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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电子发票”

Q

电票平台-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

A
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如属于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1.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农产品进项发票的抵扣勾选?答:您好,若取得9%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规定的,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块抵扣。取得其他农产品扣除凭证的,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待处理农产品发票"对取得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销售发票等农产品抵扣凭证进行确认。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可进入该模块。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农产品海关缴款书无法进行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答:您好,您取得农产品海关缴款书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如果该海关缴款书不在可勾选海关缴款书明细中,无法进行用途确认。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海关缴款书的发票“手工录入”功能进行农产品海关缴款书的发票信息录入,录入成功后,即可在“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答:您好,您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取得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抵扣凭证或自开的收购发票,需要进行1%加计扣除的部分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农产品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农产品抵扣凭证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除取得9%农产品专用发票外先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进行确认,完成后数据转入【抵扣勾选】模块,取得9%农产品专用发票直接反应在【抵扣勾选】模块。当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当期,可以在【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相应凭证,按1%计算填写本次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22:00农产品勾选全国
Q

电票平台-抵扣勾选用途确认

A
发票勾选确认功能是发票用途确认涉及功能的功能入口,提供用途勾选、用途确认等功能菜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可以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统计确认。一、政策类1.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确认用途?答: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不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数电票等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二、操作类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做抵扣类勾选的统计确认?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统计确认”模块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统计确认。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增值税抵扣的用途确认?答:您好,若您需要做用途确认,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功能页面。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抵扣勾选点击“抵扣勾选”页签,界面如图1所示:图1抵扣勾选功能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查询条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您可选中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也可通过清单导入勾选页签进行勾选。如图2所示:图2勾选所需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次勾选XX份,税额合计XX,是否确认?”)。如图3所示:图3提交确认提示发票勾选完成以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如图4所示:图4状态变为已勾选(2)统计确认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界面如图5所示:图5统计确认功能界面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如图6所示:图6统计页面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如图7所示:图7确认提示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有下载发票明细,如图8所示:图8统计结果4.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是否还要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答:您好,如果您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无需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5.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撤销未申报的抵扣勾选?答:若您需要撤销未申报的抵扣勾选,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然后分以下情况操作:(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点击“抵扣勾选”页签,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根据需要选择发票来源、开票日期和发票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发票列表中勾选需撤销勾选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如图9所示。出现确认撤销弹窗时,点击“确认”,如图10所示。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即可。图9撤销勾选界面图10确认撤销界面(2)已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点击“撤销统计”,如图11所示。出现撤销统计确定弹窗时,点击“确定”,如图12所示。页面提示“撤销统计成功”即可。再进行上述“(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中的操作。图11撤销统计界面图12撤销统计确定界面(3)已申请统计且已统计确认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点击“撤销确认”,如图13所示。出现撤销确认确定弹窗时,点击“确定”,如图14所示。页面提示“撤销确认成功”即可。再进行上述“(2)已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中的操作。图13撤销确认界面图14撤销确认确定界面注意事项若撤销勾选时页面提示:请撤销统计后勾选抵扣,则表明尚未“撤销确认”或尚未“撤销统计。”6.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何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答:您好,您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进入该操纵模块,如图15所示。该功能主要向您提供:(1)对当前税款所属期所认证数据进行统计申请,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2)当前税款所属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3)历史税款所属期发票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在抵扣勾选统计页面,默认显示“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可通过点击“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切换页面内容。图15抵扣勾选统计界面(一)当前属期数据统计(1)发票统计表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报表类型包括“发票统计表”和“异常发票统计表”,通过选择报表类型“发票统计表”、“异常发票统计表”来实现不同类型报表的统计查询。①申请统计(1)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如图16所示。图16申请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②统计查询(2)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如果统计完成,则会出现如图17页面;图17抵扣统计统计完成③撤销统计(3)在当前税款属期内,支持多次申请统计和撤销统计操作。当期抵扣勾选操作被锁定后,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图18所示。图18撤销统计(4)撤销统计提交成功,系统如图19所示:图19撤销成功(5)确认统计统计完成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点击“确认”按钮(如图20所示)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如图21所示。图20确认统计表图21提示信息界面(6)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系统会要求用户输入设置过的确认密码,如图22所示:图22请输入确认密码(7)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图23所示:图23密码确认成功(8)如果尚未设置确认密码,系统会提示如图24所示:图24尚未设置确认密码(9)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确认密码设置功能页面,您可以自行设置确认密码,如图25所示:图25确认密码设置功能(10)若忘记提示问题答案,点击右下角“重置”按钮,如图26所示:图26重置抵扣统计确认密码(11)点击“确定”按钮,如图27所示:图27确认重置密码(12)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前往设置确认密码,如图28所示:图28密码重置成功(13)输入密码、确认密码、提示问题和答案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29所示:图29重新设置确认密码(14)点击“确定”按钮,如图30所示:图30确认是否保存确认密码(15)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如图31所示:图31保存密码④打印(16)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申报抵扣发票统计表右上方的“打印”按钮,连接本地打印机对统计表进行打印操作,如图32所示。图32打印⑤勾选明细查询及导出(17)确认成功后,可对本期的认证数据进行查询和导出,如图33所示。图33对本期的认证数据进行查询和导出(二)异常发票统计表选择“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报表类型选择“异常发票统计表”,系统返回当前属期的异常发票统计表。页面下方展示的异常发票清单(如图34所示)图34异常发票清单(1)历史属期数据统计点击“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可浏览历史所属期的发票统计表和异常发票统计表,支持对明细数据的查询和下载。选择税款所属期和报表类型后,就可显示该期的发票统计表或异常发票统计表,如下图35所示。图35历史属期数据统计三、常见问题7.统计确认时提示未到统计时间怎么办?答:您好,统计确认只能在征期内进行,未在征期范围内只能进行勾选,不能进行统计确认。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错误确认了用途能否更正?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错误确认了用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更正:(1)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但未申报抵扣的,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撤销勾选后重新确认发票用途。(2)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3)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9.申报表没带出已勾选的数据,手动填写后提示比对不通过怎么办?答:您好,请您核实勾选完是否做了统计确认,如果已经做统计确认,稍晚一些再去申报表发票汇总界面点“一键获取”并“刷新”,完成以上操作后再尝试。如果24小时后仍显示比对不通过,则建议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界面征纳互动功能连线税务机关核实相关情况。10.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统计确认时税额与勾选时的税额不一致是什么原因?