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出口退税”

Q

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A
您好,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4 15:50:01增值税海南
Q

湖北省纳税人可以放弃出口退税申请吗?

A
您好,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或征税政策。如果出口企业选择放弃,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日起36个月内,原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4 08:49:51放弃出口退税湖北
Q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促进重庆市进出口领域高资信企业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A
重庆海关各隶属海关,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发挥AEO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退税一类企业和外综服试点企业等进出口领域高资信企业(以下简称“高资信企业”)在支持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中的示范作用和骨干作用,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以下简称“重庆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税务局”)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商务委”)联合制定如下措施:一、促进生产要素创新配置1.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依企业申请,优先将高资信企业纳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适用范围。(责任单位:重庆海关)2.对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给予5~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以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3.将符合条件的高资信企业,纳入外经贸优惠贷款贴息项目支持范围,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享受不超过实际发放贷款的1%(年化)的贴息补助,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二、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4.根据高资信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优先安排货物查验和检验检疫,优先安排采样和检测,优先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等便利措施。(责任单位:重庆海关)5.给予高资信企业享受一类企业在出口退税进度上的同等待遇,加大税收服务支持力度,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6.对参加由重庆市商务委统一组织境外重点展会的高资信企业,给予展位优先保障,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三、提升服务企业质效7.指派协调专员为高资信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开展法律法规和海关政策咨询,听取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协调解决海关业务疑难问题,做好通关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引导企业规范管理、良性发展。(责任单位:重庆海关)8.通过各海关业务办事大厅的AEO高级认证企业服务专窗,为高资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海关手续的服务;通过各区县办税服务厅的专门窗口,为高资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业务的服务。(责任单位: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9.为高资信企业提供“税企联”常态化服务,配备首席联络员,收集聚焦进出口领域高资信企业需求,研究解决重大复杂涉税问题。(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10.为高资信企业提供税收专家团队服务,覆盖涉税注册登记、税费申报缴纳、税收优惠享受、证明开具、注销迁移等全流程税费服务。(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11.为高资信企业推送包含出口退税、国际税收政策服务举措在内的“税锦囊”,支持高资信企业“走出去”布局海外仓,合规享受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享受以上政策措施的高资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由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商务委根据重庆市AEO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和外综服试点企业名单,并结合各自信用管理要求共同协商制定,实行动态调整。特此通知。附件:高资信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24年5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5-20重庆
Q

电票平台-不抵扣勾选

A
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如增值税进项用于不得不抵扣或者不需要抵扣,则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的不抵扣勾选模块进行操作。“不抵扣勾选”是在税款所属期内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查询及勾选。1.什么情况下使用不抵扣勾选模块?答:您好,不抵扣勾选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实现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数据,海关缴款书和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的功能。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有哪些?答:您好,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4)项、第(5)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财税〔2016〕36号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做不抵扣勾选?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不抵扣勾选"模块对不用于进项抵扣、出口退税、代办出口退税等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不抵扣勾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进入该模块。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不抵扣勾选?答:您好,“不抵扣勾选”是在税款所属期内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查询及勾选。若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点击进入【不抵扣勾选】模块。如图1所示。图1发票勾选确认初始页面操作流程:(1)不抵扣发票勾选①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选择“不抵扣原因”,弹出的窗口如图2所示,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3所示,点击继续提交后勾选完成。图2不抵扣原因选择框图3提交勾选(2)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①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撤销勾选”按钮,如图4所示,弹出的撤销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5所示,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图4撤销勾选图5撤销勾选提示信息(3)发票的“导入”和“导出”该功能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多,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给纳税人提供的一项优化服务。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①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撤销勾选点击“清单导入勾选”,如图6所示,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导入”,如图7所示,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图6下载模板图7导入②发票的“导出”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钮,如图8所示,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图8导出注意事项不抵扣勾选不需要进行申请统计、统计确认操作。5.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答:您好,您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数电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操作步骤:(1)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发票来源选择“数电票”,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数电票查询结果。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界面如图9所示:图9不抵扣勾选(2)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选择数电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对于本次需要勾选不抵扣的数电票填写对应的不抵扣原因。确认本次需要勾选不抵扣操作的数电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界面如图10所示:图10勾选认证信息(3)确认无误后,在上图中点击“确定”完成本次操作,如图11所示。图11确认提交(4)数据提交成功。界面如图12所示:图12提交成功6.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做了出口退税勾选,还需要操作不抵扣勾选吗?答:您好,出口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了出口退税勾选,无需再进行不抵扣勾选。不抵扣勾选是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勾选。7.从哪里下载不抵扣勾选的发票情况?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进入该模块,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按钮,即可下载不抵扣勾选的发票情况,如图13所示。图13导出界面
Q

