缴申报: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具体填报要求:将不征税收入金额填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20行“减:不征税收入”。(二)年度申报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具体填报要求:需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完整填报资金的取得、支出、结余及纳税调整情况,对5年内未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的部分,应在第6年计入应税收入总额并按规定作纳税调整。14.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如何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您好,在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财产和行为税模块进行申报。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选择相应税种,进行税源采集,填报税款所属期等相关信息,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后保存,跳转申报,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时系统自动进行减免税额。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房产税申报辅导为例)登录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房产税”,点击[确定]。“房产税”卡片增加成功。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跳转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界面。自动带出已有土地信息、房屋信息。若要录入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页面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录入减免税信息,选择正确的减免税代码。二、印花税登录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进入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印花税”,点击[确定]。“印花税”卡片增加成功。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系统跳转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点击[新增税源],录入税源基础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印花税税源采集成功后税源信息自动带出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选择正确的正确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15.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表?您好,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对应税源明细表,无需额外填写专项优惠备案表,按“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原则,直接在申报时勾选对应优惠即可。16.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增值税申报后系统提示“数据比对异常”,该怎么办?您好,增值税申报提示数据比对异常,多因申报数据与发票开具、进项勾选、优惠备案等后台信息不符。纳税人应先核对销项、进项及免税收入,修正错误后重新申报;若数据真实准确、属合理差异(如未开票收入、政策性免税等)。若无法解决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上传截图咨询。17.我们公司既有储备业务,也有日常经营业务,申报时如何区分,避免填错?您好,申报时进行分别核算、分别申报,可避免申报错误。储备业务相关的房产、土地、营业账簿、买卖合同,勾选对应减免优惠;日常经营业务(如销售非储备商品、出租非储备房产)相关的涉税事项,不勾选减免,按正常流程申报,两者分别填写税源信息和申报表,避免混填导致违规享受优惠或漏缴税款,留存备查资料也需分别整理,便于后续核查。18.粮食储备企业,应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但未享受怎么办?您好,粮食储备企业应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但未享受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享受。更正路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期或所属期查询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更正”--【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选中需要添加减免优惠的税源信息,在减免税信息栏次选中减免税代码“00008122604”,“0010122606”。具体操作流程见以下截图:19.粮食储备企业,应享受印花税优惠但未享受怎么办?您好,粮食储备企业应享受印花税优惠但未享受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享受。更正路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期或所属期查询到所需更正的【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点击“更正”-【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选中需要添加减免优惠的税源信息,在减免税信息栏次选中减免税代码“0009122607”。具体操作流程见以下截图:20.不属于应享受财产行为税收优惠的粮食储备企业,申报时享受了税收优惠,如何处理?您好,不属于应享受税收优惠的粮食储备企业,申报时享受了税收优惠,应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更正。更正路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期或所属期查询到所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删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的减免代码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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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预缴的增值税在当期申报抵减要如何处理?(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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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纳税人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凭完税凭证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6 14:19:39增值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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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是开免税发票吗?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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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因此应开具税率栏次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此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填写在主表第13栏“(五)出口免税销售额”,如果出口货物的发票属于税控器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同时填写第14栏,且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第14栏“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即可,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出口免税”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09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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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8 11:46:34私车公用广西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7 10:09:26商品储备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