答:您好,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1)请确认您查看的是“抵扣类勾选统计结果”的“合计”栏次,而非第一行,第一行的数据只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还存在其他已勾选的抵扣凭证,会导致第一行数据小于合计数,也就小于抵扣勾选、下载发票明细里数据;(2)统计确认界面显示的是“有效抵扣税额”,而抵扣勾选、下载发票明细里还存在“票面税额”栏目,请确认是否有混淆两者的情况存在。例如受票方对该数电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了抵扣勾选就会出现此种情况;(3)请核实您是否有部分发票误做“不抵扣勾选”、“退税勾选”,可能也会导致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时的税额小于您在不同模块总共勾选的发票的有效抵扣税额;(4)若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查询已抵扣信息勾选对应发票撤销重新统计确认,重新生成数据再比对;(5)如果税额仍不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11.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税务数字账户统计确认时提示“本属期您还存在未勾选的可扣除发票数据,是否继续统计”如何处理?答:您好,当您申请统计确认时系统提示“本属期您还存在未勾选的可扣除发票数据,是否继续统计?”,说明您还存在本属期您还存在未勾选的可扣除发票,若您已知悉并且不再需要在本属期抵扣这些未勾选的发票,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请点击“继续”完成统计确认即可。若您还需要继续勾选其他发票,点击“取消”,再返回到“抵扣勾选”继续勾选发票,完成后再回到“统计确认”页面申请统计。1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的作用是什么?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是供试点纳税人将勾选的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等用途确认,并对发票数据进行归集、实时统计。13.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注意什么?答:您好,一是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将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通过用途确认撤销后再继续勾选。二是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无法进行用途确认。14.发票勾选确认和发票入账标识有什么关联关系吗?答:您好,发票勾选确认和发票入账标识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独立的两个功能,二者无必然联系。15.用途勾选后是否需要打印清单?答:您好,文件上没有规定,您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打印清单。16.电票平台可以部分抵扣吗?答:您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抵扣类勾选时无法修改有效税额。17.仅作为数电票受票方的纳税人收到数电票需要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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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变更税款所属期

A
当您符合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条件时,可通过“变更属期”模块切换至上一税款属期,如还存在上一属期未申报的,可逐期变更税款所属期,以便您回到对应属期进行抵扣勾选。1.纳税人进行“变更属期”操作要符合什么条件?答:您好,您进行“变更属期”操作需满足以下条件:操作时间所在自然月对应的属期为当期,系统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到当期申报结果均为“未申报"或“作废申报”。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哪个模块可以变更税款所属期?答:您好,如您符合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条件时,可切换至上一税款属期,如还存在上一属期未申报的,可逐期变更税款所属期,以便您回到对应属期进行抵扣勾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中的“变更属期”,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变更税款所属期?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抵扣类勾选页面。如图1、图2所示。图1发票勾选确认界面图2抵扣类勾选界面操作流程:(1)在页面右侧,点击“变更属期”,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如图3所示。图3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2)在“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如图4所示。图4选择变更后税款所属期(3)点击“变更税款所属期”后,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确定”。如图5、图6所示。图5提示信息图6提示信息(4)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返回抵扣勾选业务界面,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如图7所示。图7抵扣类勾选界面注意事项:(1)操作时间所在自然月对应的属期为当期,系统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到当期申报结果均为“未申报”或“作废申报”。(2)纳税人完成当期申报后或当期未申报,系统属期已从当期切换至下一期。(3)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从下一期回退至当期。(4)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逐期回退。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18:42变更属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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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批量发票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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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包括网页端、客户端、移动端和数据接口服务渠道)为您提供7*24小时在线的发票查验服务。本功能提供发票批量查验服务。批量发票查验专题主要包括查验方式的相关规定及批量发票查验的操作指引。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查验发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查验”模块在线查验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可进入该模块。3.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批量导入查验时如何操作?答:您好,您可以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进入统一页面。批量查验界面如图1所示。图1批量查验初始化界面下载模板后填写数据,进行导入,点击【查验】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如图2所示。图2批量查验结果界面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批量查验是否可以只录发票号码?答:您好,批量查验需录入全部发票信息,如只输入发票号码,无法对发票里的交易信息(单价、数量、时间等)进行核验。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批量查验显示格式导入错误如何处理?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手工导入进行发票查验时可以导入的电子发票文件支持JPG/PNG/PDF/OFD/XML等格式,您可以先查看发票格式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若发票格式及其他信息无误建议联系税务机关处理。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批量导入模块是否可以查验不同平台开具的发票?答:您好,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批量导入模块可以同时查验不同平台开具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15:0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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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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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基本规定包含了数电票的定义、试点范围、推行意义、使用数电票的优点、全面推广时间、与现行发票法律效力的区别以及数电票相关知识的了解渠道等常见问题。1.数电票试点纳税人范围是什么?答:您好,根据数电票推广工作计划,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的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2.数电票与纸质发票一样有效吗?答:您好,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3.数电票是什么?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4.推行数电票的意义是什么?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商事凭证和会计核算依据。一方面,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发票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顺应了数字经济潮流。另一方面,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仍是交易行为的有效证明、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监督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数电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并且在安全性和便捷性方面,由于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在有效防范假发票上大大超越了纸质发票的同时,也提升了便利性。5.推行数电票对优化营商环境作用是什么?答:您好,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交易双方提供7*24小时全国统一、规范可靠、安全便捷的数电票服务,全程留痕、不可抵赖、不可篡改,让制贩假发票、假票入账等扰乱市场秩序者无处藏身;通过实时采集发票数据、验证开票行为,可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6.推行数电票为什么可以助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要素数字化、流转无纸化,将有力促进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的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效率。这是继货币电子化支付之后,对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的又一次重大推动,将带来一系列的制度革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发票数据颗粒度细、可信度高,可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基础数据,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在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助力企业发展,提升市场交易效率,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7.如何运用好数电票数据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将覆盖全行业、溯及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税务部门可充分发挥数电票数据覆盖面广、颗粒度细、时效性强的独特优势,通过对宏观到经济社会、中观到区域产业行业、微观到企业个体个人的各类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政策效应分析,进一步履行好税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运行建言者、区域产业行业献策者、企业个体个人服务者的应有职责,更好的服务国家决策、区域发展和微观主体运行。8.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全”体现在哪里?答:您好,数电票是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电子发票。“全领域”是指覆盖全部票种、全部行业;“全环节”是指发票的开具、交付、入账归档及与之相关的服务管理各环节;“全要素”是以数据电文形式采集及应用与税收相关的全部交易信息。9.推行数电票的优点是什么?答:您好,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优点是:(1)领票流程更简化开业开票“无缝衔接”。