电票平台-出口退税勾选用途确认

A
对于可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出口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对发票按购买方进行归集,购买方纳税人进行实人认证后,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购买方纳税人的发票信息进行出口退税勾选、撤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一、政策类1.哪些类型的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答:您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2.哪些类型的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答:您好,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3.用于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范围有哪些?答:您好,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二、操作类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做出口退税勾选确认?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出口退税类勾选”模块进行出口退税勾选、撤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可进入该模块。5.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出口退税勾选确认?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出口退税类勾选”模块进行出口退税勾选、撤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操作流程如下:功能菜单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进入页面,如图1所示。【出口退税类勾选】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1出口退税类勾选功能路径图2出口退税类勾选功能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如图3所示:图3出口退税类勾选查询界面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次出口退税勾选XX份,税额合计XX,是否确认?”),如图4所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图4提交勾选确认弹窗提示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如图5所示:图5勾选状态为“已勾选”出口退税发票勾选后,您需点击“用途确认”页签进行用途确认。用途确认初始化界面如图6所示:图6用途确认页面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点击【用途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如图7所示:图7出口退税类勾选用途确认提示框点击【继续】按钮,完成用途确认。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用途错误确认为出口退税能否更正?答:您好,您发票用途误确认为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如果尚未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已经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7.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做了出口退税勾选,还需要操作不抵扣勾选吗?答:您好,出口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了出口退税勾选,无需再进行不抵扣勾选。不抵扣勾选是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勾选。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如何进行出口退税办理?答:您好,您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勾选确认后,被勾选发票可以作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依据。您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9.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退税勾选?答:您好,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退税勾选】-【发票退税勾选】使用退税勾选功能,本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该功能权限。主要提供按照开票日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可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该功能页面如图8所示:图8发票退税勾选功能界面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发票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1)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下表:条件字段输入说明备注发票类别发票类型选择项默认选定增值税发票,可以自行选择海关缴款书。发票来源发票来源选择项默认为全部,可选择数电票或税控发票。发票代码10位数字默认为空,如果要精确查询单张发票的功能,则发票代码号码必须输入完整,否则留空即可。发票号码8或20位数字开票日期日期区间选择框可查询任意日期的发票,为必录条件。销方税号15、17、18、20位税号默认为空,可以不输入;如果要限定指定销方开具的发票,必须输入完整的税号方可,不支持模糊匹配。确认状态“未确认”和“已确认”默认查询确认状态为“未确认”的发票。管理状态“全部”、“正常”、“疑点发票”、“非正常”默认全部,查询所有管理状态的发票。勾选状态“全部”、“未勾选”、“已勾选”默认勾选状态为“未勾选”的发票。用于筛选待勾选的发票。发票状态“全部”、“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红字发票待确认”、“已部分冲红”、“已全额冲红”默认查询正常状态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状态的发票,也可以点选“全部”来查询所有状态的发票。信息来源“全部”、“扫描认证”、“系统推送”、“异常凭证转入”默认查询全部来源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来源的发票。风险状态“全部”、“正常”、“待查”、“涉嫌违规”、“确认风险”、“异常发票”默认查询全部风险状态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风险状态的发票。(2)下部为查询结果的勾选操作区域。相关说明如下:(3)具体操作方法:①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并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②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记录,并点击“提交”按钮,如图9所示:图9提交界面③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提示如图10,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本次勾选的数据。图10勾选确认信息界面④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如图11所示:图11提交成功界面1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退税确认勾选?答:您好,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退税勾选】-【退税确认勾选】使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适用退税勾选功能。此功能模块是对当期已勾选为退税的发票信息和海关缴款书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可在每个自然月所属期对当期勾选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确认。(1)确认勾选①在“退税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您需要确认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的发票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无误,确认无误时,需要点击“确认”按钮。如图12所示:图12退税确认勾选界面②点击“确定”按钮后平台自动弹出如图13所示:图13退税确认信息界面③在当期退税勾选确认操作成功后,系统弹出信息提交状态的提示如图14所示:图14退税勾选确认成功提示界面(2)已确认结果查询已确认结果可通过“确认勾选”模块的确认标志中选择“已确认”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如图15所示:图15已确认结果查询界面
Q

