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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土地增值税”

Q

纳税人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填报哪几个申报表?

A
您好,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8 15:18:44土地增值税全国
Q

纳税人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时应填报哪些申报表?

A
您好,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8 15:18:44耕地占用税全国
Q

陕西省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的装修成本能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

A
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其装修成本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若企业向购房者收取的装修费用不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则装修费用不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4 18:22:41加计扣除陕西
Q

江西省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中的相关开发成本如何计算?

A
您好!各地清算时扣除项目中开发成本的计算,可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房地产企业建造的房产,其土建造价按企业的招标价与事先、事中、事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即:企业建造的房产,凡是通过招投标价进行建造的,其土建造价以招投标价为准;企业确定下来的招投标价格,在一月之内书面报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人员应在15日之内核实招投标价的真实性;对中途由于市场变化或项目增减因素造成招投标价有波动的,波动价凡与实际发生价超过招投标价的10%以上情况,企业应在一星期之内将波动情况书面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人员应在10日之内核实波动情况的真实性;当企业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有关企业发生土建造价以中途波动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的价格,在清算时准予扣除。  二、对不搞招投标自行建造的房地产企业建造的房产,扣除项目中开发成本包含的道路、绿化费用,能查实的,以查实为准;不能查实的,按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道路、绿化费用。即:开发项目在5亿元以内(含5亿元)的楼盘,按销售总收入不高于3%;开发项目在10亿元以内(含10亿元)的楼盘,按销售总收入不高于5%;开发项目在10亿元以上的楼盘,按销售总收入不高于7%,作为开发成本的一部分费用。别墅、渡假村按上述确定的比例往上浮两个百分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3 12:41:51房地产企业江西
Q

福建省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的楼盘是根据规划许可证来做土地增值税清算吗?

A
您好,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的楼盘是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做土地增值税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12 15:50:48房地产福建
Q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由谁履行纳税义务?

A
您好,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34土地全国
Q

管理局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了土地增值税,稽查局在稽查时是否可以按查实方式重新计算并查补税款?

A
您好,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34土地增值税全国
Q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的房产,如何申报土地增值税?

A
您好,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24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
Q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具体比例是多少?

A
您好,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24土地增值税全国
Q

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A
您好,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样界定有三层含义:一是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对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这是因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依法被征收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国家征收的集体土地不得转让。如要自行转让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而不应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是只对转让房地产权属的行为征税,不转让的不征税。如房地产的出租,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的产权转移,不应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征税,对发生转让行为,而未取得收入的不征税。如通过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虽然发生了转让行为,但未取得收入,就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18土地增值税全国
Q

转让二手房没有评估价格也不能提供发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不可以依据契税完税凭证所载金额每年加扣5%?

A
您好,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三)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18土地增值税全国
Q

参加土地竞拍时支付的佣金是否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A
您好,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18土地增值税全国
Q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A
您好,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18土地增值税全国
Q

转让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是否也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A
您好,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8 10:47:17土地增值税全国
Q

按次征收的土地增值税申请税收减免核准时,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选择享受优惠有效期间?

A
您好,按次征收的土地增值税申请税收减免核准时,您选择享受优惠有效期间与申报期间选择为一致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22:03优惠全国
Q

在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后能多次拆分合并吗?

A
您好,电子税务局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最多只允许拆分合并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20:41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全国
Q

新电子税务局上哪个模块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A
您好,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模块进行,具体通过以下路径办理: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二、【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点击【填表式申报】,选择土地增值税,点击【新增税源】,点击【新增项目报告】进入。三、通过消息提醒进入。四、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16:51模块全国
Q

新电子税务局上哪个模块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

A
您好,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模块进行,具体通过以下路径办理: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二、通过消息提醒进入。三、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16:48土地增值税全国
Q

新电子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模块可以用来办理什么业务?

A
您好,若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有需要重新调整确认清算单位,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允许合并清算或拆分清算项目,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功能实现原土地增值税项目的拆分和合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15:17新电子税务局全国
Q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税收减免核准呢?

A
您好,需要办理税收减免核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二、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三、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减免资源税。四、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五、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六、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八、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3-01 11:14:29减免核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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