数电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赋额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2)开票用票更便捷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数电票。二是发票服务“一站式”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不再像以前需登录多个平台才能完成相关操作。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四是发票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数电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数电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3)入账归档一体化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数电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10.使用数电票如何保障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答:您好,数电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从安全性来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通过对发票数据传输通道进行加密,保证数据流转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冒充。——从隐私性来说,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保持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交付和入账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信息泄露。11.数电票的推行计划是什么?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由税务总局按试点情况统筹部署,逐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范围。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自2022年6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等3个地区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12.存量纳税人应该如何纳入数电票试点?答:您好,您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试点省份的安排开展试点。13.非数电试点纳税人何时可以开具数电票?答:您好,属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税务机关将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范围。14.非数电试点纳税人能否开具数电票?答:您好,根据数电票推广工作计划,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的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税务局确定。非试点纳税人暂不能开具数电票。15.哪些纳税人可以接收数电票?答:您好,自2022年6月1日起,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逐步扩至全国。除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暂仅作为受票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16.数电票与纸电发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电子化的主要区别如下:一是开票前置环节不同。开票前,纸电票需进行票种核定申请,需申领税控设备,需向主管税务机关领用纸电票的号码段。数电票相较纸电票,无需进行票种核定,无需进行税控设备申领,无需进行发票领用。二是发票开票限制不同。纸电票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只能在给定的份数和限额内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数电票采用“赋额制”,纳税人可在给定的总额度内开具任意额度与任意份数的发票。三是票面展示内容不同。数电票票面更加简洁,数电票删除了纸电票票面上的地址栏、银行账户账号栏、发票代码、开票人及密文区,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并列展示,更加直观;纸电票与数电票发票号码位数不同,数电票号码为20位,含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开具渠道、顺序编码等信息,纸电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纸电票项目有8行的限制,数电票取消了该限制,因而废除了纸电票清单开票模式。四是发票开具平台不同。纸电票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具,可以离线开票。数电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开具,仅允许纳税人在线开票。五是发票种类构成不同。纸电票仅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通过标签化要素化,数电票设计了显性标签和特定要素,将“7+10”种制式发票统一为电子发票,其不仅涵盖了增值税发票,也囊括了机动车发票、二手车发票、航空运输客票电子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医疗发票等普通发票,其内涵与外延较之纸电票更加丰富。六是发票交付手段不同。纸电票开具后,开票方需将发票电子数据版式文件(OFD等)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人工交付给受票方。数电票开具后,发票电子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并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七是版式文件格式不同。纸电票电子数据版式文件格式为OFD等格式。数电票电子数据文件增加了国际通行的XML纯数据电文格式,同时保留了OFD、PDF等格式。1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纸票与现行纸票有何区别?答:您好,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1)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发票数据通过加密通道传输、税务机关签名防篡改等方式进行安全防护,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18.了解数电票的渠道是什么?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了解数电票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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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发票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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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时如果遇到其他原因需要中断开票的,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发票草稿模块保存发票草稿,后续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开票。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草稿功能是什么?答:您好,您在填写发票内容时,如由于其他原因,需中断当前开票操作,可将已填写的发票内容保存成草稿,后续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关的草稿继续开具发票。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对发票草稿进行操作?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草稿"模块对已保存的发票草稿进行操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次选择【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发票草稿】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发票草稿进行操作?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发票草稿】,进入发票草稿页面,界面如图1所示。图1发票草稿前置条件:在蓝字发票开具页面输入内容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成功。操作流程:纳税人选中所需的草稿后,可点击“选择”进入蓝字发票开具页面,修改完善所有发票内容,再进行发票开具操作,如图2所示:图2选择草稿可点击“删除”,弹出删除提示框,点击“确认”,则删除选中的草稿,点击“取消”,则取消删除操作,如图3所示:图3删除草稿可点击批量删除按钮,勾选需要批量删除的草稿点击批量删除按钮,弹出批量删除提示框,点击“确认”,则删除选中的草稿,点击“取消”,则取消批量删除操作。草稿日期列有排序功能,点击则按保存草稿时间进行升序排列,再次点击则取消排列,回到默认排列,如图4所示。图4点击升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37:47开具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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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纸质发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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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当月出现开票有误、服务终止、销货退回和其他原因等情形时,符合作废条件的,支持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该业务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作废”模块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一、政策类1.发票可以作废吗?答:您好,纳税人在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的,按作废处理,作废需收回所有联次。纳税人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作废条件是指:(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抵扣或未做用途确认。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也按上述规定处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冲红。2.作废发票是否影响当月发票额度?答:您好,发票作废后,作废的发票金额同步调整到纳税人当期可用发票额度。二、操作类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作废数电纸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作废”模块作废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可进入该模块。4.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作废数电纸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作废”模块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但不包括成品油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跨月发票以及已作用途确认的发票。操作流程如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路径如图1所示;纸质发票作废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1纸质发票作废路径图2纸质发票作废页面选择“填开作废”页签,勾选所需作废的发票后,点击“”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如图3所示:图3填开作废系统完成作废发票规则校验后,弹出“发票作废执行结果”提示框,如图4所示,纳税人当期已开票金额将同步核减;若校验不通过,则显示作废失败的原因。图4发票作废执行结果选择“空白发票作废”页签,界面如图5所示:图5空白发票作废初始化界面在发票类型下拉列表中,按类型筛选空白纸质发票,点击【查询】按钮,如图6所示:图6筛选空白发票信息勾选所需要作废空白发票,点击“”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发票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如图7所示。填写需要作废的份数,点击【确定】按钮,弹出“发票作废执行成功”提示框,如图8所示:图7空白发票作废图8空白发票作废执行结果选择“作废记录查询”页签,列表显示所有进行过作废操作的发票,如图9所示。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列表显示查询结果。图9作废记录查询注意事项:(1)已开具的蓝字数电纸质发票,若被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不允许作废。(2)已开具的蓝字数电纸质发票的开具日期非当月,不允许作废。(3)对于作废的发票,必须填写“作废原因”。(4)发票作废后,作废的发票金额同步调整到纳税人当期可用发票额度。(5)纳税人在作废空白发票时,作废的空白纸质发票份数如果大于号码段计算出的发票份数,则作废不成功。(6)开票员身份无空白作废和纸质发票退回功能。