电票平台-抵扣勾选用途确认

A
发票勾选确认功能是发票用途确认涉及功能的功能入口,提供用途勾选、用途确认等功能菜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可以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统计确认。一、政策类1.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确认用途?答: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不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数电票等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二、操作类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做抵扣类勾选的统计确认?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统计确认”模块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统计确认。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增值税抵扣的用途确认?答:您好,若您需要做用途确认,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功能页面。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抵扣勾选点击“抵扣勾选”页签,界面如图1所示:图1抵扣勾选功能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查询条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您可选中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也可通过清单导入勾选页签进行勾选。如图2所示:图2勾选所需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次勾选XX份,税额合计XX,是否确认?”)。如图3所示:图3提交确认提示发票勾选完成以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如图4所示:图4状态变为已勾选(2)统计确认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界面如图5所示:图5统计确认功能界面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如图6所示:图6统计页面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如图7所示:图7确认提示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有下载发票明细,如图8所示:图8统计结果4.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是否还要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答:您好,如果您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无需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5.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撤销未申报的抵扣勾选?答:若您需要撤销未申报的抵扣勾选,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然后分以下情况操作:(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点击“抵扣勾选”页签,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根据需要选择发票来源、开票日期和发票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发票列表中勾选需撤销勾选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如图9所示。出现确认撤销弹窗时,点击“确认”,如图10所示。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即可。图9撤销勾选界面图10确认撤销界面(2)已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点击“撤销统计”,如图11所示。出现撤销统计确定弹窗时,点击“确定”,如图12所示。页面提示“撤销统计成功”即可。再进行上述“(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中的操作。图11撤销统计界面图12撤销统计确定界面(3)已申请统计且已统计确认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点击“撤销确认”,如图13所示。出现撤销确认确定弹窗时,点击“确定”,如图14所示。页面提示“撤销确认成功”即可。再进行上述“(2)已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中的操作。图13撤销确认界面图14撤销确认确定界面注意事项若撤销勾选时页面提示:请撤销统计后勾选抵扣,则表明尚未“撤销确认”或尚未“撤销统计。”6.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答:您好,您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进入该操纵模块,如图15所示。该功能主要向您提供:(1)对当前税款所属期所认证数据进行统计申请,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2)当前税款所属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3)历史税款所属期发票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在抵扣勾选统计页面,默认显示“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可通过点击“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切换页面内容。图15抵扣勾选统计界面(一)当前属期数据统计(1)发票统计表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报表类型包括“发票统计表”和“异常发票统计表”,通过选择报表类型“发票统计表”、“异常发票统计表”来实现不同类型报表的统计查询。①申请统计(1)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如图16所示。图16申请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②统计查询(2)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如果统计完成,则会出现如图17页面;图17抵扣统计统计完成③撤销统计(3)在当前税款属期内,支持多次申请统计和撤销统计操作。当期抵扣勾选操作被锁定后,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图18所示。图18撤销统计(4)撤销统计提交成功,系统如图19所示:图19撤销成功(5)确认统计统计完成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点击“确认”按钮(如图20所示)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如图21所示。