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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Q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四川省)

A
您好,需要通过邮寄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请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即邮政EMS)邮寄给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请妥善保存邮件号以备查询,邮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承担。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邮寄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55号邮寄收件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受理专岗邮政编码:610051联系电话:028-60226135、028-60226121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11四川
Q

通过邮寄申报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报送哪些资料?(四川省)

A
您好,纳税人选择邮寄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五)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或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六)纳税人有按规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七)纳税人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的,需附报有关证据资料。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单下载”栏目下载。(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10四川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前,已按销售额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的纳税人如何处理?(四川省)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9增值税,不得抵扣四川
Q

预发的工资性补贴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哪个月?(四川省)

A
您好,工资总额应按实际发放时间填报,预发工资应填报在应发月份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8四川
Q

社保费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四川省)

A
您好,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也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以及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7四川
Q

商业性保险是否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四川省)

A
您好,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商业性保险其性质属于劳动报酬,应纳入工资统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6四川
Q

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否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四川省)

A
您好,在标准额度内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5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四川
Q

物业费和取暖费是否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四川省)

A
您好,冬季取暖补贴属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201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全面推进机关后勤物业服务和供热单位改革,从2015年起不再承担或报销职工的物业服务费及采暖费用,改为将这部分费用按一定标准发放至个人。2020年起明确,将发放至职工个人手中的物业费和取暖费(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统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4四川
Q

旅游费、保险费、餐费是否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四川省)

A
您好,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3四川
Q

病残津贴是否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四川省)

A
您好,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发放,无论资金来源、发放形式或发放名目,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病残津贴,并非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应计入工资统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2四川
Q

生育津贴是否应计入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四川省)

A
您好,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由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无论是直接发给个人,还是通过单位发放,其本质都是职工的产假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那么在办理相关医保申请的时候,能够确定休产假职工的领取金额的,办理手续时的申报单或医保局回单即可作为单位工资统计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1四川
Q

社保费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具体判断标准是什么?(四川省)

A
您好,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判断标准为:一、劳动报酬属性优先标准无论项目名称(如“补贴”“补助”“奖励”)、发放形式(货币、实物或服务)或资金来源(成本列支或福利基金),只要本质是“对职工劳动的直接对价”(即职工因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回报),就必须计入工资总额;若属于“非劳动对价”(如福利、劳保、救济、社会奖励等),则不计入。二、支付主体与对象限定标准工资总额仅统计“本单位向本单位职工”支付的劳动报酬,两大限定条件缺一不可:(一)支付主体限定:必须是职工所属的“本单位”,外单位向本单位职工支付的报酬(如外单位讲课费)不计入本单位工资总额;(二)支付对象限定: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即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实际用工关系的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如在校实习生、家庭工人、外单位兼职人员)即使从本单位获得报酬,也不计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0社保费缴费基数判断四川
Q

电子税务局查看到的完税证明为什么不显示税务机关的签章?(四川省)

A
您好,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预览状态下是不显示税务机关签章的,需转开具完税证明完成后下载或打印才会显示签章。文书式完税证明显示税收业务专用章,表格式完税证明显示征税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58完税证明四川
Q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自检业务操作指引(四川省)