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作废纸质空白发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空白发票作废”模块对未使用的空白纸质发票进行作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点击“空白发票作废”页签可进入该模块。6.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作废空白发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作废”模块对未使用的空白纸质发票进行作废,作废成功后,纸质发票上打印(手写)“作废”字样,纸质发票号段库中该张发票的状态由“未使用”修改为“已作废”。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空白发票作废】,功能路径如图10所示。【空白发票作废】功能界面如图11所示:图10空白发票作废功能路径图11空白纸质作废页面在发票类型下拉列表中,按类型筛选空白纸质发票,点击【查询】按钮,如图12所示:图12筛选空白发票信息勾选所需要作废空白发票,点击“”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发票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如图13所示。填写需要作废的份数,点击【确定】按钮,弹出“发票作废执行成功”提示框,如图14所示:图13空白发票作废图14空白发票作废执行结果注意事项:(1)纳税人在作废空白发票时,作废的空白纸质发票份数如果大于号码段计算出的发票份数,则作废不成功。(2)开票员身份无空白作废和纸质发票退回功能。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查询数电纸票作废记录?答:您好,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在主页面选择“作废记录查询”页签,列表显示所有进行过作废操作的发票。输入作废类型、发票类型、作废日期起和作废日期止等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列表显示查询结果。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为什么显示作废失败?答:您好,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作废”模块作废发票时,系统完成作废发票规则校验后,显示作废结果:若校验通过,则弹出作废成功的提示框,纳税人当期已开票金额将同步核减;若校验不通过,则显示作废失败的原因。三、常见问题9.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作废空白发票后还需要做什么?答:您好,空白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作废成功后,还需在发票票面上打印(手写)“作废”字样。10.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纸质发票号段已分配能否直接作废?答:您好,如果纸质发票已经被分配,需要退回至纳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后才能进行缴销、退回或空白发票作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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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发票额度调整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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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是当现有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发起的动态发票无法满足需求时,纳税人可以通过该模块向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发票额度并查询发票额度调整记录。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查询发票额度调整记录?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补充查询选项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发票额度调整记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增”,可进入该模块。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额度调整记录?答:您好,您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如图1所示:图1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增”,可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如图2所示:图2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去调增1.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选择查询日期以及类型等选项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发票额度调整记录,如图3所示:图3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34:16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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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红字发票处理开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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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开具红字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处理开票记录。一、操作类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哪个模块可以处理开票记录?答:您好,您可以通过开票业务中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进行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处理开票记录】可进入该模块。2.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处理红字发票开票记录?答:您好,您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开票业务功能菜单选择【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如图1所示:图1红字发票开具页面(1)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查看默认作为销方,所有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的信息,并支持查看、撤销与开票,如图2所示:图2处理开票记录(2)点击【去开票】,购方未发起,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销方可直接开具发票,如图3所示:图3提交红字信息确认单(3)点击【去开红字发票】,如图4所示:图4红字发票开具(4)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全额或部分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根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5)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购方发起红冲,需由销方确认,选择查询条件为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销方收到购方发起的红字信息确认表,对红冲理由确认无误后,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可至红字发票信息处理模块查询红字确认单状态),如图5、图6所示:图5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图6确认红冲理由(6)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销方发起红冲,需由购方对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选择查询条件为销方录入待购方确认,查询红字信息确认单状态。(可至红字发票信息处理模块查询红字确认单状态),如图7所示:图7销方录入待购方确认(7)购方核实红冲信息,确认红冲后,再次通过查询“购销双方已确认”,找到该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红字发票的开具,如图8所示:图8购销双方已确认(8)若购否认该张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冲请求,则红字信息确认单状态自动变为“作废”,通过查询“作废(销方录入购方否认)”,可查到该份红字信息确认单当前的状态,如图9所示:图9作废(销方录入购方否认)二、常见问题3.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且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应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且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4.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且受票方已抵扣,应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且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红字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30:4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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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红字发票开具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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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开具红字发票。一、操作类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开具数电红字发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开票业务的“红字发票开具”模块实现红字发票的开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进入该模块,您可以通过【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蓝字发票来发起红冲流程,通过【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处理待确认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通过【红字发票开具】去开具红字发票。二、常见问题2.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2)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或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无法对应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3.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纸质发票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答:您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需开红字纸质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或者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不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4.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报送税务机关?答:您好,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5.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答:您好,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1)冲红原因为“开票有误”时,必须全额冲红;(2)蓝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的,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额红冲。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部分(即已加计部分)全额红冲;(3)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蓝字发票进行部分红冲有什么要求?答:您好,除必须全额冲红的特殊情形外,对红冲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或蓝字发票状态为“已部分红冲”的,允许多次冲红该张发票。具体要求如下:(1)已进行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冲红的,允许更换申请方再次申请红字确认单,但申请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2)部分冲红允许删除项目行,即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红冲。