图20确认统计表图21提示信息界面(6)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系统会要求用户输入设置过的确认密码,如图22所示:图22请输入确认密码(7)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图23所示:图23密码确认成功(8)如果尚未设置确认密码,系统会提示如图24所示:图24尚未设置确认密码(9)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确认密码设置功能页面,您可以自行设置确认密码,如图25所示:图25确认密码设置功能(10)若忘记提示问题答案,点击右下角“重置”按钮,如图26所示:图26重置抵扣统计确认密码(11)点击“确定”按钮,如图27所示:图27确认重置密码(12)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前往设置确认密码,如图28所示:图28密码重置成功(13)输入密码、确认密码、提示问题和答案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29所示:图29重新设置确认密码(14)点击“确定”按钮,如图30所示:图30确认是否保存确认密码(15)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如图31所示:图31保存密码④打印(16)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申报抵扣发票统计表右上方的“打印”按钮,连接本地打印机对统计表进行打印操作,如图32所示。图32打印⑤勾选明细查询及导出(17)确认成功后,可对本期的认证数据进行查询和导出,如图33所示。图33对本期的认证数据进行查询和导出(二)异常发票统计表选择“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报表类型选择“异常发票统计表”,系统返回当前属期的异常发票统计表。页面下方展示的异常发票清单(如图34所示)图34异常发票清单(1)历史属期数据统计点击“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可浏览历史所属期的发票统计表和异常发票统计表,支持对明细数据的查询和下载。选择税款所属期和报表类型后,就可显示该期的发票统计表或异常发票统计表,如下图35所示。图35历史属期数据统计三、常见问题7.统计确认时提示未到统计时间怎么办?答:您好,统计确认只能在征期内进行,未在征期范围内只能进行勾选,不能进行统计确认。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错误确认了用途能否更正?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错误确认了用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更正:(1)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但未申报抵扣的,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撤销勾选后重新确认发票用途。(2)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3)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9.申报表没带出已勾选的数据,手动填写后提示比对不通过怎么办?答:您好,请您核实勾选完是否做了统计确认,如果已经做统计确认,稍晚一些再去申报表发票汇总界面点“一键获取”并“刷新”,完成以上操作后再尝试。如果24小时后仍显示比对不通过,则建议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界面征纳互动功能连线税务机关核实相关情况。10.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统计确认时税额与勾选时的税额不一致是什么原因?答:您好,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1)请确认您查看的是“抵扣类勾选统计结果”的“合计”栏次,而非第一行,第一行的数据只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还存在其他已勾选的抵扣凭证,会导致第一行数据小于合计数,也就小于抵扣勾选、下载发票明细里数据;(2)统计确认界面显示的是“有效抵扣税额”,而抵扣勾选、下载发票明细里还存在“票面税额”栏目,请确认是否有混淆两者的情况存在。例如受票方对该数电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了抵扣勾选就会出现此种情况;(3)请核实您是否有部分发票误做“不抵扣勾选”、“退税勾选”,可能也会导致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时的税额小于您在不同模块总共勾选的发票的有效抵扣税额;(4)若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查询已抵扣信息勾选对应发票撤销重新统计确认,重新生成数据再比对;(5)如果税额仍不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11.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税务数字账户统计确认时提示“本属期您还存在未勾选的可扣除发票数据,是否继续统计”如何处理?答:您好,当您申请统计确认时系统提示“本属期您还存在未勾选的可扣除发票数据,是否继续统计?”,说明您还存在本属期您还存在未勾选的可扣除发票,若您已知悉并且不再需要在本属期抵扣这些未勾选的发票,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请点击“继续”完成统计确认即可。若您还需要继续勾选其他发票,点击“取消”,再返回到“抵扣勾选”继续勾选发票,完成后再回到“统计确认”页面申请统计。1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的作用是什么?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是供试点纳税人将勾选的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等用途确认,并对发票数据进行归集、实时统计。13.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注意什么?答:您好,一是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将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通过用途确认撤销后再继续勾选。二是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无法进行用途确认。14.发票勾选确认和发票入账标识有什么关联关系吗?答:您好,发票勾选确认和发票入账标识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独立的两个功能,二者无必然联系。15.用途勾选后是否需要打印清单?答:您好,文件上没有规定,您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打印清单。16.电票平台可以部分抵扣吗?答:您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抵扣类勾选时无法修改有效税额。17.仅作为数电票受票方的纳税人收到数电票需要做用
Q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有什么规定? (上海)

