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227 条问答

Q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由于推迟交房而付的违约金是否可以作为扣除项目?(河南)

A
您好,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推迟交房而付的违约金,不能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11 15:36:09土地增值税河南
Q

个人转让非住房能否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河南)

A
您好,个人转让非住房,凡能够正确计算收入和扣除项目的,按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无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可按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无法清算的按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11 15:36:07土地增值税河南
Q

判断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时,“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应如何确定?(河南)

A
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判断其适用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时,“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是指:按普通标准住宅、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和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分为三类,分别计算的平均价格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11 10:10:09土地增值税河南
Q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A
您好,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交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3.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利息,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准予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4.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招拍挂”环节,与政府约定在项目内建设配建房并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的,建设配建房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土地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予以扣除。(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其扣除金额根据补偿协议、签收清册、收付款凭据等相关资料确定。(1)拆迁补偿费应当是真实发生和实际支付的,支付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据应当一一对应。(2)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认收入,同时计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当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4)货币安置拆迁的支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1)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的,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资质和收费标准的要求。(2)在项目规划报建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允许扣除。3.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1)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告、工程施工合同记载内容相符。(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购建筑材料时,自购建筑材料费用不得重复计算扣除。(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已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扣除。(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销售已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装修公司购买的家用电器、家具所发生的支出,也不包括与房地产连接在一起、但可以拆除且拆除后无实质性损害的物品所发生的支出。随房屋一同出售的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整体中央空调、户式小型中央空调、固定式衣柜橱柜等,其外购成本允许扣除。(5)清算项目以外单独建造的样板房、售楼部,其建造费、装修费等不得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6)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工程监理费允许扣除。(7)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支出。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当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共配套设施等转为自用或出租,不确认收入,其应当分摊的成本、费用也不允许扣除;(5)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但公共配套设施滞后建设的,滞后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按照受益对象分摊扣除。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得作为开发间接费用予以扣除;(2)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建支付的代建管理费,不得作为开发间接费用予以扣除。(三)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据实扣除的,应当提供贷款合同、利息结算单据以及发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咨询费等非利息支出以及因逾期还款,金融机构收取的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罚息等款项,不得作为利息支出扣除。2.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3.既有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项第1目、第2目所述两种办法。(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2.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除。(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Q

福建省房地产企业销售SOHO类型房地产,土地出让性质用途是商业用地,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是多少?

A
您好,自2025年1月1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保障性住房实行零预征率,其它各类型房地产的预征率统一为1.5%。因此,福建省房地产企业销售SOHO类型房地产,土地出让性质用途是商业用地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2 09:57:16土地增值税福建
Q

河北省申报土地增值税时若存在多个税源信息怎么办?

A
您好,若存在多个税源信息,点击税源选择链接,弹出税源选择界面,勾选一个或多个税源进行申报,若未点击税源选择链接则默认申报全部可申报的税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1 17:45:46土地增值税河北
Q

湖南省土地增值税分类清算如何分类?

A
您好,湖南省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按照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类型分类,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据此申报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8 09:33:30土地增值税湖南
Q

企业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但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尾盘申报操作时显示土增项目状态有误,导致无法办理尾盘申报,应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如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状态不通过,无法申报的,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状态,修改为“已清算有尾盘”状态,待同步至电子税务局后,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尾盘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7 15:06:37土地增值税广西
Q

山东省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

A
您好,自2025年5月1日起,普通住宅预征率统一调整为1.5%。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5 17:34:05土地增值税山东
Q

广西房地产企业向棚户区以外的人员销售改造安置住房,能否参照“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房地产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

A
您好,自2016年2月5日起,对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房地产企业,非普通住宅、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执行。因此,符合“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可按上述规定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销售对象不限制为棚户区内的居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24 09:53:41土地增值税广西
Q

江苏省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清算项目存在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或申报不实等情形,如何处理?

A
您好,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和稽查中,发现已清算项目存在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或纳税人申报不实等情形的,应重新进行清算并依法补征税款。构成偷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5 12:53:35土地增值税江苏
Q

江西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征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自2025年3月1日起: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30日内(是指纳税人收到或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纸质或者电子证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首次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二、纳税人应当自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取得转让收入之日起,根据该项目首次取得转让收入之日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上月末的每月房地产转让情况,在次月纳税申报期限内更新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并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三、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清算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符合清算条件且资料完备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清算条件但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在30日内补齐资料。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前述不同情形,向纳税人出具相应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四、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之日起90日内出具清算审核结论。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县(市、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90日;到期后需要继续延期的,经上一级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不超过90日。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清算所需账簿资料被有关部门控制等原因无法正常清算的,可以中止清算并报设区市税务局备案。中止清算的原因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清算,中止期间不计入清算期限。对清算审核结论和延期、中止清算事项,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出具相应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五、纳税人自行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为补税的,应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先按照申报数额缴纳税款,后续再根据税务机关清算审核结论进行结算。纳税人自行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为退税的,在税务机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后进行结算。六、税务机关根据清算审核结论中应当补缴土地增值税或者应当退还土地增值税的税额确定补退税期限。清算审核结论为应当补缴土地增值税的,税额不满3000万元的,纳税人应当在30日内缴清税款;税额在3000万元至1亿元的,纳税人应当在60日内缴清税款;税额超过1亿元的,纳税人应当在90日内缴清税款。清算审核结论为应当退还土地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人收到清算审核结论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13 10:43:18土地增值税江西
Q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文件是什么时候失效的?

A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文件于2025年7月21日全文废止,相关规定不再按该文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0:46:09土地增值税福建
Q

广西房开项目完工当年,针对完工产品只收了首付款而没有收完全款的,应该如何确认收入?

A
您好,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10 17:08:05土地增值税广西
Q

海南省污染扰民企业搬迁转让原厂址时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A
您好,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3 11:38:19土地增值税海南
Q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哪些?

A
您好,自2022年9月21日起,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实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其他经济利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2 15:30:01土地增值税山东
Q

云南省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百分之几?

A
您好,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对其实行核定征收,即按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所取得的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我省的核定比例在1%-3%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核定比例由各州、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6:09:39土地增值税云南
Q

云南省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A
您好,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对其实行核定征收,即按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所取得的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我省的核定比例在1%-3%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核定比例由各州、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4:56:28土地增值税云南
Q

云南省土地增值税新旧房划分标准是什么?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并转让的商品房,应按照转让新建房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列入固定资产或者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自投入使用之日起超过5年以上转让的,按旧房转让处理。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和个人自建房屋,自投入使用之日起超过3年以上转让的,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购买房屋再转让的,属转让旧房。”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4 17:27:36土地增值税云南
Q

贵州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A
您好,贵州省土地增值税现行预征率:一、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调整为1%;二、非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调整为2%;三、营业用房,预征率调整为3%;四、其他房产,预征率调整为1.5%。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08 09:39:13土地增值税贵州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2-03 17:30:27土地增值税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