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服务中止,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销售折让,选择需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3)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7.数电票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时,能够作废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答:您好,具体规则参考如下:(1)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2)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3)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4)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5)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8.受票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需要通过哪里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答:您好,受票方已进行发票用途确认需要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9.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收的数电票信息有误且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由谁发起红冲?答:您好,若接收的数电票信息有误且未确认用途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10.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还能通过原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发票?答:您好,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电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数电票。11.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还未开票,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红字发票?答:您好,不可以。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未实现互相转换,对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仍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12.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数电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吗?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您如果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需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冲红。13.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答:您好,如果您开具的为纸质增值税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您开具的为电子增值税发票或者数电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14.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答:您好,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1)数电票可以对数电票、数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2)数电纸票可以对数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进行红冲;(3)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数电纸票进行红冲。15.开具红字数电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蓝字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吗?您好,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被红冲时,无需追回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质发票。16.数电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是否需要与蓝字发票一一对应?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不论《确认单》还是《信息表》,均需要同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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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申请原税率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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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发票时,需要开具原税率发票的可以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数电票权限,开具对应原税率发票。一、政策类1.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权限?答:您好,您属于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数电票权限。(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二、操作类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申请原税率"模块申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申请原税率】可进入该模块。3.开具数电票时,如何开具原税率发票?答:您好,您属于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原适用税率数电票权限。(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符合上述条件的,您手动申请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端自动调整纳税人税率。具体操作流程:1.点击【税务数字账户】-【申请原税率】进入统一页面,如图1所示:图1申请原税率功能路径2.【申请原税率】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2申请原税率初始化界面3.选择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申请类型等条件,输入条件和申请理由,录入附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如图3所示。图3提交结果界面4.税率调整记录查询可以查询到过往提交的调整申请,可以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对应的记录,如图4所示。图4税率调整记录查询界面5.点击“申请详情”可详细查看税率调整记录,如图5所示。图5详细查看税率调整记录注意事项需要开具原税率发票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三、常见问题4.纳税人发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后,可在哪里查看审核结果呢?答:您好,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至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您打开税务数字账户后,系统会提示纳税人签收文书。同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同步审核税务机关审核结果,对纳税人的税率进行调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设有历史查询功能,该功能可展示历史税率调整记录、时间及状态筛选等。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什么税率开具?答: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二)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权限,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答:您好,您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原税率开具数电票,应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并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材料,以备查验。7.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请问该权限的有效期有多久?答:您好,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手动调整纳税人税率,并设置临时开票有效期起止,有效时限为24小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25:17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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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项目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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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项目信息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项目信息来填写开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维护哪些项目信息?答:您好,您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对纳税人的项目(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及税率/征收率等信息进行维护。项目信息维护后,纳税人可在开票时直接选择已维护信息,减少开票时间。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维护开票项目信息?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项目信息维护”模块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项目信息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项目信息来填写开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可进入该模块。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维护开票项目信息?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维护开票项目信息,请您在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界面如图1所示。图1项目信息维护1.您在主页面左侧“项目信息分类”中选择一个节点,点击“+”或“…”,弹出新增项目分类页面,如图2所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图2新增项目分类2.在左侧选中一个项目信息分类后,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添加”,进入添加项目信息页面,如图3所示。图3添加项目信息3.纳税人填写“项目名称”后,可以(1)在右侧树形菜单栏中根据商品类型选择对应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进行赋码;(2)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快速查找。选中后,信息自动填充到项目信息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以及“商品和税收分类简称”中,完成赋码。纳税人可根据当前政策制度对项目信息设置是否具有优惠政策,若优惠政策选择“是”,则必须选择一个“优惠政策类型”。项目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在主页面右侧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项目信息页面,如图4所示。项目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项目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项目信息并返回主页面。图4修改项目信息4.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批量导入”,进入批量导入页面,如图5所示。点击“项目信息-批量导入模板”下载规范的Excel导入模板,在本地填好项目信息后,点击“选择文件”将模板上传,系统解析后将数据显示在列表内,可自行调整列表的内容。点击“保存”,导入项目信息;点击“取消”,取消导入操作。图5批量导入项目信息5.在主页右侧点击“税控批量导入”,进入税控批量导入界面,如图6所示,点击“选择文件”选择税控导出的文件进行导入,系统解析后将数据显示在列表内,可自行调整列表的内容。点击“保存”,导入项目信息;点击“取消”,取消导入操作。图6税控批量导入项目信息6.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更多操作-批量删除”,删除选中的项目信息。