A
您好,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自检业务操作指引一、业务概述申报智能自检服务功能,实现纳税人完成税费种申报后自动进行税费种之间的逻辑关系、合规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我的提醒等渠道推送给纳税人,引导纳税人及时自查调整。同时,纳税人可通过申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查看自检结果或者手动触发自检。二、办理流程即时办结。三、关联场景场景顺序是否强制关联场景名称关联关系前序业务强制税费申报纳税人完成某个税费种的税费申报后,若该税费种存在自检规则,系统自动进行申报数据检查,对于存在比对不符问题的,对纳税人进行相应提示提醒。四、功能路径(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智能申报自检】-【申报自检结果查询】。(二)完成税费种申报后,通过页面下方“您可能需要”提示引导进入功能。(三)通过门户“我的提醒”模块,点击具体的消息提醒进入功能。(四)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五、操作步骤(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进行税费申报。完成税费申报后,若所申报的税费种配置了自检规则,并且自检的关联税费种已完成申报,则会触发自动自检。纳税人可从申报反馈页面的提示引导,进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目前支持自检的申报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以及财务报表。对于存在比对不符问题的,在门户“我的提醒”模块发送消息提醒。(二)进入申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后,自动查询当前申报年月的申报自检结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况:1.对应申报年月已完成自检,且存在未解决的比对不符问题。此时,纳税人可以查看具体的比对不符问题,或进行“重新自检”操作。比对结果列表中展示“未更正”、“已更正,问题未解决”、“已更正,问题已解决”三种状态的比对结果详情。2.对应申报年月已完成自检,且不存在未解决的比对不符问题。此时,纳税人可以进行“重新自检”操作。3.对应申报年月未完成自检,且已申报了可以进行自检的税费种。此时,纳税人可以进行“开始自检”操作。纳税人点击【开始自检】后,系统对纳税人所选申报年月中已申报并且配置了相应自检规则的申报表进行检测。自检倒计时为60秒,在60秒内不可重复点击【开始自检】。4.对应申报年月未完成自检,且未申报可以进行自检的税费种。此时,“开始自检”按钮处于置灰状态,不可点击。(三)对于比对不符问题,纳税人核实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可以点击【去更正】进入到“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进行更正。对于自检规则涉及财务报表报送的,系统提示纳税人选择所要更正的报表,若纳税人要更正财务报表,则跳转至“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四)纳税人完成报表更正后,系统会再次触发自检,可以重新进入申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查看最新的自检结果。六、报送资料无。七、注意事项(一)页面中申报年月选择范围可配置,可配置为最近X个月或起始年月模式,默认配置为可选择近6个月的申报年月,各省可按需自主配置。八、常见问题(一)自检结果里的所有比对不符问题,都必须要进行更正申报吗?申报自检是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的一项提升申报质量的服务功能,只是对于税费种间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的逻辑关系进行比对,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报表数据有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更正。(二)所有的税费种申报后都会触发自检吗?触发自动自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前申报的税费种配置了有效的自检规则;2.自检规则中的关联税费种已完成申报;3.申报年月在起始年月之后。目前,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支持进行自检的税种及申报表包括:申报表名称涉及的税(费)种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还涉及财务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数据比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57智能自检
Q

对外支付备案成功之后在哪里查询备案情况?(四川省)

A
您好,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证明信息查询】-【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查询】路径证明种类选择【对外支付证明信息】即可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9四川
Q

已经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注册过,还需要在电子税务局APP完成注册吗?(四川省)

A
您好,若已经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5四川
Q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如何查询生产经营申报记录?(四川省)

A
您好,查询路径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经营所得】模块,点击【查询统计】-【申报记录查询】,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已申报】,可以查询申报记录。提醒:目前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无法进行查询,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4四川
Q

申报股权转让所得报表在哪里?(四川省)

A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申报操作: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一)居民纳税人:点击【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申报就可以了;(二)非居民纳税人:点击【非居民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申报就可以了;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分类所得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进行申报;三、也可以直接去办税服务厅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3四川
Q

残疾人减免税额之前月份未享受,后期是否可以补扣?(四川省)

A
您好,残疾人减免税额之前月份未享受,后期是可以补扣的。但是由于残疾人减免税额每个月都有限额,无法在之后月份合并填写,所以之前月份未享受的残疾人减免税额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再合并补扣就可以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2四川
Q

员工的正常工资薪金已经申报成功,如何申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四川省)

A
您好,工资薪金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都属于同一个所得项目,需要一起报送。情况一、未扣款或没有税款:可以“作废申报”,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报表,检查所有报表都正确后,重新一起申报;情况二、已扣款成功:可以“申报更正”,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报表,检查所有报表都正确后,重新一起申报,扣款时只扣增加的差额部分。温馨提醒:过了申报期申报的需要和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有罚款和滞纳金,以主管税务机关回复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41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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