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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Q

员工离职的社保费业务如何办理?(宁夏)

A
您好,用人单位涉及职工离职的,应及时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人社、医保部门在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当月实时向税务部门传递职工在该用人单位名下的停止缴费信息,税务部门不再生成停止缴费月份后的预处理信息。若在人社、医保部门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电子税务局仍产生预处理信息,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排查:一、核实人社、医保部门系统中“终止缴费年月”是否填写有误;二、核实相关职工的停止缴费信息是否传递至税务部门,若未进行传递联系人社、医保部门完成传递;三、若排查以上均无问题,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8:26:49员工宁夏
Q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社保费,但人社、医保部门未收到税务部门关于缴费人的到账信息,如何处理?(宁夏)

A
您好,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社保费,但人社、医保部门未收到税务部门关于缴费人的到账信息,需要由税务部门排查后,联系人社、医保部门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8:25:38缴纳社保费宁夏
Q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项目部业务招待费能否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扣除?(宁夏)

A
您好,土地增值税可直接扣除的项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中不包括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应计入期间费用在土地增值税税前限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扣除宁夏
Q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不规范收据入帐,能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宁夏)

A
您好,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和房地产项目清算申报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房地产权属证明、转让合同或契约。三、房地产评估报告。四、房地产财务核算账簿和资料。五、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六、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七、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口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八、纳税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房地产清算项目,应报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九、市、县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扣除宁夏
Q

纳税人当年没有收入,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宁夏)

A
您好,若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自开始经营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若企业已经开始生产经营,但全年无销售(营业)收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企业所得税宁夏
Q

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提示11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未申报,纳税缴费信用失分预警消息,但实际已按期申报缴款应如何处理?(宁夏)

A
您好,如果您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纳税人,请先自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申报情况,若已申报,请忽略;若未申报,请及时申报纳税。如有疑问,您可通过12366热线或征纳互动转人工坐席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6电子税务局宁夏
Q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是不是有税收优惠政策?(宁夏)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5税收优惠宁夏
Q

纳税人如何通过“征纳互动服务”提交和查看留言?(宁夏)

A
您好,可按下列步骤进行“征纳互动服务”留言相关操作:一、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夏)后,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二)进入“征纳互动服务”界面后,点击左下角【留言】。(三)在弹出的提示框内,选择“类型”,填写留言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需要上传附件(非必报)。(四)页面拉到最下方后,勾选“是否需要提醒服务”,点击【提交】即可进行留言。(五)留言提交后,可通过“征纳互动服务”界面右侧【我的消息】查看留言回复情况;或点击【更多】-【我的留言】,根据留言时间查询留言信息。(六)查询到相关留言信息后,可在“处理状态”下查看留言处理状态,如需查询详细信息,可点击【查看详情】进入相应界面。二、使用“电子税务局APP”(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您可点击界面下方征纳互动【悦悦】头像,进入“征纳互动服务”界面。提示:自然人首次进入时需选择服务机关。若需要修改服务机关,您需要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我的机关】,再点击【修改】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XX市XX区税务局”。(二)进入“在线留言”界面后,填写相关表单(带*为必填项)。若有税务人员通知您补正资料,您可在留言内容中备注“转XXXX”,方便将您的留言分派给对应的税务人员。若需提交附件材料,点击【+】直接上传,您可根据需求选择是否需要提醒服务,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三)留言成功后,您可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我的留言】,找到已提交的留言,点击【查看回复】,即可查看工作人员的回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7:41:35电子税务局宁夏
Q

什么情况下,纳税人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宁夏)

A
您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规定无需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46:11纳税人宁夏
Q

跨区域经营的个税申报密码在哪获取?(宁夏)

A
您好,外省企业来宁夏的建筑项目申报个税需要至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领外建项目个税密码。您也可以在对话框输入“转人工”或点击下方“人工”图标,通过人工坐席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46:11密码宁夏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有哪些?(宁夏)

A
您好,一、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七)纳税人有按规定填报减免税额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二、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在年金领取环节,托管人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及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计算扣缴个人当期领取年金待遇的应纳税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年金托管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受托人有责任协调相关管理人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提供相关资料。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纳税人如何办理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宁夏)

A
您好,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二、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出售非居住用房怎么交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宁夏
Q

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我区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区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一、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其中2021年开始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二、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且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定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生产经营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生产经营收入未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8%。注意:实际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的,按照核定定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经营额超过核定定额的,按照实际经营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将法定继承的股权再转让,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股权原值?(宁夏)

A
您好,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法定继承的股权再转让,股权的原值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1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受赠房产怎么交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其他形式的房产赠与,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1个人宁夏
Q

企业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的人人有份的项目,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的人人有份的项目,不论以什么名目发放,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均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1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销售自己种植的蔬菜或是养殖的鸡鸭鹅等农产品,代开发票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宁夏)

A
您好,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个人或个体户取得了“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5:18:08农产品宁夏
Q

夫妻一方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由夫妻双方同时享受还是只能一方享受?(宁夏)

A
您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只能由一方扣除,不可以同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5:18:08大病医疗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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