如图7所示。图7批量删除7.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更多操作-导出”,将查询结果以Excel文件的形式保存在本地。注意事项1.选定项目信息分类子集后进行删除,其子集的元素(子集)会一并被删除。2.纳税人在填写项目信息时,对于税收分类编码为1、2、3、4、5开头的商品和服务,均可选择优惠政策为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21:23项目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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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客户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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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客户信息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客户信息来填写开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客户信息维护”模块的主要功能是什么?答:您好,“客户信息维护”模块主要是用于纳税人查看与管理不同类别的客户信息。纳税人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模板导入方式新增或修改客户信息。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维护客户信息?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客户信息维护”模块手工录入、模板导入方式新增或修改客户信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客户信息维护】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客户信息维护?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客户信息维护】,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客户信息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客户信息来填写开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界面如图1所示:图1客户信息维护1.纳税人在主页面左侧“客户信息分类”中选择一个节点作为叶节点,点击“+”或“…”,弹出新增客户分类页面,如图2所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图2新增客户分类2.在主页面左侧选中一个客户信息分类后,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添加”,进入添加客户信息页面,如图3所示。图3添加客户信息3.如一个客户具有多个地址、电话及银行信息,点击下方“添加地址电话及银行信息”进行填写,并可设置其中一个为默认地址、电话及银行信息。客户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在主页面右侧点击“修改”,进入修改客户信息页面。客户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批量导入”,进入批量导入页面,如图4所示。点击“客户信息-批量导入模板”下载规范的Excel导入模板,在本地填好客户信息后,点击“选择文件”将模板上传,系统解析后将数据显示在列表内,可自行调整列表的内容。点击“保存”,导入客户信息;点击“取消”,取消批量导入操作。图4批量导入客户信息4.在主页右侧点击“税控批量导入”,进入税控批量导入界面,如图5所示,点击“选择文件”选择税控导出的文件进行导入,系统解析后将数据显示在列表内,可自行调整列表的内容。点击“保存”,导入项目信息;点击“取消”,取消导入操作。图5税控批量导入客户信息5.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更多操作-批量删除”,删除选中的客户信息。如图6所示。图6批量删除6.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更多操作-导出”,将查询结果以Excel文件的形式保存在本地。注意事项选定客户信息分类子集后进行删除,其子集的元素(子集)会一并被删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13:31客户信息维护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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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附加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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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加信息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1.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备注信息如何填写?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外增加的发票信息。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附加信息维护"模块预设的相应的“场景模板”添加或开票时直接选择“附加信息项目"单个添加相应的“场景模板”。也可以直接在备注信息输入框中填写。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维护开票附加信息?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附加信息维护"模块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件信息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可进入该模块。3.如何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附加信息维护?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对开票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加信息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界面如图1所示:图1附加信息维护1.在主页面选择“附加信息项目”页签,点击“添加”,弹出添加附加信息页面,如图2所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图2添加附加信息2.在主页面“附加信息项目”页签中,勾选所需的附加信息,可点击“批量删除”或操作栏的“删除”进行删除操作,如图3所示:图3删除附加信息3.点击后,弹出确认删除的提示框,点击“确认删除”则进行删除,点击“取消”则取消删除操作,如图4所示:图4删除提示框4.纳税人在主页面选择“场景模板”页签,进入附加信息的场景模板维护页面,如图5所示。图5场景模板5.在场景模板维护页面点击“新增模板”,弹出新增场景模板页面,如图6所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图6新增场景模板6.在场景模板维护页面点击操作栏的“修改”,弹出修改场景模板页面,如图7所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图7修改场景模板7.在场景模板维护页面,勾选所需的场景模板,可点击“批量删除”或操作栏的“删除”进行删除操作,点击后,弹出确认删除的提示框,点击“确认删除”则进行删除,点击“取消”则取消删除操作,如图8所示。图8删除场景模板注意事项仅未被场景模板关联的附加信息才允许删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10:32附加信息维护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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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开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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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但仍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发票领用后,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查看等相关操作。一、政策类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前提条件是什么?答: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简称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前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但仍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并且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2.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答:您好,如果您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如果您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但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如果您申领的是现行纸质专票或者电子专票,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增值税发票如何办理票种核定?答:您好,您办理设立登记后需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手续。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票种核定,如线上无法办理的,线下办理指引如下:(1)票种核定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①《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2)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需携带以下资料:①《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②《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①代理委托书1份②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4.数电票试点纳税人领用增值税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票时,如何确定单张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份数?答:您好,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时,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纸质普通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以下规定办理:首次申领纸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后,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其中,领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份数与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应小于或等于当月剩余可用额度。5.纳税人如何申领纸质发票?答:您好,您可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后再申领。(1)如您属于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的,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即可领用发票;如您属于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的,纸质发票需要验旧领新,发票验(交)旧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使用税控机的同时提供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1份(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需上传发票电子开具信息、下载开具发票电子解锁文件,提供存储介质(查验后退回)(2)新办纳税人需先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再领用纸质发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发票领用需携带以下资料: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领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通过网上领用可不携带相关设备)领用税控收款机发票的,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4)办理地点:①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②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5)注意事项:①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②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③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④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非首次领用发票前,应联网上传发票开具信息,或到税务机关抄报增值税发票数据,方便进行发票验旧。