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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Q

个体工商户业主,只有经营所得,能否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宁夏)

A
您好,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5:18:08经营所得宁夏
Q

申报个人所得税,提示有员工要选择一次性扣除,但我点击取消了,现在怎么办?(宁夏)

A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者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税款所属期选择为当年1月,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系统会弹出提示确认直接享受扣除6万费用人员名单,点击立即确认即可进入。或者在【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功能点击后进入,点击添加,选择符合直接减除费用6万元的正常的雇员,点击确定,即可添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5:18:07取消宁夏
Q

企业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但是没有缴纳税款,是不是就没有可退的手续费?(宁夏)

A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因此,税款为零时,可返还的手续费也为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5:18:07手续费宁夏
Q

公司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河南)

A
您好,2026年1月23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版本更新,扣缴端优化“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取消本地“人员状态”信息,不再显示“正常”/“非正常”人员状态。离职后再入职的话,需要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找到之前已离职的员工,人员状态改成正常,删除离职日期,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填写本次重新入职的日期,保存并报送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9:25:05操作河南
Q

自然人劳务报酬代开发票如何申请及确认?(河南)

A
您好,劳务报酬代开发票全新融合场景-由用工企业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代个人向税务机关发起代开劳务报酬发票申请,再由个人登录个税App,确认开票信息,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发起劳务报酬代开申请的流程如下:一、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支付方)发起代开申请(一)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支付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依次点击【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进入功能页面。(二)点击【发起申请】为代开申请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信息,并填写页面信息,页面包括“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行为信息”“其他信息”。若一次代开多张发票,可点击【导入申请】,导入文件。1.销售方信息:选择本次的代开申请人,若未查询到请先前往“人员信息采集”功能进行添加。2.销售方仅支持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且销售方需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3.选中人员后,可依次录入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4.购买方信息: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默认为本单位信息,不支持修改。可依次补充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5.经办人信息:本次填写劳务费代开申请信息的纳税人实名信息,不支持修改。6.项目信息: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新增项目信息窗口。录入项目名称,点击“智能赋码”选择匹配的税收分类编码名称,然后依次录入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信息,然后点击“确定”完成添加。7.应税行为信息:应税行为发生地默认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不支持修改;个人所得税项目默认为劳务报酬,不支持修改。8.备注信息:可选择录入,默认内容:“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三)完成信息录入后,进入确认信息页面,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二、自然人确认代开信息(一)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支付方)发起代开申请后,自然人登录个税app进入【待办】页面可查看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点击【去处理】。(二)确认预填的发票信息及税款金额无误后提交,依次点击【下一步】-【提交】-【去缴款】,进入缴款流程,选择缴款方式完成支付。若发票信息有异常,销售方无法自行修改,需联系购买方更正,购买方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修改信息。(三)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数电发票。点击【查看发票】进入发票详情页面,可预览和下载发票。点击【查看完税证明】进入完税凭证下载页面,可将凭证下载保存到本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9:25:05代开发票河南
Q

个人所得税APP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A
1.个税APP上怎么修改我的基本信息?(地方补充)您好,如果个人所得税APP上您的基本信息填写有误或发生了更新,您可进行修改。操作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个人信息】-【基本信息】,可以修改用户基础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经常居住地信息、联系地址、学历以及电子邮箱等信息。用户基础信息中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隐藏部分数字)、国籍(地区)、出生日期、性别和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其中,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可修改。若您家庭成员信息需要变更,则可通过【我的】-【家庭成员】中进行修改信息,此模块可添加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信息,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后,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业务时会更加便捷。若您手机号码或登录密码需要变更,则可通过【我的】-【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密码】模块进行修改。2.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办理哪些业务?(地方补充)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三、年度汇算期内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并按一定规则预填部分申报信息,申报过程中给予相应提示提醒,根据申报情况自动计算应退(补)税款,帮助纳税人完成申报;四、办理年度汇算退税,查询退税进度;五、提供电子缴税功能,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六、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七、纳税记录开具;八、查询税务热点问题、查看税收政策及解读。如纳税人申报中有疑问,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帮助文档或者在线咨询功能解决等;九、其他经营所得、多处经营所得申报;十、发票管理。提供扫码开票、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处理以及个人票夹功能。3.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方补充)您好,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的,可以自2月25日起(每日6:00-22:00)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步骤一:进入手机APP预约功能页面可通过【首页】-【2025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通过【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步骤二:选择预约日期并提交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步骤三: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4.如何预约办理2025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方补充)您好,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的,可以自2月25日起(每日6:00-22:00)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步骤一:进入手机APP预约功能页面可通过【首页】-【2025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通过【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步骤二:选择预约日期并提交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步骤三: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在预约当日,点击【办&查】页面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即可开始申报。5.我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么?(地方补充)您好,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1月起至12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赠等各项扣除,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对此情形,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您月度收入不均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导致不能足额扣除的,或者还有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扣除并获得退税。一、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无需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二、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清缴:(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全年收入及已申报税额等情况。6.年终奖已经采用了单独计税方法缴纳了税款想合并到综合所得汇算,如果是一年内有几笔年终奖,每笔都采用了单独计税方式申报扣税,汇算时怎么处理?(地方补充)您好,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法:一是可以选择适用单独计税方法,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二是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因此,纳税人若在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对于在多家单位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一年取得多次奖金的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在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其中一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笔均需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操作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工资薪金】-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点击【确定】。7.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简易申报?(地方补充)您好,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办理。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三、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可以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个人基础信息、任职受雇单位、已缴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即可完成简易申报。8.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标准申报?(地方补充)您好,标准申报适用于年收入额6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APP不再为可使用预填服务的纳税人提供“空白表”申报服务,将默认进入预填申报模式;如纳税人不可使用预填申报数据服务,进入空白申报表申报模式。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确认选择填报方式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三、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四、选择奖金计税方式。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择其中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五、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进行核对或填报后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确认“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数据无误后提交完成申报。9.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怎么选择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地方补充)您好,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具体路径如下:登录后,点击首页-【重点服务推荐】-【专项附加扣除】或【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您填报的扣除项目-【选择扣除年度】。10.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时选择单独计税,在年度汇算时,还能选择合并计税吗?(地方补充)您好,扣缴纳税人在预扣预缴时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单独计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模块,点击【确定】。【温馨提示】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扣缴义务人选择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到综合所得申报,那么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无法就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您可与发放奖金的单位沟通,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后,再按照上述操作办理汇算。11.离婚后,个税app如何修改配偶信息和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河南)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选择已填报的配偶信息或点击【添加】新增配偶信息,如实填写“婚姻结束时间”并保存,以后年度填写无配偶。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您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录入配偶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修改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更新或将添加后的配偶信息带出,点击【确认修改】。
Q