A
您好,持续关注涉税涉费高频热点诉求,在健全工作机制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同时,进一步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着力打通办税缴费堵点卡点,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涉税涉费诉求解决效率。  健全诉求解决机制。持续深化“民呼我为”,保障线上线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全渠道畅通有序,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强化基层税务局直联点、“税费争议调解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两室一窗”争议调处新阵地的诉求感知“触角”作用,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热点诉求,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发增设“智能问诊”服务功能,通过在出口退税申报环节针对纳税人申报步骤、疑点处理、问题解决等,结合实际退税申报场景的综合智能识别,提供一揽子操作指南和解决方案。充分发挥精准推送工作机制作用,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流程,丰富推送内容,拓宽推送渠道,进一步提高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措施宣传辅导的针对性,更好实现“政策找人”。优化可视答疑服务,结合本市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分析情况,主动向特定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答疑邀请,实现“一地答疑、多地共享”“一期答疑、产品共用”。  增强破解难题实效。面向不同行业、不同规模、新办户推送“需要掌握、想要了解”的税费优惠政策及税费业务操作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借助“开业第一课”工作帮助企业走稳“第一步”。与市区工商联连续第四年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精准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共性需求,全方位优服务、送辅导、助纾困,为小微经营主体强信心、减负担、添活力。试用“税企治”涉税诉求、精准推送定制性纳税服务等功能,拓展大企业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实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增强大企业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执行一致性等复杂涉税诉求的办理质效。积极参与和承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活动和能力促进联盟专项工作,配合税务总局研究拓展《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范围,完善居民身份证明开具,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8 17:43:11上海
Q

购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的假发票并且作为入账及抵扣凭证,对购买方会有什么影响吗?

A
您好,一、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5 13:57:36全国
Q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A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的工作要求,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现将市局制定的《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5日  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的工作要求,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现结合本市税务工作实际,就开展2024年本市“春风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聚焦办税缴费中的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拓展内外部协同配合,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切实打通堵点卡点,以更实作风、更大力度、更优举措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  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全力推广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助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拓展“掌上办”服务,协助优化精准推送、智能算税和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提升办税缴费体验感、获得感。进一步加强政务融合,推进更多涉税费事项纳入市政府“一网通办”自助终端,利用“一网通办”增加税务业务推广力度。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结合社会共治点建设,将集成式自助办税终端入驻经济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圈等纳税人缴费人密集场所,提供24小时服务,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保障设备平稳运行,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  (二)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提升A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助力金融机构更精准地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守信企业倾斜;持续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求,不断提升守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  (三)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选择部分条件较成熟的区局试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监管,并有序复制推广至全市各区局,推动将各区局所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相对集中管理,逐步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扎口管”“专业管”。依托大数据,强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管理;加强与财政、市监、网信等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持续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的从业行为,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  持续关注涉税涉费高频热点诉求,在健全工作机制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同时,进一步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着力打通办税缴费堵点卡点,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涉税涉费诉求解决效率。  (四)健全诉求解决机制。持续深化“民呼我为”,保障线上线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全渠道畅通有序,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强化基层税务局直联点、“税费争议调解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两室一窗”争议调处新阵地的诉求感知“触角”作用,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热点诉求,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发增设“智能问诊”服务功能,通过在出口退税申报环节针对纳税人申报步骤、疑点处理、问题解决等,结合实际退税申报场景的综合智能识别,提供一揽子操作指南和解决方案。充分发挥精准推送工作机制作用,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流程,丰富推送内容,拓宽推送渠道,进一步提高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措施宣传辅导的针对性,更好实现“政策找人”。优化可视答疑服务,结合本市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分析情况,主动向特定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答疑邀请,实现“一地答疑、多地共享”“一期答疑、产品共用”。  (五)增强破解难题实效。面向不同行业、不同规模、新办户推送“需要掌握、想要了解”的税费优惠政策及税费业务操作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借助“开业第一课”工作帮助企业走稳“第一步”。与市区工商联连续第四年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精准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共性需求,全方位优服务、送辅导、助纾困,为小微经营主体强信心、减负担、添活力。试用“税企治”涉税诉求、精准推送定制性纳税服务等功能,拓展大企业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实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增强大企业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执行一致性等复杂涉税诉求的办理质效。积极参与和承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活动和能力促进联盟专项工作,配合税务总局研究拓展《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范围,完善居民身份证明开具,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四、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  持续深化数字赋能,通过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运用,推动办税缴费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成本降低,切实做到高水平优化提升税费服务。  (六)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与市人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信息协查等工作,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做好优化系统查询、提示提醒等工作,方便纳税人享受支持创业就业等税费优惠政策。关联不动产交易环节信息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实现系统自动预填,纳税人补充、更正、确认即可完成信息采集,同步加强对外宣传辅导。探索运用不动产登记信息,提升预填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便捷性。与医保部门实现资助参保困难群众信息共享。对参保困难群众,做好缴费服务;对未参保困难群众,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宣传,落实落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七)加强数字技术运用。依托可信身份体系、电子证照共享、电子化报送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提高办税效率。积极推广“乐企”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接入乐企,向税务总局争取扩大联用试点,推动企业业务、财务、税务融合。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电子发票与电子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联合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五、进一步推进税费服务方式创新  持续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场景式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升级“跨域办”“跨境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  (八)推进“跨域办”。优化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岗责体系配置,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建立收件、办理两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办税服务场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探索实现税费事项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满足特殊事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下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自助办税终端跨区域办理的需求。  (九)推进“跨境办”。以跨境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从信息通、政策通、服务通三个维度持续加强“税路通·一路沪航”子品牌建设,开发“海外税讯”、更新编写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持续丰富海外税收案例库、跟踪全球税收动态,做好国际税收热点咨询的收集和分类梳理工作,加工形成跨境服务品牌知识产品。联合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研究出台本市跨境电子缴退库相关落实文件,实现跨境全程电子缴税退税,加强对跨境缴退库业务的宣传辅导,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  (十)推进“一窗办”。打造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办税场景,与市房管、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部门上链共享网签合同备案信息、纳税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信息、税务申报核税信息等,完成三方业务联办闭环流程;持续优化落实“一网通办”税费同缴服务,开发启用不动产交易电子发票代开功能,试点运行慧办平台不动产交易数电票代开功能。继续做好与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设立的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专区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企业“90分钟”业务全办结、当场发证的工作要求,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登记办税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深化内外协同配合,强化统筹推进落实,努力在高水平优化税费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做好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切实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见行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以税费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助力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氛围,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Q