⑤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⑥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用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用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用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放专用发票。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发放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用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⑦纳税信用D级的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⑧纳税人在运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认真检查系统中的发票代码、号码与纸质发票是否一致。如发现税务机关错填发票代码、号码的电子信息,应持纸质发票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办理退回手续。⑨已经实现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二、操作类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包含哪些功能?答:您好,如您是领票员,您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分配纸质发票号段、查看已分配的号段、查看和审核开票员退回的号段;如您是开票员,您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接受领票员分配的号段、退回已分配的号段。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分配发票号段的规则是什么?答:您好,当输入分配数量之后,系统根据开票员、发票种类、发票代码(非必须)自动生成(优先取发票代码最小值、发票号码最小值)分配号段,供领票员快速完成纸质发票号段分配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否可以手动分配号段?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手动选择可分配号段进行号段分配。9.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分配纸质发票号段?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分配纸质发票号段。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发票分配】可进入该模块。10.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分配纸质发票号段?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多窗口开具模式需保持开启状态),功能路径如图1所示:图1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功能路径【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功能初始化界面如图2所示:图2纸质发票分配页面领票员在“发票分配”页签可根据查询条件筛选分配号段,在查询结果中,勾选要分配的号段,点击“分配”(支持批量分配),选择开票员,输入分配数,点击“确定”,可分配给相应的开票员。如图3所示:图3筛选发票分配号段信息注意事项:(1)领票员可通过选择发票种类、发票代码,查询可分配纸质发票号段信息;(2)通过选择开票员,查询当前开票员已分配未使用的发票号段信息;(3)当输入分配数量之后,系统根据开票员、发票种类、发票代码(非必须)自动生成(优先取发票代码最小值、发票号码最小值)号段分配建议,供领票员快速完成纸质发票号段分配;(4)支持手动选择可分配号段进行号段分配;(5)如需重新分配纸质发票号段,需先将对应号段从开票员纸质发票号段库退回至纳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再进行分配。允许开票员申请退回纸质发票号段,需领票员确认。(6)如果纸质发票已经被分配,需要退回至纳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后才能进行缴销、退回或空白发票作废业务。11.领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看可分配发票号段信息?答:您好,您可在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进入号段分配模块,在该界面可选择发票种类、填写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再查询可分配纸质发票号段信息。12.领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看已分配的纸质发票号段?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如图4所示:图4发票分配页面领票员可在“分配记录”页签查看已分配的号段,可根据发票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起)、发票号码(止)、开票员五个维度级联查询已分配的纸质发票号段,如图5所示:图5领票员查看分配号段信息注意事项:(1)领票员可通过选择发票种类、发票代码,查询可分配纸质发票号段信息。(2)通过选择开票员,查询当前开票员已分配未使用的发票号段信息。13.领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看开票员已分配未使用的发票号段信息?答:您好,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发票分配】,点击“批量分配”,选择开票员,即可查询当前开票员已分配未使用的发票号段信息。14.领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看和审核开票员退回的号段?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如图6所示:图6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开票员退回纸质发票号段需领票员审核,领票员可在“退回审核”页签中查看和审核开票员退回的号段,如图7所示:图7领票员查看退回审核信息15.开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接收领票员分配的号段?答:您好,开票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开票员可在该模块的“发票退回”页签查看分得的纸质发票号段,如图8所示:图8开票员接收领票员分配号段16.开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退回领票员分配的号段?答:您好,开票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如图9所示:图9纸质发票分配记录开票员在“发票退回”页签选中需退回的发票号码段,录入退回原因,点击“确定”,弹出“退回成功”提示框,即可顺利向领票员提交退回申请,如图10所示:图10退回纸质发票信息查询在“退回记录”页签中查看退回发票的审核状态,如图11所示:图11退回纸质发票信息查询17.领票员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看和审核开票员退回的号段?答:您好,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如图12所示:图12纸质发票号段分配开票员退回纸质发票号段需领票员审核,领票员可在“退回审核”页签中查看和审核开票员退回的号段,如图13所示:图13领票员查看退回审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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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平台-发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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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避免重复报销入账。一、政策类:1.数电票的报销入账是如何规定的?答:您好,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2.单位以数电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入账凭证,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的电子件吗?答:您好,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若您仅使用数电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使用数电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电子专票、电子普票入账归档的规定与上述数电票入账归档归档一致;取得纸质发票进行入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3.什么是发票入账标识?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可以对企业取得的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进行入账标识操作,帮助纳税人降低重复入账的风险,便利会计核算管理。4.纳税人取得的哪些票据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会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数据进行归集,您可以在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对这些发票、凭证进行入账操作。5.哪些发票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进行标识?答: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且不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进行标识:(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2)已作废的发票;(3)之前入账的发票;(4)其他。二、操作类6.税务数字账户提供哪些发票入账方式?答:您好,税务数字账户目前支持单张、批量、清单入账等入账方式,其中清单入账需要下载模板,并按照模板格式录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导入进行入账操作。以后会加入接口方式和数据直连的方式与财务系统对接入账。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进行发票入账标识?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入账标识”模块选择相应的发票进行发票入账操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可进入该模块。8.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入账标识操作?答:您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入账的操作流程如下: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进入统一页面,主要包括“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等功能页面,【发票入账标识】界面如图1所示:图1发票入账初始化界面选择“发票”页签,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如图2所示。图2发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需要入账的发票信息,点击【批量选择入账用途】按钮,弹出入账状态选择框,如图3所示。点击【确定】按钮,为所有勾选的发票加上入账状态。也可单独对一张发票选择入账状态,如图4所示。图3批量入账状态选择框图4选择单张发票入账状态选择完入账状态后点击【提交入账】按钮,弹出提交入账确认框,如图5所示。选择【确认提交】按钮,完成发票入账操作,提示发票入账成功,如图6所示。图5提交入账确认框图6提示发票入账成功选择【清单导入】,弹出清单导入界面,如图7所示。点击“《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下载导入模板,然后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信息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导入的文件,选择“打开”如图8所示。图7清单导入界面图8导入文件选择导入成功后系统会读取数据,并展示数据读取情况,如图9所示。如果文件信息导入失败,点击“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可将失败原因以excel格式导出至本地查看。图9清单导入读取数据展示改变查询条件的“入账状态”,选择不同的值,点击【查询】按钮,展示查询结果,如图10所示。图10查询不同入账状态除“未入账”的发票外,都可以进行入账调整。勾选需要调整的发票,点击【批量选择入账用途】按钮,弹出入账状态选择框,如图11所示,选择需要调整的状态,点击【确定】按钮,为所有勾选的发票调整入账状态。也可单独对一张发票调整入账状态,如图12所示。图11调整批量入账状态选择框图12调整单张发票入账状态调整完发票的入账状态后,点击【入账调整】按钮,提示“该发票已调整成功!”,如图13所示。图13提示入账调整成功选择“海关缴款书”页签,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如图14所示。“清单导入”和“批量选择入账用途”与“发票”页签使用方法一致。图14海关缴款书查询结果界面选择“代扣代缴完税凭证”页签,录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信息,如图15所示。“清单导入”和“批量选择入账用途”与“发票”页签使用方法一致。图15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查询结果界面9.如何使用清单导入功能进行发票入账标识?答:您好,使用清单导入功能进行发票入账标识操作步骤如下:(1)您可以在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进入,【发票入账标识】初始化界面如图16所示:图16发票入账初始化界面(2)选择【清单导入】,弹出清单导入界面,如图17所示。