福建省(不含厦门)纳税人何时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

A
您好,自2023年3月30日起,在福建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8:01:0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福建
Q

如何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深圳)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八、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一、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二、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的,自动作废。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已将数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路径参考: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或者【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发起红冲。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冲红?(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地方特色】-【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入办理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冲红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后,可以直接修改本期应补(退)税额吗?(深圳)

A
您好,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后,在确认式申报模式下,只能直接对销售收入模块进行补录,如果要对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其他数据进行修改,需要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进入到传统式填报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如何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深圳)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四、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五、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交付给旅客。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跨区域报验户反馈外经证后,通过远程办开具完税证明使用企业业务登录还是自然人登录还是游客登录?(深圳)

A
您好,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我要办】-【远程办】-自然人业务登录(需先实名注册)选择【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模块说明情况申请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否可以解除授权?(深圳)

A
您好,法人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后税务自动同步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解除授权。如果自然人曾经是某个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当前从该公司离职,那么该公司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业务,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成功后这个离职的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办税授权中才会看不到这家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路径参考: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注:目前个体工商户不支持网上变更财务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查询对应报关单信息?(深圳)

A
您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报关单信息查询及下载】模块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40深圳
Q

特定业务与非特定业务能否开在同一张数电发票上?(深圳)

A
您好,特定业务与非特定业务的内容不能开具在同一张数电发票上。提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明细导入】功能批量开具发票,《发票开具-项目信息批量导入模板》导入发票明细,仅支持普通模式、货物运输服务业务、自产农产品销售业务、农产品收购业务导入项目明细,不支持上述业务商编混开,也暂不支持其他特定业务模式的项目明细信息导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5深圳
Q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去哪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深圳)

A
您好,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量纳税人将无法代开税控发票,均自行开具数电票。可以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核定数电票票种,成功核定票种后,再自行开具数电票。开具数电票流程,请参考下述:一、若属于开票试点纳税人,通过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有授权的办税员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模块选择【蓝字发票开票】功能;二、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在弹出页面选择“电子发票”和“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填写开票所需的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可以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下方的“发票开具”,开票完成则进入开票成功页面。三、开票成功后,可通过“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或通过“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也可以通过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本地电脑,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5深圳
Q

深圳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如何进行无纸化备案?(深圳)

A
您好,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办理备案,默认都是无纸化备案,不需要单独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5深圳
Q

新电税如何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年度备查资料?(深圳)

A
您好,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居民企业跨年度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研发费用支出及加计扣除信息报告表】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4深圳
Q

如何查看需要申报的税?(深圳)

A
您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在【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或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企业税费种认定信息,根据企业已启用的税费种信息来进行申报。如果“认定有效期起”是9999则表示税种尚未启用,如果企业暂时还未发生业务,且税种未启用的情况,可以无需申报;税费种一旦启用,则需要按期连续申报,没有业务发生也是需要零申报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4深圳
Q

在开具数电票前,需办理数电票票种核定吗?(深圳)

A
您好,需要的。可以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核定数电票票种,成功核定票种后,再开具数电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7:56:3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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