山西省什么样的纳税人本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直接评为D级?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4 16:56:15山西
Q

新电子税局中免税出口卷烟计划查询在哪里?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免税出口卷烟计划查询】,进入【免税出口卷烟计划查询】模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3 15:12:20免税出口卷烟计划查询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中企业备案信息查询在哪里?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进入【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模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3 15:12:20企业备案信息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中中标证明通知书查询在哪里?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中标证明通知书查询】,进入【中标证明通知书查询】模块办理相关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3 15:12:13中标证明通知书全国
Q

在新电子税局中,如何查询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出口文库查询】模块中,您可以通过页面左侧目录树,或在页面右侧输入栏中搜索对应商品的出口退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3 15:12:12出口文库查询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中电子账册信息查询及下载在哪里?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电子账册信息查询及下载】进入该模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2 16:14:00电子账册信息查询及下载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中出口文库在哪里查询?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出口文库查询】,进入出口文库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2 16:13:50出口文库查询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中代理证明信息查询及下载在哪里?

A
您好,在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代理证明信息查询及下载】中办理该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2 16:13:50代理证明信息查询及下载全国
Q

新电子税局中电子手册信息查询及下载在哪里?

A
您好,新电子税局中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电子手册信息查询及下载】进入该模块,办理相关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2 16:13:44电子手册信息查询及下载全国
Q

在新电子税局中,如何在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结果查询中查看某一特定税票的状态?

A
您好,您可以通过【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结果查询】模块,在页面上方的缴款单位(人)纳税人识别号、缴款书号码及填发日期中,填写或选择对应税票信息,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搜索特定税票的认证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2 16:13:43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结果查询全国
Q

在新电子税局中哪个模块可以查看出口退税发票的退税状态?

A
您好,您可以通过【出口退税发票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出口退税发票的退税状态、稽核状态等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2 16:13:43出口退税发票状态查询全国
上一页2930313233下一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32:08不抵扣勾选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30:29用途确认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20:26发票抵扣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5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