点击“《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下载导入模板,然后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信息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导入的文件,选择“打开”如图18所示:图17清单导入界面图18导入文件选择(3)导入成功后系统会读取数据,并展示数据读取情况,如图19所示。如果文件信息导入失败,点击“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可将失败原因以excel格式导出至本地查看。图19清单导入读取数据展示10.纳税人使用清单导入入账时提示存在导入失败信息怎么办?答:您好,通过清单导入方式对发票进行入账标识时提示导入失败,此时页面会提示【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点击【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可将原因以excel格式导出,请查看原因并修改无误后再重新上传模板文件,系统提示“文件导入成功,处理记录X条,成功X条,失败0条"时说明已全部成功导入。11.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已入账的发票还能进行入账信息调整吗?答:您好,税务数字账户中已入账的发票可以进行入账信息调整。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选择“发票”页签,查询条件选择“已入账”的发票信息,选中后点击【入账调整】按钮进行调整,页面显示“该发票已调整成功"则完成调整。三、常见问题12.开具红字数电票后入账归档需要留存哪些资料?答:您好,如果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需要留存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开票方确认后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您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自行开具红字发票,无需您再留存红字发票、《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若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请将原纸质发票交还给开票方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出具有效证明。13.纳税人已经自行做账了,是否还需要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入账?答:您好,以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入账功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若您自行做账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也可以自行做账,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入账标识。14.企业在标记入账标识时查询不到相应发票要怎么处理?答:您好,您可以通过清单入账方式进行操作,下载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并按照模板格式录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导入进行入账操作。15.发票勾选确认和发票入账标识有什么关联关系吗?答:您好,发票勾选确认和发票入账标识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独立的两个功能,二者无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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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票面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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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票面票样包含数电票票面信息、票样区别、发票专用章、支持和不支持开具发票类型等相关问题。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答:您好,数电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数电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数电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数电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数电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3.数电票样式与现有发票的区别有哪些?答:您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样式与现有发票样式区别在于:数电票样式与现有发票样式区别在于:一是数电票票样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二是数电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三是数电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答:您好,数电票中没有发票专用章。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取消了校验码、密码区、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6.数电票票面显示的二维码有什么作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描数电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的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冲信息、退税信息等。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特定业务的数电票?答: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特定业务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样式,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在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对应特定业务,发票票面将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02:4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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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纸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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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存在大量空白纸质发票或发生纸质发票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退回,该业务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退回”模块办理。一、政策类1.哪些情况可以退回数电纸票?答:您好,您若存在大量空白纸质发票或发生纸质发票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退回,待审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会收回相应的纸质发票。2.如何退回数电纸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线上申请纸质发票退回,或携带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退回。通过线上申请发票退回的,在税务机关受理通过后,需要将与申请信息一致的纸质发票退还至主管税务机关(可选择邮寄退回方式),该段发票信息将不可使用。二、操作类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哪个模块可以退回数电纸票?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退回”模块申请发票退回。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可进入该模块。4.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退回数电纸票?答:您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纸质发票退回”模块办理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退回。操作流程如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功能路径如图1所示。【纸质发票退回】功能初始化界面,主要展示“纸质发票作废”、“纸质发票退回、“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等功能,如图2所示:图1纸质发票退回功能路径图2纸质发票退回信息通过发票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起止,对可退回发票进行筛选,筛选相应类型发票。如图3所示:图3筛选发票退回信息选择需要退回的号码段(支持批量退回),点击“退回”,弹出发票退回确认框,如图4所示:图4退回纸质发票信息填写需退回的发票号码起及需要退回的发票数量,选择退回方式,录入退回原因,点击“提交”,弹出“申请成功,等待审核”提示信息,顺利向审核机关提交申请。申请记录可在“退回记录”查询相应状态,如图5所示:图5退回纸质发票记录申请记录可在“退回记录”查询相应状态,录入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如图6所示:图6退回纸质发票记录“退回记录”查询相应状态时,可通过每条记录的“查看详情”,详细查看纸质发票退回的申请信息,如图7所示:图7退回记录详情注意事项:(1)纳税人选择退回方式为邮寄退回的,系统弹出告知事项:“尊敬的纳税人,发票邮寄存在丢失风险,请慎重选择,若发生丢失等情形,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纳税人申请纸质发票退回后,税务数字账户纸质发票号段库中的对应发票号段锁定,纳税人不可使用。(3)开票员身份无纸质发票退回。三、常见问题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什么无法选择邮寄退回数电纸票?答:您好,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发票退回时,若选择邮寄退回,需要维护收件信息,收件信息为空则无法邮寄。6.办理数电纸票退回业务时如何邮寄退回发票?答:您好,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申请纸质发票退回时,可选择“邮寄退回”,具体邮寄地址及方式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4:59:5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Q

纳税人已经自行做账了,是否还需要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入账?

A
您好,以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入账功能,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若您自行做账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也可以自行做账,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入账标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0:37:53自行做账全国
Q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哪几种发票开具模式?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发票的开具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试点纳税人选择页面输入模式进行开票,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试点纳税人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进行开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9 14:34:0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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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20:26发票抵扣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6:10:33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35:5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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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29:0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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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07:36验旧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30 15:05:46全电发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