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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13 条问答

Q

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白酒销售价格与最低计税价格不一致时怎么征收消费税?

A
您好!若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上述品种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22 16:57:54消费税江西
Q

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在核算销售额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A
您好,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例如,某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A生产电子烟产品。2022年12月,该纳税人生产销售A电子烟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同时,当月该纳税人(不持有电子烟商标B)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生产销售B电子烟给B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B),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元。该纳税人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需要说明的是,B电子烟生产企业将B电子烟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时,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54万元〔(100万元+50万元)×36%〕。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5 16:42:52消费税全国
Q

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当重新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A
您好,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5 16:01:07消费税全国
Q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消费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A
您好,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5 09:57:40消费税全国
Q

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发生退货是否可以退税?

A
您好,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5 09:57:35消费税全国
Q

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存在差异应如何申报缴纳消费税?

A
您好,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5 09:57:06消费税全国
Q

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A
您好,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考虑到电子烟为新增消费税子目,为顺利开展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办理消费税税种认定。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自2022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消费税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4 09:26:31消费税全国
Q

进口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4 09:25:28消费税全国
Q

企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

A
您好,企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4 09:24:21消费税全国
Q

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连续加工生产润滑油,在计算消费时是否可以扣除其耗用的润滑油基础油?

A
您好,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连续加工生产润滑油,或纳税人外购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加工生产润滑油,在申报润滑油消费税额时按当期销售的润滑油数量扣减其耗用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规定的润滑油基础油数量的余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4 09:23:33消费税全国
Q

在新电子税务局中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确认式申报如何转为填表式申报?

A
您好,在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当系统判断您是具有【批发零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企业】标签的纳税人时,则进入确认式页面,否则进入填表式页面。如需从确认式页面进入填表式页面,可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您可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及附表进行依次修改和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进入申报提交页面,如图1所示。图1确认式申报界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16:20消费税全国
Q

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A
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填报消费税申报表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缴纳义务人。在电子税务局中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操作流程如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图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当系统判断您具有【批发零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企业】标签时,则进入确认式页面,否则进入填表式页面:一、如为确认式申报模式:(一)对系统计算结果确认信息,如图2所示。图2确认式申报模式界面(二)确认数据预填是否正确,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数据,您可在“本期销售额”栏次进行补充。修改本期销售额后,系统将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如图3所示。图3修改本期销售额界面(三)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可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及附表进行依次修改和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进入申报提交页面,如图4所示。图4确认式申报模式界面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如图5所示。图5填表式申报模式界面(四)如需申报表预览,可通过点击“预览报表”进行查看明细报表数据,如图6所示。图6确认式申报模式界面点击“预览报表”进行查看明细报表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关闭】返回,如图7所示。图7明细报表数据界面(五)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完整报表展示页面,如图8所示。图8确认式申报模式界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完整报表展示页面,如图9所示。图9完整报表展示(六)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后需要您对本次申报结果进行声明确认,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点击【确定】完成申报,如图10所示。图10声明确认二、如为填表式申报模式:(一)按表单样式进行填写。系统会根据您的特征标签,动态展示可填报的表单(必填表单只有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主表、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其余表单为动态展示表),如图11所示。图11填表式申报模式界面(二)选择附表进行填写时,当某一行次需要增行操作时,请点击“+”按钮,如图12所示。图12增行操作(三)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后需要您对本次申报结果进行声明确认,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如图13所示。图13声明确认(四)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如图14所示。图14申报成功界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2-26 16:35:01消费税全国
Q

在生产环节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如何确定消费税计税价格?

A
您好,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以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含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的计税价格。例如,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2年12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并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如果该纳税人委托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同一电子烟产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10万元,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9.6万元(110万元×36%)。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2-19 14:33:22消费税全国
Q

对卷烟采用什么办法征收消费税?

A
您好,卷烟消费税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规定调整的烟类产品仅限于卷烟。雪茄烟、烟丝的消费税税率和计税方法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2-19 14:33:20消费税全国
Q

如何办理消费税申报?

A
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填报消费税申报表、附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如您采取电子税务局办理,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完成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纳税(具体模块名称可参考各省电子税务局实际情况)。如您采取办税服务厅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一.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进口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还应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1份二.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三.成品油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进口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还应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1份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企业,还应报送《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1份执行定点直供计划销售石脑油、燃料油,且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还应报送《生产企业定点直供石脑油、燃料油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1份石脑油、燃料油使用企业,还应报送《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乙烯、芳烃生产装置投入产出流量计统计表》、进口货物报关单(既以国产又以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使用企业报送;符合条件的进口货劳报关单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既以国产又以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使用企业报送;符合条件的进口货劳报关单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既以国产又以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使用企业报送;符合条件的进口货劳报关单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各1份四.小汽车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五.电池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六.涂料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七.其他类消费税申报1.《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2份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1)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2)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3)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4)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5)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6)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7)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应各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1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11-09 11:20:50消费税全国
Q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A
【事项名称】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申请条件】在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已缴纳的消费税。【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应退税额计算表》3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适用情形材料名称数量备注使用企业初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口消费税退税的,且前期已向海关申请办理过退税事项上月进口地海关受理的《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1份首次办理或条件发生变化《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表》1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工艺设计方案、装置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生产设备情况复印件1份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物料平衡图复印件1份原料储罐、产成品储罐和产成品仓库的分布图、用途、储存容量的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生产装置的全部流量计的安装位置图和计量方法说明,以及原材料密度的测量和计算方法说明复印件1份上一年度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分品种的销售明细表1份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20日内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5.使用企业申请退税的国内采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应取得符合规定的成品油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注明石脑油、燃料油及数量。未取得或发票未注明石脑油、燃料油及数量的,不予退税。6.使用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暂停或取消使用企业的退(免)税资格:(1)注销税务登记的,取消退(免)税资格。(2)主管税务机关实地核查结果与使用企业申报的备案资料不一致的,暂停或取消退(免)资格。(3)使用企业不再以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或不再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经申请取消退(免)税资格。(4)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存在骗取国家退税款的,取消退(免)税资格。(5)办理备案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经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在30日内仍未改正的,暂停退(免)税资格。(6)未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和《乙烯、芳烃生产装置投入产出流量计统计表》、《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的,暂停退(免)税资格。(7)不接受税务机关的产品抽检,不能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检测报告的,暂停退(免)税资格。7.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10-24 16:13:25消费税
Q

(上海)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A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8-02 10:17:44消费税上海
Q

消费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缴纳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7-28 11:04:03消费税全国
Q

享受消费税政策减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A
您好,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7-28 10:49:50消费税全国
Q

哪些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A
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消费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缴纳义务人与教育费附加缴纳义务人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3-07-22 11:06:18消费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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