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1000+ 条问答

Q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A
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其他年金保险,是指养老年金以外的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在保险监管部门出具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前依法取得的保费收入,属于上述规定的保费收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9 10:41:58增值税全国
Q

何时起停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

A
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因增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可用于抵减增值税税款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5:24:51增值税全国
Q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A
您好,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2 17:04:04增值税全国
Q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盖章要求是什么?

A
您好,一、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2 16:26:21增值税全国
Q

山东省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需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吗?

A
您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7:37:07增值税山东
Q

发生折扣行为应当如何确认增值税销售额和开票?

A
您好,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1 10:16:36增值税全国
Q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一、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二、下列纳税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一)小规模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三)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三、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四、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1 15:10:19增值税全国
Q

增值税上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哪些情形?

A
您好,一、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二、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 16:32:08增值税全国
Q

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平台密码是什么?

A
您好,密码是为了满足部分企业开票与认证操作分开的需求,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启用或不启用平台密码,可根据自身需要在【档案信息维护】模块下增加设置平台密码;平台密码设置成功后,企业只有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后,才能登录本平台。企业也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依次选择【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跳转并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登录认证后进行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 15:48:37增值税江苏
Q

海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有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含本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A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10万元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达到10万元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30 10:30:26增值税海南
Q

海南省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因购买方延期付款收取的违约金按什么项目开具发票?

A
您好,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提供建筑服务收取延期付款的违约金按建筑服务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6 08:30:51增值税海南
Q

海南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A
您好,不可以。自2026年1月1日起,自来水无差额征税政策。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0:28:25增值税海南
Q

海南省的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需要在增值税上视同应税交易吗?

A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因此,根据上述视同应税交易的认定;视同应税交易里取消了无偿提供服务的情形,但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5 10:28:25增值税海南
Q

销售自来水,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A
您好,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比照销售自来水政策执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0 10:55:00增值税全国
Q

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包括哪些?

A
您好,一、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二、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20 10:54:55增值税全国
Q

江苏一般纳税人前期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续补开了发票,增值税如何申报?

A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期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的“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的未开票收入,在补开发票后,可以在“未开具发票”栏填报负数,冲减当期销售额,同时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等对应栏次,按发票实际金额填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9 17:17:12增值税江苏
Q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存在未开票收入导致销售收入与实际经营不符应如何处理?(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将所有销售收入(包括已开票和未开票收入)合并计算,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一、在确认式申报模式时,应根据收入的性质点击【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输入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填写,点击【确定】即可。二、在填表式申报模式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数据进行填写。若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达到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若季度合计销售额达到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减免性质代码应选择01011608。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9 17:17:10增值税江苏
Q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是否征收增值税?

A
您好,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一)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二)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三)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三、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14:25:55增值税全国
Q

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A
您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二、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三、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是指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即货物发出、服务完成、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14:25:43增值税全国
Q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A
您好,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3-18 09:27:14增值税全国
上一页34567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